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三度”视角下中国法律史研究思考

法学“三度”视角下中国法律史研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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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法学“三度”视角下中国法律史研究思考  在关于人类自身的学问中,没有哪一门学问像法学与史学一样遭遇着如此多的混乱与不确定性。这种混乱与不确定来源于哲学上关于法律本体论、历史本体论的争论,来源于自然科学方法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入侵。而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律史还要面临自身研究对象、方法、价值的问题,尤其在中国,法律并未取得其在西方那样独立自主的地位,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将更加复杂。本文的任务即讨论这些复杂问题,并尝试在一个比较清晰的视角下展开论述。  一、传统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局限  

2、以现代法学观点研究中国法律史始于清末,迄今已有百年历史。从20世纪初的艰难建构,到中期的没落停滞,再到80[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年代的复兴,法律史研究逐步成为一门独立而成熟的学科。在这一过程中,学界对于传统研究的局限已经有了清醒认识。苏亦工在《法律史学研究方法问题商榷》一文中认为,法史学科方法上的主要问题,是片面向历史学靠拢,热衷于研究史料、考订史实的方法,忽视了专史研究“专”的特点,出现了法学界的法律史学被史学界同化的趋势,因而强调法律史学研究应当从法的角度入

3、手。  ①笔者认为我国法史学科局限的症结所在:中国历史上法律并不作为独立的规范体系存在,而是始终与道德、政治及天理等因素密切联结的,在学理上缺乏对于法律本体论及认识论层面的反思。由于我国没有形成像西方那样独立自主的法学研究传统,在运用西方现代法学理论和概念体系来描述中国历史上的法律现象时,难免走样,或者如苏亦工所说的片面地向历史学靠拢。  二、法学的“三度”---法、史交叉学科的审慎与创新  (一)法学的“三度”:[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规范、事实与价值  为解决

4、中国法律史研究的症结,确立法史学在法学研究中的正当地位,我们应当在本体论层面获得对法律的重新确认,即回答“法律是什么”这个基本问题。在西方,实在法、社会中的法及自然法共同构成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因此在法学研究中就形成了三个不同的研究对象,也即法学的“三度”:法学首先以国家制定的实在法规则为研究对象(作为规则存在的实在法);其次,它以社会事实中“活的法”为研究对象(作为事实存在的社会中的法);第三,它还以法律在应然层面的所是为研究对象(作为价值存在的自然法).②根据法学研究的这三个对象,法学形

5、成了三个“向度”,即规范法学、社会法学与哲理法学。  上述关于法律本体论的问题,在中国语境下则变成了“中国法律史中所谓的‘法律’是什么”,进一步则是“中国法学研究中也存在‘三度’吗”的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做如下回答:首先,历代的律、令、典、式、格等无论是何种形式,皆具有成文化、官方化、规范化等特征,它们共同构成一套规范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作法律;[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其次,中国古代法律与社会密不可分,社会生活中乡俗民约、家族法规等与国家法一起共同约束着

6、社会成员的行为,这种社会中的“活法”也可视作法律;第三,中国古代有引礼入刑、儒法结合的传统,儒家思想成为法律运行中的重要思想渊源,另外“天理”、“人情”、“道”等抽象的应然秩序同样可以视为一种作为价值而存在的法律。对于第二个问题,中国的法学研究,特别是法律史学研究中,近年来对上述三种对象都进行过研究,然而他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方法上的自觉,因而出现一种混乱的局面。  (二)法学的“三度”与史学的调和  在历史学领域,历史认识的本质问题、历史学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和历史学家个人在解释历史中的作用问

7、题长期争论不休。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将理论家们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唯心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客观主义者和主观主义者、能动主义者和直观主义者。  ③[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其中唯心主义的、主观主义的、能动主义的立场在历史学的发展中逐渐变得重要起来。  这是由于传统自然科学观念统领科学界的霸权地位消失时,特别是伴随着哲学上诠释学的本体论转向,在精神科学领域研究者的主体性地位受到重视,即主客观二分的认识图式逐渐为主体与客体的互动所取代。  我们可以通过科林伍德对历史学所下过的

8、定义,来分析法律史如何将法学与史学调和起来,他说:“它是一种科学,其任务乃是要研究为我们的观察所达不到的那些事件,而且是要从推理来研究这些事件;它根据的是另外某种为我们的观察所及的事物来论证它们,而这某种事物,历史学家就称之为他所感兴趣的那些事件的‘证据’”.④[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科林伍德区分了我们感兴趣却“观察所达不到的”事件与这些事件可观察到的“证据”,这种区分即预设了研究主体定义研究对象的能力。如果说历史学的研究旨在解决人类对某些事件的无知,那么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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