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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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19991223(颁布时间)20000101(实施时间)20070901(失效时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文号)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经市人民政府1999年12月22日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持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的最低生活保

2、障。第三条 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属地管理、公开发放、接受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包括乡镇人民政府,下同)负责辖区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负责民政部门委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人事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配合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财政、统计、物价部门,按照维

3、护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水电燃煤费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市、区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相关项目,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障金由市、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当年节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第七条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户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共同生活的

4、家庭成员是指同一户口并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人员。第八条 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家庭成员中有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简称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或者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提供工作的。(二)违反《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超计划生育且未落实补救措施的;(三)吸毒、赌博且仍不悔改的。(四)拥有自己出资购买的非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且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5、准的。第九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一)工资性收入:是指由其服务单位支付的固定性或者临时性工资和各类奖金、补贴等收入;(二)财产性收入:是指房屋租赁、各种储蓄的利息、股票、债券等形成的收入;(三)转移性收入:是指赡养费、抚养或者扶养费、经营性亲友赠送、失业救济、社会救济等收入;(四)经营性收入:是指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及经商、办厂等收入;(五)劳务性收入:是指通过各种劳务性付出所获得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无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持

6、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人员组成家庭,其本人收入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留足后,所余部分计入家庭其他成员的平均收入之中。第十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的收入,按以下要求计算:(一)在职职工收入高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未能按时足额领取最低工资的,按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应得的工资。(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收入,按应该领取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月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三)集团企业下岗职工的收入,按企业实际支付的款物并参照本条第(八)、(九)项计算。(四)参加社会统筹的

7、离退休职工的收入,按政策规定的应该得到的离、退休费标准计算;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按实际支付的款物计算。(五)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职工的收入,按应领取的失业救济金计算。(六)职工遗属的收入,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待遇规定应得的遗属困难补助费标准计算。(七)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收入,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摊入基家庭月收入中,计算至用完为止。(八)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自谋职业者,其个人收入难以计算的,按统计部门测定的本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均

8、收入计算。(九)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或者有部分劳动能力,但属于非个人主观原因的特殊情况无法就业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十)计算本条(一)至(七)项各类人员的收入时,还应包括其它收入。第十一条 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人应当履行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人属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视为无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能力,不计算其应付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费。法院判决或者政府行政部门调解确定的应当付给的赡养费、抚养或者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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