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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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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XX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对于那些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且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最基本原则,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权利只是写在纸上,是一种形式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享有这些权利的过程中,由于每位公民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程度和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的多寡不同,特别是所拥有的社会财富的差异,造成了
2、在实际生活中获得法律保护机会的不均等,造成了实际享有权利上的差异。为了消除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尽可能地保障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在现实中真正得到实现。XX县法律援助制度自1999年建立以来,在保障社会贫弱者不受经济困难所制约,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方面做出了功不可抹的贡献,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同样也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XX县法律援助工作仍然
3、存在一些深层次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仍在一段时间内困扰和制约着XX县法律援助作用的充分发挥。一、当前XX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目前,XX县有法律援助机构22个。其中:县法援中心1个;乡镇(街道办)法援工作站13个;县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人武部、县看守所、县工商联、县非社组织、县老龄委等8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是,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仅有一个编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制;乡镇(街道办)法援工作站13个均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兼,而且每个司法所编制基本上是一人,目前XX县各基层司
4、法所(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既要负责辖区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刑释解戒和安置帮教等工作,又要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无疑增加其工作量,心有余而力不足,影响工作效率;8个部门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均为兼职。另外,XX县仅有1个律师事务所且仅有一名律师、1个合伙制法律服务所仅有三名法律工作者、还有2个均由公务员兼职的法律服务所。以上法援工作站和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业务参差不齐,法律业务精通人员较少,面对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作了重大调整,扩大了刑事法
5、律援助的受援范围,在介入时间上已前移至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XX县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能满足辖区法律援助工作需求。近年来,XX县法律援助咨询(包括电话、QQ等)和案件受理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援助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工伤、交通、医疗事故、征地拆迁、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等,还有部队、监所、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通过文件形式将不
6、属于《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援助范围的一定内容和对象列为援助范围等,致法律援助范围和对象有了极大的扩大,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须援助案件数急剧上升。而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XX县法律援助中心虽尽力而行,但仍难以做到“应援尽援”。二、XX县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近年来,XX县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供需矛盾日愈突出。据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调查了解,XX县有28万人口,现有近万人的外来流动人口和数万人常驻人口的低保户或精准扶贫户,以及还有部分低收入人群,这些人中有相当一
7、部分人有求助法援意愿,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害怕打官司时间长、程序多,或打不起官司、不愿出钱打官司,以致不想、打消或被动求助法援。按这一指标测算,每年将进入诉讼程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预计达300件以上,但在现有的人力、财力情况下,XX县每年实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150件上下,仅占应援助案件总数的50%左右,与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和广大群众的期望值存在差距。(二)办案经费保障不足。XX县法律援助经费主要靠政府拨付。经费的主要来源有三种,一是由同级政府拨付。其中,2015年县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2
8、万元;2016年拨付2万元。二是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2015年和2016年中央补助XX县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均为14万元。也就是说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年拨付XX县法律援助经费共16万元。经统计,每年用于法律援助宣传、培训和基本公用经费占3-4万元,仅剩余12-13万元用于兑现办案补贴。经费保障不足可见一斑。(三)部门协作不够强劲。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责无旁贷的,但财政、民政、工商、残联等部门及工、青、妇、团等社会团体同样也应有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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