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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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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依法行政的特点谈法律规范的定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之一,而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法律规范的定位又是依法行政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本确立,在新旧体制的交替期,政府的推导力量不可替代。因此,开展对依法行政特点和法律规范定位的研究,一方面能使各级政府依法行使好政府权力,另一方面能保证法律(法规)的规范准确定位,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依法行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既是依法行政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所谓依法行政,其主体是各级政府及组成部
2、门,而依法行政的“法”应当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性法规;二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三是同级政府颁布的办法、规定、决定等。对县以下政府而言,执行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同级政府规定就是依法行政的体现。但在实际生活中,少数政府机构往往对依法行政作出宽泛或狭隘的解释,影响依法行政的推行。基层的人民群众又往往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期望值过高,以致造成不论事务巨细一律找政府。依法行政作为社会管理的一种形式,它具有自身的一些特性。 1、依法行政的“可依”性。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已颁布了400部法律,
3、就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还有许多法律尚待出台,即使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也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补充完善。如在目前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不讲诚信的现象,以致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连环债”、“三角债”屡见不鲜,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没有一部法律去规范它。因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当前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 2、依法行政的严肃性。依法行政的根本是依法办事。在我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双重性”身份,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议案的提出者,一方面是法律、法规执行的主体。因此,当法律议案一经权力机关通过
4、以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违背,更不能超越法律之上。对政府来讲,依法行政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好职权,任何一种政府行为都不能随领导人的需要或意志的改变而改变,要保证一切行政权力都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违背法律、法规的一切行政活动都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同时,法律又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不论哪一级政府或工作人员,一旦有违法的行政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依法行政的时空性。依法行政往往还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某一部法律从颁布到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法律实施的要求
5、会产生“递减”效应。以“计划生育法”为例,在我国目前人口生产仍处于“高峰期”情况下,落实“计划生育法”4尤为重要。据专家预测,2030年以后,我国人口将会出现负增长,且人口的老化程度也会愈来愈严重,劳动力资源的匮乏就会日趋明显,这就说明了法律的实施具有时间性。但有的法律实施又受到地域的限制,在我国不同的地域,依法行政有不同的要求。如我国1982年8月23日颁布的“海洋环保法”,相对我国西部来讲,东部地区濒临大海,经济发达,对海洋的污染相对较严重。因此,实施这一法律就更为迫切。内陆省份虽然也要贯彻实施“海洋环保法”,但依法行政的要求就相对
6、有所区别。再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发展较快的地区和较慢的地区,在依法行政方面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拿我省来讲,苏北地区的人均GDP只有苏南的六分之一,在实施“农业法”方面,苏南地区的农业只是辅导产业,而在苏北,农业还是主导产业。那么,在贯彻实施“农业法”要求方面,苏南和苏北地区显然是不一样的。 4、依法行政的层次性。依法行政对全国各级政府来讲是一个普遍要求。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五级政府体系(中央、省、市、县、乡),不同层次的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都要保证和监督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内实施,但在具体的依法行政过程中重点则有所不同。省一级政府的依法
7、行政主要体现在,对全省的经济发展进行统一规划、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重大政策的出台等,而对于县以下政府来讲,他们依法行政主要体现是,处理好本行政区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与法律规范相冲突的矛盾,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人民群众自觉知法、守法。 5、依法行政的“人本”性。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保证社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依法行政必须以人为本。第一,要把法律、法规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具有知情权,便于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第二,依法
8、行政的各级政府要从方便群众出发,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切为民所想,一切为民所为。如目前我省县以下农村设立的“流动法庭”或“基层法庭”,这些都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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