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制度及完善-胡见荣-赞特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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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制度及完善山东赞特瑞律师事务所胡见荣摘要:随着我国人权保障意识的逐步提高和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但是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诉讼权利在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却规定的极少,而且的诉讼实务中,也未能得到切实的保障。笔者从担任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角度,简要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关于被害人权利保障方面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和进一步保障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设想。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现状与不足制度完善正文:一、被害人的概念及界定犯罪学中的被害人是

2、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即危害结果的担受者。在被害人学上,包括四层含义:首先,被害人是遭受一定的损失或者损害者。包括物质或精神、有形与无形、抽象与具体的损害。其次,被害人是危害结果的直接或间接担受者。再次,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侵害对象或者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主体。最后,从外延来说,既然肯定被害人是危害结果的担受者,则一切遭受犯罪侵害而承担危害结果的“人”,均属被害人。10刑事被害人,亦称为刑事受害者或受害人,是与加害人相对应的称呼。正确理解被害人这一概念的内涵,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1)必须是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认

3、定一个人是否刑事被害人,应当首先看其被侵犯的权益是否合法权益,也即其权利和利益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2)必须是直接遭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直接,则将受犯罪行为间接侵害的人排除在外,如被害人的近亲属,其因为犯罪行为心灵上也受到了创伤和打击,同时可能伴随着被害人的医药费等物质损失,但是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被害人;(3)必须是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因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的人,并不是刑事意义上的被害人。笔者认为,刑事诉讼制度中广义上的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并因此而参加刑事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

4、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包括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二、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及诉讼权利建国后的第一部刑事程序法典1979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公诉和自诉并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格局,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之后,司法机关又作了一些补充性司法解释,使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利益得到了更为有效的保护,但是被害人只属于一般诉讼参与人,未赋予其当事人的地位。10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被害人利益保护不足的情况就逐渐凸显了出来,其表征之一就是被害人上访现象出现。加之,在国际范围内,保

5、护被害人利益的呼声日益高涨,各国因此都相应加强了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种宏观背景使得1996年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在被害人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明确将被害人界定为“当事人”,赋予被害人多项诉讼权利,确立了被害人在刑诉中的重要地位。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首次将被害人列为当事人,明确规定了其当事人的地位,扩大了其诉讼权利,这是我国刑事人权保障的重大进步。作为刑事受害人,应当拥有当事人的地位,其权益可能受刑事裁判的直接影响,且

6、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不仅有使被告人受法律惩罚的诉求,且具有获得物质偿付的欲求。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被害人的地位由诉讼参加人提升为当事人,并赋予其当事人的一系列诉讼权利。其中,在总则中增加了被害人的申请回避权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在立案阶段,增加了被害人对被侵害的事实和行为人有报案权并有权要求对其控告行为的保密采取保障措施;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在原诉讼法规定被害人有申请复议权的基础上,增加了保障这一权利行使的措施。在侦查阶段,增加规定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被害人有

7、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在起诉阶段,增加规定了在审查起诉时,被害人有权发表意见;对不起诉不服,被害人有提出申诉和起诉的权利。在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增加规定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10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收到请求后5日内必须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等,对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权提出意见;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被害人等有权依照第一审程序行使权利。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对生效判决

8、提出申诉。三、被害人诉讼权利制度在诉讼各阶段存在的不足1、在案件侦查阶段存在的不足《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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