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ID:14390273

大小:45.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8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_第1页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_第2页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_第3页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_第4页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10月09日讯,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

2、适用于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发展原则)  本市网约车发展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绿色环保、安全运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运价)  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网约车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环保、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经济信息化、金融服务、网信以及国家驻沪通信、保险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网约车平台条件)  在本市申

3、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体条件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二)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三)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  (四)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七条(网约车平台申请材料)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除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报告

4、;  (二)在本市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八条(网约车车辆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  (二)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三)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  (四)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五)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六)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七)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第九条(网约

5、车驾驶员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许可有效期)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向车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向驾驶员发放注册有效期

6、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一条(网约车车辆申请限制)  个人仅限为其所有的一辆车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且其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除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外,其他单位所有的车辆不得申请网约车经营。  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所有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件。  第十二条(禁止跨业经营)  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不得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运营。  第十三条(收费和纳税)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网络服务平台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时、

7、准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向乘客提供本市电子或者纸质出租汽车发票。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当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网约车平台责任)  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其他协议的,应当包含营运期间驾驶员的意外伤害保障条款。  第十五条(个人信息保护)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网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