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洪水保险初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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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实施洪水保险初探摘要:本文在简要讨论了国内外洪水保险发展概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洪水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我国实施洪水保险的初步构想,主要包括制定《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成立开展洪水保险的专职机构和制订实施洪水保险相关法规三个方面的内容,建议在我国尽快实施洪水保险。关键词:洪水保险洪水灾害实施构想防洪基金  洪水保险(也称防洪保险)起源于美国,是指国家规定由防洪区内的所有住户、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保险机构交纳并积累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者因洪水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它虽然不能防止洪灾的

2、发生,但可以把集中的洪灾损失变成一个均匀的年度支付,把局部地区的洪灾损失均匀地分摊到广大地区,让全社会共同承担洪水风险。通过实施洪水保险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使灾区人民在洪灾过后可以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1、国内外洪水保险发展概况  洪水灾害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全世界每年均有国家和地区遭受洪灾之苦,据资料统计分析,全世界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各类自然灾害总损失的比例高达40%,防洪救灾成为各国政府主要财政负担之一。  为加强防洪减灾,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美国在19世

3、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了对洪泛区内的居民和企业进行财产保险的相关研究,逐步形成了关于在洪泛区实施洪水保险的理论。1956年国会通过了《联邦洪水保险法》,创立了联邦洪水保险制度;1968年国会通过了《国家洪水保险法》,1969年又依法制定出《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建立了洪水保险基金,使洪水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推行。经过40多年的实践和应用,美国现已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应用体制,洪水保险已成为美国洪水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手段。  洪水保险在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得到了推广和应用,而且为

4、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匈牙利、印度和菲律宾等也在陆续研究和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一步发展,洪水保险必将成为世界各国防洪减灾的一项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我国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恢复保险业务,并对洪水保险开展了相关的研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积累了一定了经验与教训。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洪涝灾害的保险赔款累积近200亿元,对受灾投保企业迅速恢复生产、受灾家庭重建家园,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防洪减灾历来比较注重工程措施方面

5、,洪水保险的理论和实践在我国发展缓慢,目前还处于初步的研究和探索阶段,洪水保险制度在我国还未正式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2、当前我国洪水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洪水保险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2.1洪水保险风险过大,保险公司对洪水保险缺乏积极性5  由于我国洪涝灾害比较频繁,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洪涝灾害更是连接不断,并且周期短,频率高,淹没范围大,几乎每年都有大面积的乡镇、村庄和土地被洪水淹没,这使得承担洪水保险的风险很大,保险公司怕承担巨额风险,对开办洪水保险积极性不高。我国曾有保险公司

6、尝试开办洪水保险,但以失败而告终。例如:1998年长江流域洪灾之前,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一家保险公司在长江流域的一个小范围内试行“洪水保险”,当时确定的保费是每户人家98元/年。当那场百年难遇的特大洪灾降临时,这家保险公司立即发现自己陷入困境,保户财产损失巨大,公司面临巨大的理赔支付。最后这家公司用了一个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方式,它退回给每个保户98元的保费,单方面终止了保单关系。2.2洪水保险承保面不够大,企业、个人洪水风险意识薄弱  在我国,一般只有处于易受洪水侵袭地区的少数单位、个人参加了洪

7、水保险,并且保险公司的保险的范围仅限于流域局部,造成保险公司的洪水保费累积过少,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的补偿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影响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处于洪泛区的单位、个人对洪水风险意识薄弱,对洪水保险不理解或不支持。例如:国家防汛抗旱办公室曾经在河南地区的淮河分洪区试行了“洪水保险”,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他们遇到了困难。按照他们的想法,这笔保费应该由当地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交纳。但当地的老乡们认为,他们收入本来就不高,而且,他们同意国家利用自己的家园来分洪,已经是从全局出发,做出了牺牲,为什么还要他们

8、来出这笔钱?而当地的企业都是一些中小型企业,效益一般,这些企业宁愿洪水来时,自己承担风险和损失,也不愿交纳这笔“不在预算之内的钱”。2.3法制不健全,洪水保险还属于自愿性质的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洪水保险法规,而现已颁布实施的《防洪法》中关于洪水保险只有一条原则规定,即“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对洪水保险地位、作用、保费的征缴以及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没有作任何规定。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与监督实施,洪水保险在一些特大洪灾面前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别是我国现在的洪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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