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

ID:13475237

大小:228.5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8-07-22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_第1页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_第2页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_第3页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_第4页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_第5页
资源描述:

《理律杯2008年最佳答辩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第5号代表队被告方书面代理意见第5号参赛队2008年第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被告方书面代理意见「奥古斯都」号船东、船长、轮机长、责任保险人呈递2008-11-1829第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第5号代表队被告方书面代理意见目录第一部分基本事实4第二部分诉讼主张51本案应由丙国法院管辖51.1「奥古斯都」号搁浅发生地在公海,而非乙国之内水、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或者群岛水域内,根据“公海自由”原则,乙国无权将司法管辖区延伸至公海之上51.2依照属地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本案应由丙国法院管辖51.3责任保险人系本案重要当事人,依照属

2、人主义原则,本案应交由丙国管辖61.4本案交由丙国管辖是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要求61.5本案交由丙国法院管辖,而非依照乙国国内法规定由乙国管辖,符合限制过度管辖原则61.6本案交由丙国法院管辖有利于适用合理和正确的准据法并便利于案件争议的解决和执行72本案不应适用乙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及《海商法》等法律,而应适用《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72.1本案不适用乙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及《海商法》72.1.1本案不适用乙国法律是法律自身效力所决定的72.1.2本案不适用乙国法律是“判决一致性”的要求82.1.3

3、乙国法律并非与本案最密切联系的法律82.1.4原告方关于“适用法院地法”的主张不能成立92.2本案不适用《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92.2.192CLC自身规定将本案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92.2.2原告“本案适用92CLC”的主张不能成立92.3本案适用《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102.3.1本案属于《燃油公约》的管辖范围102.3.2本案适用《燃油公约》符合国际习惯并遵循了相关公约的指导性意见102.3.3历史角度的原因112.3.4适用《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符合“最密切联系原则”113珊瑚复育费、渔业复育费等支出

4、及观光税收等损失与油污染无关113.1被告不应该赔付珊瑚复育费和渔业复育费123.1.1根据《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珊瑚复育费、渔业复育费不属于被告应赔付的范畴123.1.2依照索赔手册的规定不应偿付123.1.3依据《指南》规定不应赔付133.1.4原告主张的复育措施不属于合理的可量化的恢复措施133.2拒绝赔付观光税收损失143.2.1观光税收损失属于纯经济损失143.2.2根据《国际海事委员会油污损害指南》被告不应当承担观光税收费用154船东无故意或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1629第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第5号代表队被告方书面代理意见4.

5、1原告的诉讼对象并不适格164.1.1根据《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船东不应与船长、轮机长同时承担责任164.1.2根据《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船东不应与船长、轮机长同时承担责任174.1.3根据乙国法律,船东不应与船长、轮机长同时承担责任174.1.4即使按照《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本案船长、轮机长承担赔偿责任的要件也不成立174.1.5按照国际立法趋势,船长和轮机长不是损害赔偿请求的对象194.2船东就本事件无故意或者过失194.3依前述公约,船东已无责任应当承担204.3.1赔偿原则不等同于归责原则204

6、.3.2被告方依照前述公约已经没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实际内容215被告方主张限制赔偿责任及提出反诉215.1原告对被告方的限制责任及反诉主张存在误解225.1.1被告方从未主张适用《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尤其在反诉部分225.1.2原告主张被告方不能依据《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提出反诉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225.2被告方可以依据乙国《海商法》主张责任限制,原告的反驳不能成立235.2.1被告方主张适用乙国的《海商法》并非准据法方面的自相矛盾235.2.2被告方船舶所有人满足享受乙国《海商法》规定的责任限制权利的主体要件245.2.3有关

7、船货移除费用确切属于乙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三款、第四款中规定的可以提出限制责任的情况255.3从被告方一贯主张适用的法律依据中,依然可以得出被告方可以主张责任限制以及反诉的结论265.4原告应当就船货移除费用给付被告250万美元作为分担276总结27第三部分附件2829第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第5号代表队被告方书面代理意见被告人:「奥古斯都」号船东、船长、轮机长及责任保险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代理人:***A,***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

8、务所地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