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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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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印发《北滘镇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北府办发[2010]40号--------------------------------------------------------------------------------各村(居)委会、村(社区)行政服务站,有关单位:《北滘镇社区矫正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二日主题词:司法矫正△方案通知北滘镇社区矫正工作方案为推行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
2、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9]169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德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的通知》(顺府办发[2010]57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顺德”的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坚持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工作理念,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
3、力量和资源,不断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行为监督、教育管理、身心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二、工作原则(一)改革创新原则。社区矫正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是对传统的行刑制度的改革创新,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法治原则、法治理论的前提下,对符合国际行刑制度发展趋势,符合国情和立法精神的,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按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的原则,建立一整套严密规范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社区矫正机构设置、队伍管理、业务开展和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法
4、律的逐步完善。(二)坚持人性化管理原则。社区矫正的目的是通过专门的国家机关、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帮助使社区矫正对象能顺利回归社会。因此,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原则,使矫正对象很快进入到“悔罪多、服判多、积极改造多”的良性循环中去,在成功改造罪犯的同时保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矫正对象能快速健康地融入到正常社会生活之中,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三)社会参与原则。矫正对象不必脱离原生活环境,在居住地即社会上服刑,接受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依托社会对其进行帮教。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相比,在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方面具有很大优势。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
5、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之路。要通过积极的舆论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整合并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对矫正对象开展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三、适用范围社区矫正适用于北滘镇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我镇的下列五类犯罪人员:(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
6、上服刑的。四、组织领导(一)成立“北滘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北滘镇社区矫正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麦广强(镇委)副组长:黄智海(镇委)卢锡禧(镇委)成员:梁炎生(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招才(法庭)欧阳启亮(派出所)叶永新(司法所)梁垣刚(社会工作局)何广辉(财政局)黄师挺(宣传文体办公室)利方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伟雄(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梁正纲(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内,办公室主任由叶永新同志兼任。(二)社区矫正工作要在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
7、室(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五、工作职责(一)专业矫正力量由司法所的专职矫正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中队干警和村(居)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组成。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要依托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村居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二)镇派出所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对实施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社区
8、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对在看守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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