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概念、特点及其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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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电子票据概念、特点及其立法问题  1电子票据立法状况及概念界定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电子票据的国家,其电子支票制度设计合理,但美国对电子票据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称谓,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UETA)[1]第16条中将其称为“可转让记录”(transferablerecords),具体是指美国《统一商法典》UCC-3之中的“票据”,以及UCC-7中规定的“单据”,且该电子记录的签发人应明确同意该电子记录是可转让记录。《统一商法典修改》时UCC7-106中加入了对电子权利凭证的控制,从UETA中获得了规则。[键入

2、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美国法上可转让电子记录的表述撇开了联合国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法的“数据电文”的既存概念,更好地区别了纸质纪录与电子记录,缩小了数据电文的外延,更为合理科学。  我国台湾地区在立法上于《电子票据往来约定书》、《金融业者参加电子票据交换规约》中,均在第二条规定“电子票据是指以电子方式制成之票据,包括电子支票、电子本票及电子汇票”.这样的定义相对非常明确简单,尤其在对电子支票的规制上做了非常详尽的规定。  日本为了顺应电子票据的发展和使用日益普遍的潮流及日本政府e-Japan战略的需求,延续了美国“电子记录”的

3、提法,从2003年开始通过研究会及研讨审议的方式,一直到2007年6月27日由国会通过并由内阁公布了《电子记录债权法》,给出了“为了确保金钱债权的交易安全,使中小企业主获取资金更为顺利,对于电子债权记录机构在记录原本上所记载的,以电子记录的发生、转让为要件的电子记录债权,以及电子债权记录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等相关必要事项而进行创设的”立法理由。在2008年10月12[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日,公布了《电子记录债权法施行令》,对请求电子记录的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情报内容、电子记录信托、电子记录的强制执行、无权利人对电子记录的请求

4、、电子记录的修改、电子债权记录机构等问题做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电子记录债权所规制的范围较之电子票据更为宽泛,涵盖了电子记录所规范的各项商事活动,是迄今为止相对完善的立法。  我国的票据、金融业立法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1995年才颁布第一部《票据法》,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中虽然规定了“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但因不具备纸质书面及原件,以及行为人本名而不受票据法调整;随着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银行业网上交易和网上电子支付有了法律保证,推进了电子票据立法进程;2005年1月,《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

5、台,产生了我国第一个专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举措,2009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强调为了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汇票业务的发展而制定。[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这一行政法规已极大促进了票据的流通性,完全实现了票据的电子化,并且涵盖了报价交易功能。虽然我国目前仅限于对电子汇票进行规制,并未上升到规范相关电子记录的所有债权,但终于阶段性地完成了对电子票据的立法。依据《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

6、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采取对己汇票的形式由出票人签发并承兑。  2电子票据的性质及其与传统票据法的冲突  (1)[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精选公文范文管理资料电子票据的性质  电子票据是传统纸质票据的电子化,是电子债权的一种形态,除了具有传统票据的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及流通性之外,其签发、提示、转让及付款皆以电子方式完成,所以较之传统票据,其保管及行使省却了人为因素,更为安全高效,形式要件更为简便,管理机构负担了部分责任,保障了出票人、收款人及第三人的权利。  为更好地考察电子票据的

7、性质,应该对电子记录债权的性质进行考察。电子记录债权是因电子票据的讨论而发展起来的,与其相同所转让的是一种脱离了原因关系债权的金钱债权[2],加之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只有向电子债权记录机构的电子记录原本上进行记录,其产生和转让才发生效力。权责范围较电子票据更为宽泛,性质上与已有的指名债权及票据债权并不相同,虽然具有一部分代替票据的机能,包含了票据的基本性质,却并不能废止票据并取而代之。其基本性质有以下三点:①与指名债权及票据债权所不同的新型金钱债权;②加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依附于电子记录机构在记录原本上的记载而发生及转让;③电子记录债权的法律行为与原因关系

8、相分离以保障动态安全,具有无因性。  (2)[键入文字][键入文字][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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