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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7
《预约诊疗相关实施细则及制度(全套、最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医院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第一条加强预约诊疗管理,规范专家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医院所有预约诊疗专家。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开通预约诊疗的“专家”,系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师。第四条为保证预约诊疗的良好运行,医院成立预约诊疗的管理委员会,其管理体系为:分管院长、门诊部主任和预约管理员。第五条医院制定了预约诊疗在本院的具体流程,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确保预约诊疗在挂
2、号、候诊、交费、取药等多个环节的优先性,努力让患者满意。第六条医院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和公示,在门诊和病房等醒目位置公示预约诊疗流程、服务方式、坐诊专家等信息,方便患者就诊。第七条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的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确保工作时间能够及时解答相关问题,预约管理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收发相关信息。第八条医院严格专家预约诊疗准入、退出制度,确保专家门诊的出诊效率和质量,未经市卫生局和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预约诊疗专家。已经公示的专家坐诊时间要相对固定,不得擅自随意更改。第一条专家坐诊应做到准时到位、准时开诊,
3、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就诊病人应仔细检查、合理用药,病历、检查单、处方书写应字体工整,字迹清楚。第二条严格执行预约诊疗专家的请(销)假制度,非因公不得请假。因公参加会议、培训而不能坐诊时,必须于坐诊前三天提供会议通知,由门诊部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第三条经院长审批,专家请假不能坐诊时,预约管理员要立即利用预约诊疗平台,在平台上取消该专家的预约安排。对已经预约的病人要立即进行电话告知。第四条医院不定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预约诊专家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预约诊疗的坐诊情况作为对预约诊
4、疗专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专家职称晋升、工资效益挂钩。对在预约诊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迟到或随意停诊等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预约诊疗专家资格。第五条预约专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该专家的医师执业注册、定期考核、专家门诊审批和特需门诊资格审批的重要依据。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推迟或取消相关资格。第一条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罚款50元。2、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
5、款100元。3、第三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罚款500元。第十五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预约诊疗咨询电话:预约诊疗投诉电话:附1:预约诊疗管理体系业务分管院长门诊部主任:便捷通道护士长兼预约诊疗信息管理员关于成立**医院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成立医院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门诊部,**主任负责预约诊疗挂号日常工作。附:预约诊
6、疗管理委员会职责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建立预约诊疗管理体系,配备专人负责预约诊疗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预约诊疗制度的落实,强化管理、服务和质量意识,促进预约诊疗的健康发展二、负责草拟、制定、修改和完善预约诊疗挂号质量管理方案;负责检查落实预约诊疗的执行情况,每半年一次进行质量检查和评比。三、监督预约诊疗挂号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落实,制定预约诊疗挂号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制度。四、监控各临床科室预约诊疗挂号执行情况,做好质量分析,对存在的预约诊疗挂号缺陷及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整体预约诊疗水平。五、对预
7、约诊疗挂号过程中存有的争议和不足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六、定期(每季度)召开管理会议,总结季度预约诊疗挂号情况并反馈临床,研究部署下阶段质量改进方向和措施。七、建立预约诊疗挂号信息网络,完善预约诊疗挂号信息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全院职工及预约专家对预约诊疗方便病人就医的认识。**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一、我院由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预约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预约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确保本科预约门诊工作质量。二、各科室参加预约门诊工作的医务专家,在门诊部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
8、协商,并通知预约管理员进行信息更改。三、门诊预约专家,系指由经市卫生局和医院批准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师。四、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五、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六、预约专家坐诊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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