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格权制度中隐私权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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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人格权制度中隐私权存在的问题篇一:我国人格权制度中隐私权存在的问题摘要:在现代社会,隐私权作为与公民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一种权利,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世界各国法律所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基本权利。但是在我国由于立法者对隐私权还没有充分的认识特别在与知情权冲突、侵害关系、处罚力度上存在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社会关系。在此我查阅了一些相关的书籍及资料,就隐私权在与在与知情权冲突、侵害关系、处罚力度方面提出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几点见解。关键词:隐私权侵害问题完善在现代社会,隐私权作为与公民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一种权利,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世界各国法律所广泛承认与保护

2、的基本权利。我国在1982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就已涉及到了这一问题。但是,由于立法者对隐私权还没有充分的认识,我国1986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时候,仅仅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而没有将隐私权规定为公民的人格权。在《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后的不长时间里,人们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立法和司法上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对这一立法疏漏进行补救。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取变通的立法,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

3、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重申这一原则。但是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只是承认公民享有隐私权,并且采用直接保护的方式进行保护。特别在与知情权冲突、侵害关系、处罚力度上存在问题,并且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社会关系。法律的滞后,导致隐私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一、当前人格权制度中隐私权存在的几点不足(一)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的冲突,规范问题上存在不足知情权是一项公权,指公民有权知道其应该知道的信息资料,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其中知政权包括对国家官员出生、家庭、履历、操作、业绩等个人信

4、息的知悉,国民公众选举他们授予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谋求公共利益,就有必要对他们的品行、才干、价值观等有较深入的了解,官员有义务公开属于个人的隐私信息。社会知情权包括对涉及公众人物的各种信息和社会新闻事件的知悉。公众人物,他们已从社会公众那里获得的较常人更容易得到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牺牲部分隐私权益,是对这种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交换。这里涉及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公众人物()也有人称之为公众形象,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如歌星、影星、科学家、文学家、国家官员等。公众人物隐私权包括阳光隐私权和有限隐私权。阳光隐私权是对公民产生有益或有害

5、联系的个人隐私部分。有限隐私权是指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不形成对公民有益或有害联系的部分。阳光隐私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部分,是公众人物为得到回报而自愿放弃的部分,主要是为能够得到社会尊重,实现抱负,有成就感,获得物质待遇等。但是公众人物以下方面的隐私应得到保护的:①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②私生活不受监视;③通讯秘密与身由;④夫妻两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或调查;⑤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除国家官员外,社会知情权还包括公众对社会新闻了解的权利,并引申出媒体出于正当目的对社会事务采访和报道的权利。因而就出现隐私与新闻报道的冲突,这一对冤家之间的

6、冲突如何解决,我认为应当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社会政治与公共利益原则;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比较时,公共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且公共利益涉及社会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公共利益,以公共利益为最高利益标准。二是权利协调原则;当权利冲突时,双方可以选择牺牲最小利益,当必须牺牲隐私权来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将隐私权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即缩小披露、公开范围,当知情权是财产利益时,应当以维护隐私的人身权来对抗知情权。三是人格尊严原则。当隐私涉及到人格尊严时,如他人的妻子与第三人有不正当的性行为等隐私时,或有疾病等,知情权要让位于隐私权,否则,将损害当事人终身的利益。因此根

7、据三项原则,解决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以利益最大化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二)现行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建立时间较短,在理论上相对不成熟,在立法上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1、《宪法》没有对隐私权问题进行直接规定。虽然从宪法中可以找到对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的若干精神,但在作为一国根本法的宪法中未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立法缺陷。这使得除了宪法规定过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隐私权的一些内容可以受法律保护外,其他的更多内容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宪法中应写明“隐私权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这样,在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中有了

8、明确规定,隐私权才能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2、《民法通则》中将隐私权的保护归属于对名誉权的保护,牵强附会,不利于切实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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