2010年6月份税务答疑集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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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6月份答疑集锦内容一、地方税种相关政策(一)营业税1、投资公司将财政资金存入金融机构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以参股、控股方式对外投资而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07号)的规定,投资公司将财政资金存入金融机构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以参股、控股方式对外投资而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但投资公司将财政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和贷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2、金融企业代收的电话费、电费能否从计税营业税中扣除?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6

2、号)的规定,对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金额为计税营业额。3、银行因汇率变化而产生的汇总损益是否应需要缴纳营业税?答: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

3、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例细则》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为营业税的应税行为。银行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总损益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不需缴纳营业税。4、建设施工企业购进原材料经简单加工后运往施工现场投入安装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应如何计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设施工企业包工包料,既承担建筑施工业务,同时又销售建筑材料,这样就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由于建设施工企业本身不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的企业,困此,其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视为从事营业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而是将建筑安装业务收入与建筑材料款项合并在一起,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5、企业取得赞助款是否应缴纳营业税?答: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

5、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各种名目的赞助收入是否要缴纳营业税,主要看是否发生了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没有

6、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收入系属无偿取得,不需缴纳营业税;反之,如果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次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的偿取得,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6、有关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应缴纳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的规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

7、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缴营业税。7、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7]63号)的规定,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有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社会团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民间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会费,是指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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