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

ID:15596619

大小:45.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8-04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_第1页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_第2页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_第3页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_第4页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06月17日15时43分406主题分类:财税审计金融保险 “担保贷款” “担保基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各担保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

2、通知》(京政发[2009]6号)精神,为支持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组织起来创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现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组织起来创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渠道、

3、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09]6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是指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财政局、区县劳动保障局签约,并承担本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第二章贷款担保对象、额度、期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一是指本市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指本市失业人员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三是指本市注册经营的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

4、业。(房地产、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  本办法所称本市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持有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办理了转移就业登记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农村劳动力。  本办法所称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市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企业。小企业标准依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

5、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企业当年新招用的失业人员比例=当年新招用本市失业人员人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0%。  第四条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8万元。已经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无不良记录的个体工商户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额度可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额度一般为20万元;或根据企业

6、合伙人和现有职工中本市失业人员总人数,按人均不超过8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市失业人员人数,按人均不超过8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应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担保及贷款额度。  第五条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第三章担保基金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市级担保基金由市财政局出资设立,规模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1800万元

7、用于按照比例给予区县担保基金初始配额,其他用于为本市失业人员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第七条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区县级担保基金初始规模为200万元人民币,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专项用于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担保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基金规模可适时调整。  第八条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  第九条区县级担保基金可采取以下两种运作方式:  (一)担保机构担保:由区县财政局和劳动保障局确定小额担

8、保贷款的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小额担保贷款协议,委托担保机构为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并与管理市级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签订委托担保协议或协调管理协议。  (二)担保基金直接担保:由区县财政和劳动保障局确定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小额担保贷款协议并直接将区县级担保基金存入经办银行,由担保基金直接为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条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各区县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牵头,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组成协调小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