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筑物停车泊位设置暂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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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市建筑物停车泊位设置暂行标准》的通知08-06-2516:40:14 来源: 作者: 378    《台州市建筑物停车泊位设置暂行标准》的通知   椒江、黄岩、路桥区建设规划分局(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现将《台州市建筑物停车泊位设置暂行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筑物停车泊位(包括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必须列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列入《建设项目选

2、址通知书》重点内容之一。   二、建筑物停车泊位,应作为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的重点内容,在审查会议纪要中应载明,并列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重要内容。停车泊位达不到《台州市建筑物停车泊位设置暂行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筑物停车泊位数量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列入建设项目规划(绿地)验收的重要内容。停车泊位数量和停车设施建设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得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台州市建筑物停车泊位设置暂行标准   一、为加强我市建筑物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

3、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暂行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市区,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本标准所称的建筑物停车泊位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四、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物应按附表一规定的标准建设停车泊位。建筑物配建的停车泊位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已建停车泊位不得改作它用;已建停车泊位达不到改变功能后的停车泊位标准的,应当按改变功能后的标准建设。   五、建筑物建设的停车泊位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在同一道路或者相

4、邻道路上建设的两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过批准的可集中统一建设停车泊位。   六、建筑物建设停车泊位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70米。   七、建筑物建设停车泊位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泊位。严禁占用绿地和道路设置停车泊位。   停车泊位总

5、数超过50个时,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   每一个地面停车泊位应按20~25平方米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每辆自行车停车面积:露天停车场为1.5m2~1.8m2,室内停车库为1.8m2~2.0m2;路边停车场1.0m2~1.5m2。   八、地面停车场鼓励采用树林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平均每车位种植高大乔木一棵以上,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时,停车场面积的50%可计算为绿地面积。九、本标准规定的建筑物停车泊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可按附表二所列的

6、换算值折合为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自行车的车位。   十、综合性建筑物的停车泊位,按各类性质及相应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停车泊位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   十一、建筑物按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十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布置与设计,应考虑将来转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需要。   十三、在用地范围内,应按附表三规定的标准和合理组织交通流线的要求,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十四、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

7、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一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十五、各类城市交通建筑或交通枢纽、综合市场、批发交易市场、仓储式超市(大卖场)、体育场馆、影剧院、游览场所(场馆)、公园和市民广场等其他类建筑的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进行初步确定,报市建设规划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十六、建筑物的临时停车位和特殊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标准,由市建设规划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具体个案另行确定。   十七、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要求,除停车泊位指标外,其它规划设计技术要求必须

8、遵守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88]公(交管)字90号)和《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1999),平面设计应标明场内通道、车辆路线走向、停车泊位、停车诱导交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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