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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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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薪酬福利社会保险1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我国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1.《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专章规定2.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3-《劳动法》第12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3条:劳动者
2、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1.避免就业歧视42.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劳动者基本信息的雇佣前调查:个人基
3、本信息、前次雇佣关系情况、自前雇主离职情况及离职后义务53.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或要求其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64.劳动合同(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单位可单
4、方解除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分别指员工医疗期及不胜任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员工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律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员工档案、社保、公积金的建立/接续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员工手册的签署8(3)试用及转正1.试用期期限:合同期限t试用期pt<3月p=03月≤t<1
5、年p≤1月1年≤t<3年p≤2月t≥3年p≤6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3.试用期内解除:-单位:在试用期间证明员工不否符合录用条件-员工:提前3日通知单位4.试用期内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95.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整体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实际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员
6、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106.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1(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
8、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2(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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