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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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概述  论文摘要知悉权又称知情权、了解权,指的是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的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是当今宪政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较为广泛。  论文关键词刑事速决程序知悉权  刑事速决程序是与刑事普通程序相对应的,旨在通过简化或者省略某些诉讼环节以达到快速审结案件的目的。从速决程序的简化模式来看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认罪处刑程序,主要表现为以被告人主动认罪、承认指控为前提,通过简化和改进庭审环节来实现加速程序流转、快速惩罚犯罪目的认罪答辩程序,这种模式是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

2、种简易程序。二是辩诉交易,即诉讼程序的进行主要通过作为指控方的检察机关和维护被告人利益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指控方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并经法院形式上确认双方协议的内容的一种案件审理方式。如美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根据本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实行不同限度的辩诉交易。三是处刑命令程序,即在司法机关对案件单方认定事实清楚的情形下采取的简化程序,如德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编“特别种类程序”中规定的处刑命令程序、法国处理违警罪案件的简易程序、意大利刑事命令程序等。我国刑事速决程序从简化模式来看是一种认罪处刑程序,即以被告人的主动认罪为

3、前提,通过简化诉讼参与主体和诉讼环节等方式来提高诉讼效率的刑事案件审理方式,主要表现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  一、知悉权的概念  在刑事司法领域中,被告人作为被追诉的对象同样享有知悉权,这是宪法意义上知悉权在诉讼法上的延伸。关于被告人知悉权概念,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之进行了界定。有学者主要从知悉权内容进行界定,认为是“被告人有知道和了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的内容和有罪证据的权利”。有的学者则从权利和义务主体上阐述被告人的知悉权,即“在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获知案件的有关信息”,包括其诉讼地位及相应的诉讼权利,同时认为“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对上述权利的实现负

4、有保障义务”3。由上述概念可以归纳出被告人的知悉权的特点:首先,被告人知悉权是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现代刑事诉讼程序是国家司法机关与被告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诉讼权利的相互博弈过程。由于被告人常常处于弱势的地位,需要保证在此过程中控辩之间权利的平衡,因此法律赋予了被告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其中知悉权便是一项基础性的诉讼权利。其次,被告人的知悉权内容包括案件的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其中实体事实包括被指控的罪名及相关的有罪证据,程序事实包括与诉讼程序相关的,并与被告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程序性事项。再次,被告人的知悉权内容在不同的各诉讼阶段有着不同的体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阶段的

5、诉讼任务和目的有所侧重,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被告人的知悉权内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逐渐扩大和深化。最后,国家的侦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对被告人知悉权的实现负有保障的义务。国家的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行使者,权力存在着滥用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对被告人的知悉权进行保护,而保护这一职能应当由直接参与刑事诉讼并对被追诉人施加以影响的国家司法机关承担。  本文主要对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知悉权加以论述,据此,笔者将被告人的知悉权界定为在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且受国家司法机关所保障的,在各诉讼阶段获取应当的与案件有关的实体信息和程序信息的权利。  二、被告

6、人知悉权与律师知悉权的关系  刑事速决程序中,提供法律帮助或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委托的律师为了更好地履行帮助义务和辩护职能,同样具有对案件信息的知悉权。辩护律师通过诉讼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案件相关的信息,是其在审判程序中“进行有效辩护的前提,也是辩护原则得以实现的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悉权与被告人的知悉权在设置的理念上都是为了实现控辩平衡和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但在实现方式、知悉权内容方面等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在知悉权实现方式方面,刑事速决程序中被告人对案件的知悉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其作为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经历和主动参与案件知悉。二是通过国家机关的告知义务了解案件的事实

7、和证据。三是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会见得知案件相关的信息。由此可以看出,被告人知悉更多地依赖于律师的帮助和国家机关义务的履行,在没有律师的参与帮助或国家机关履行义务的情形下,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知悉途径较为狭窄。辩护律师知悉权的实现方式主要体现在律师所享有的权利上。如法律规定了律师的阅卷权,可以通过查阅案件了解案件信息。律师也可行使调查取证权主动收集证据获知相关的信息。此外,律师可以通过证据开示程序进行证据交换来获取控方所掌握的证据,从而更好地履行辩护职责。  此外,由于被告人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被告人部分知悉权的实现有赖于辩护律师知悉权的实现,因此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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