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国语》易例于《周易》之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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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传》、《国语》易例于《周易》之文本意义《左传》、《国语》所载易例,《四库总目》所谓“太卜遗法”,不惟特显其神验,且于其间《周易》之形成或者接受过程亦可特见出。就《左》、《国》所见,掌易者不惟卜人而已,而常常是史官,以至其他人员。宗周礼乐讲求制度,《周礼》条陈井然,职官如卜、史等各有分别。但是王朝一级明确的分工到了诸侯国,卜、祝、史的职责往往由史兼掌。而其他人员懂得《易》笙或类似篮法并施行之,在功能、思维上或与卜史相当,可将《左》、《国》掌易之人通谓为卜史。不过尚需注意的是,掌易者实际身份的差异于不经意

2、间又恰恰体现了《易》之接受情况。在此需要先分别予以考察,将诸掌易者统计如表一,知有卜、筮五人,史多人,医一人,其他多人。一归诸史一类的多人中除名字本身已经表明身份的八人以外,又以董因、辛廖、蔡墨三人皆为史官。案《左传•昭十五年》董氏世督晋典,闻名者如董狐,即孔子以为“古之良史,书法不隐”的那位,则董因名虽非“卜”、“史”,其身确为史官。又晋之太史出于辛廖,辛甲为周太史,则推断辛廖也是史官。唯蔡墨身份较为可疑,其例当魏献子之问。魏献子主政晋国,与赵较为同时代人,则蔡墨乃晋人。而《昭二十九年》见“蔡史墨”当赵

3、轶之问。然而二例各仅一见。杜注谓“蔡史墨即蔡墨”,则蔡墨乃史。又晋有史墨,于《左传》之中凡四见。《昭三十一年》当赵简子间,《昭三十二年》一自言、一当赵简子问,以至《哀九年》阳虎(赵鞍)例亦见史墨参予赵较之卜。案《昭二十五年》赵简子即赵鞍,则此“蔡史墨”当即“史墨”。若然,则《昭二十九年》当魏献子问之“蔡墨”当与“史墨”为同一人,杜预、孔颖达等人即作如是观。孙治让谓“卜筑官通谓之史”。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谓“卜辞中卜、史、祝三者权分尚混合,而卜史预测风雨休咎,又为王占梦,其事皆巫事而皆掌之于史。”即卜

4、、筮、史一般可通视为史,前文亦谓史兼掌诸职。而《论语》谓“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是医者乃巫,卜、祝、史亦巫,如此可将前三者归为一类人,也就是作为巫的分支掌握占筮之人,这一类人共出现十七人次,且谓之“卜史”,应当是最早掌握《易》筮或者类似的笙法的,也是《易》旅或者类似筮法的最早传播者。在此先引《庄二十二年》周史以《周易》见陈侯例,以证所言非虚: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

5、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周史以《周易》见陈侯,陈侯让周史为他占蓍,验诸后世,而无不准。周史在此例中有意无意充当了一回《易》之传播者的角色。一方面他是有意把《周易》介绍或者说推荐给陈侯,另一方面这次成功的占筮无意中也有助于《周易》之传播。需要说明的是,《左传》所记录之例皆《易》占筮实践成功之例,《易》正如四库馆臣所言表现得神验非常,能遥知未来,这是《左传》的一个重要特色(《左传》也因此受到责难)。马林诺夫斯基以为在人类的记忆中,积极的证据总是强于消极

6、的证据。巫术行为尽管常常失败,但却被解释为其他某种原因造成的反作用,巫师仍然受到信任,因为他成功过,在巫术氛围下他就是成功的。相信在千百次的《易》筮实践中,失败也是常有的事情,在千百次的失败后积累的经验才使得占筮行为逐渐准确起来。而失败的阴影则慢慢为成功的光环所消散。从这一点上来说,《左传》的记载恰如卜辞的命、占、验一般,所谓积极的证据却又为《周易》的传播立下了汗马功劳。按《左传》所载,《庄二十二年》周史、《昭元年》医和、《昭五年》卜楚丘、《昭七年》史朝、《昭二十九年》蔡墨明言用《周易》,《昭三十二年》史

7、墨明言用《易》。就《左》、《国》可见其时多种筮法或筮书(类似王家台易简所谓《归藏》,或至少是不同的本子,如帛本《周易》)并存,此处史墨之《易》是否《周易》尚待讨论。按《周礼•大卜》“三易”乃《连山》、《归藏》、《周易》,在无证据表明有其他筮书名《易》的情况下,把史墨之《易》看作《周易》是可行的(或谓《易》与《诗》对,同为省称),那么在这十七人中有六人明言用《周易》,而时间上主要集中在昭公时期。另有《晋语》董因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引用“泰”卦象辞,所用基本可视为《周易》。就全部易例看来《昭公元年

8、》及以后有七例占全部十四例明言《周易》者的半数,其中六例在昭公时期,而此前襄公、宣公时期各二例,庄公时期一例,又《晋语》司空季子一例(属禧公时期)。这至少让人感觉到《周易》在昭公时期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又另就易例分布而言,僖公时期出现五例(包括《晋语》二例),与《昭公元年》及以后的七例相较而言,僖公时期掌易者几为卜史之属,而昭公元年之后虽卜史官亦不乏其人,一般人的数量显然大量增加。上述6人中除去周史以《周易》见陈侯有明显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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