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讯息暨资讯申报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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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重大訊息暨資訊申報相關規範上市服務部朱專員家琰1綱要壹、資訊揭露之目的與原則貳、證交所資訊公開相關法規參、資訊申報常見缺失事項肆、案例說明2一、資訊公開之目的資訊公開是證券市場健全的基石,「陽光是最 好的防腐劑」,上市公司應及時、正確及充分 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供投資人作為投資決策 之參考依據。二、資訊公開之原則(一)時效性、正確性(二)完整性、公平性不得虛偽隱匿(三)容易取得、理解3貳、證交所資訊公開相關法規依據與上市公司簽訂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第二條規定訂定:1.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2.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

2、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3.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有價證券上市契約第二條規定:證券相關法令及證券交易所章則暨公告事項均為有價證券上市契約之一部分。4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 處理程序內容5一、符合本處理程序規範之重大訊息合計49款(實際47款),依性質可歸納為以下六類:6二、重大訊息申報主體(一)上市公司(二)視同上市公司之重大訊息應代為申報者*一般上市公司之未上市(櫃)重要子公司*上市公司屬投控或金控公司,其未上市櫃之被控股公司或子公司(金控子公司為金控法第四條第四款一至三目所稱之子公司,以及經金融控股公司簽證會計師認為

3、對財務報告影響重大之其他子公司)*母、子公司合計投資單一企業,投資金額逾母公司淨值10﹪以上之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如有證交法施行細則第七條1-8款情事者*上市公司未上市(櫃)之母公司遇有第一項各款情事,暨母公司所有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定義之子公司遇有第一項所定屬母子公司關係者應申報之各款情事*上市公司之國外母公司7*重要子公司之定義上市公司所有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定義之子公司於最近二 年度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 報告為隼)或會計師認為其對受查公司財務報告影響重大之 子公司:(一)上市公司之營業收入來自單

4、一子公司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二)上市公司之主要原料或主要商品,其數量或總進貨金額來自單一子公司達百 分之五十以上者。 (三)上市公司之總產值(含自製、委外及外購等)來自該單一子公司達百分之五 十以上者。 (四)上市公司對該單一子公司之原始投資金額累計達上市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四十且三億元以上者。 (五)上市公司對單一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金額合計達淨值百分之四十且三 億元以上者。 (六)單一子公司稅前損益占上市公司合併報表之稅前損益達百分之五十且三億元 以上者。8*應注意事項:重大訊息第二條第一項各款內容,如已 規範「子公司

5、」(第1款)或「未於國 內公開發行之子公司」(第20款),則 上市公司(尤其是金控或投控)之子公 司或未於國內公開發行之子公司符合該 等情事者,上市公司應即代為揭露重大 訊息。9三、重大訊息資訊揭露時點原則:事實發生日或傳播媒體報導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輸入。★國外發行有價證券者,應同時輸入英文重大訊息。★遇有依上市地國法令或證券交易所規章規定應即時申報之重大情事,應同時將該訊息輸入;就上市地國證券監理機構或證券交易所函詢事項,遇有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情事者,應即時將函詢及函覆內容副知證交所。10事實發生日(申報時

6、點):協議日、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或其設置之委員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以孰前者為準。但屬需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投資者,以上開日期或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孰前者為準。11*例外規定1.如有發布新聞稿→同時輸入2.符合說明記者會各款規定之重大訊息→事實發生日當日輸入3.董事會決議合併、分割、收購、股份受讓(記者會第7款規定)→記者會同時或會後輸入4.本公司依重大訊息第4條規定盤中通知輸入者*上午12:30前通知→當日13:30前輸入*上午12:30後通知→當日17:00前輸入12四、法人說明會資

7、訊之揭露召開法人說明會之財務、業務資訊:法人說明會之財務、業務資訊:上市公司應於辦理法人說明會前之集中市場非交易時間,將說明會之財務業務資訊輸入本公司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相關內容以外文表達者,應同時輸入中文翻譯資料,如會前未發布說明會之財務業務資訊者,至遲應於辦理後當日申報;屬多日多場次之法人說明會,內容相同者,僅需申報首場次之資料。13*召開法人說明會注意事項:上市公司主動召開或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如需於集中市場交易時間內為之者,應事先報經本公司同意,並應於說明會前之集中市場非交易時間內於本公司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

8、輸入完整之財務業務資訊,且於說明會中揭露之財務業務資訊不得逾越前已申報資訊之範圍。14五、發布重大訊息應注意事項訊息之及時性、正確性、完整性及普及性。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前,不得私下公布消息,以確保資訊之公平性及普及性。財務預測資訊係採自願公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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