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

ID:13172522

大小:4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1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_第1页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_第2页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_第3页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_第4页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公司信托制度的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论公益信托制度的完善姓名:雷佳学号:S10191009摘要:公益信托是相对于私益信托而言,其区别于私益信托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公益性。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进步,各种公益事业正在蓬勃发展,为政府减轻了压力更重要的是为需要的人们提供了帮助。我国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托法》确立了公益信托,然而仍然存在大量的不足,使公益信托的作用难以完全发挥,因此,完善我国的公益信托制度十分必要,本文笔者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和看法。关键词:公益信托公益事业建议一、概述(一)信托制度"信托",早在罗马法时期就已经出现,但那并非现在意义上

2、信托制度,我们今天所谈到的信托制度,是孕育在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篇土壤里之中的,信托制度的"发明"与完善被称作英国人在法学领域"最伟大最杰出的成就"。在信托制度的立法中,由于各国的司法制度与法律传统迥异,所以至今并未对信托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我国2001颁布的《信托法》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二)公益信托的定义公益信托,是相对私益信托而言的,这一分类的标准是信托的目的是否具有公益性。在英美法系中,公益信托

3、也被称为慈善信托,但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持有不同观点,认为二者概念不能混淆,慈善信托的内涵应包含于公益信托之中。美国统一信托法关于公益信托的定义为:出于政府、公共事业的目的如救济贫困,发展教育、宗教,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或其他具有公益目的的信托。所谓公益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了诸如扶贫济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科文卫、艺术、体育、环保事业等社会公益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公益信托为世界各国的慈善公益事业提供了物质支持,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二、公益信托的特点(一

4、)公益信托的设立目的具有公益性  不同国家的学者对公益信托的公益目的有着不同的界定,在世界范围内未达成一个统一的定论。例如,英国法认为公益目的包括四点:1济贫目的;2发展教育目的;3发展宗教目的;4其他有利社会的目的。美国信托法则将之规定为六类,除了以上英国法规定的四类外还包括增进健康和政府或社会目的。我国信托法将公益信托的目的归为以下几类:1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2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3发展医疗卫生事业;4发展环境保护事业;5发展其他社会公共事业等。大致与上述各国相同。尽管国内外对公益信托的公益性没有统一

5、的界定,在这里,笔者认为,公益信托的公益性应涵盖两个方面:首先,公益信托要具有合法性,委托人的目的、信托的设立程序、信托财产的使用以及监察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接受指导。其次,公益信托要有公共性,公益信托的最基本目的就是使社会进步,大众受益。必须严防假借公益信托之名,实为转移财产或其他目的的以公谋私的行为这也是界定公益信托的(二)公益信托的受益人的不特定性  与私益信托的受益人范围的必须是特定的要求相反,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必须是不特定的,它是依照委托人的给定的条件和在指定的范围里,由受托人选择后加以确定,而并不是委托人在委托文件里具体

6、指定的,这是公益信托区别于私益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这里所说的不特定性并不是指无法确定受益人,而是指受益人的非唯一性和公众性。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一个有着同一特征的人群范围内,受益人其实也是确定的。例如,委托人指定白血病患儿群体为公益信托财产的受益人,那么这个群体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就是特定的。用全局的角度来看,实际上国家和社会是才是最终的受益人。此外,公益信托的受益人的不确定性也决定了公益信托财产绝对不可以转让和继承。(三)公益信托的目的具有排他性  这里所说的排他性指的是,在公益信托设立的过程中,在委托人设立委托的一个或几个目的里,只要有

7、一个目的是非公益性的,那么此公益信托就不能成立,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假公济私的情形,从而保障公益信托的正常发展。(四)公益信托设立的特殊性  因为私益信托的设立不涉及公共利益,所以一般不需要许可和审批,只要其具备有效的条件,即可成立。而公益信托由于其公益目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各国规定了严格的许可审批制度,我国《信托法》第62条规定了,公益信托的审理,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此外,公益信托取得许可后还要经进行登记,设立监察人,定期报告等程序。(五)公益信托特殊的监管制度  公益信托不像私益信托那样是由委托人和受益人共同对受

8、托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行为进行监督,而是由一个被称为信托监察人的特殊监督机构来监督的。这样规定的原因有两点:其一,公益信托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不能由受益人监督。其二,也不能由委托人来监督,因为这样会让委托人进行公益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