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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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61214(颁布时间)19970301(实施时间)20010818(失效时间)济南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1996年11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12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审计管辖和审计人员第三章 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有

2、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对独立核算的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以下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因辞职、辞聘、免职、撤职、解聘、调离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第四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必须按本条例实行审计监督。第五条 本条例由市审计局负责组

3、织实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审计管辖和审计人员第六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按干部管理权限、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实行分级负责审计的制度。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分别由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市、县(市、区)主管部门任命、聘任和选举产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由本级审计机关确认资格的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内审机构)负责,也可以委托本级审计机关确认资格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

4、计。第八条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九条 审计人员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有权检查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的财务计划、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离任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资产;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人员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工作条件。第十条 审计人员依法实施离任审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三章 审

5、计内容和审计程序第十一条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国家财经法纪执行和情况;(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四)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五)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在建项目的投资和效益情况;(六)收益分配情况;(七)企业管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八)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调离工作,应当先审计,后离任;被免职、撤职、解聘,可以先免职、撤职、解聘,后审计;辞职、辞聘的,应当审计后办理离任手续。第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决定离任的部门或单位应当提前向审计

6、机关或内审机构提出离任审计申请,审计机关或内审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离任审计,社会审计组织应当自受委托之日起五日内,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内审机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第十五条 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有权提出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审计人员认为与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其

7、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第十六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法定代表人的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二)企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三)财务计划、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四)财产清查、资产盘存、变动及债权债务清理的有关资料;(五)企业经营合同或协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报告及重大经营决策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六)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对企业检查后提出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或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报告;(七)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毁损

8、、伪造、转移和隐瞒。第十七条 审计中有些问题可以追溯到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以前年度,但应分清责任人。第十八条 实施审计后,审计机关、内审机构派出的审计组应当提出离任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对被审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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