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项目建设单位: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五月 目录1.概述11.1.项目由来11.2.评价工作程序2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4.项目特点及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41.5.报告书主要结论52.总则62.1.编制依据62.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8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72.4.产业政策和选址合理性分析192.5.环境保护目标323.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43.1.建设项目概况343.2.项目建设内容343.3.炉型选择363.4.垃圾来源及成分、热值分析393.5.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413.6.项目总图布置443.7.原辅材料、燃料消耗453.8.主要生产设备、公用设备453.9.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463.10.物料平衡593.11.污染源分析633.12.污染物排放汇总763.13.总量控制分析773.14.环境风险识别77209 3.15.清洁生产824.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04.1.地理位置与交通904.2.自然环境概况90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935.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045.1.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04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405.3.环境噪声影响预测140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435.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445.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505.7.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1535.8.垃圾运输路线沿途环境影响分析1545.9.环境风险分析1565.10.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60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636.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636.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76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836.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评述1846.5.地下水防治措施1886.6.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906.7.风险管理1916.8.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清单202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57.1.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分析2057.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5209 7.3.社会环境效益分析2077.4.小结2078.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2098.1.环境管理要求及制度2098.2.污染物排放清单2118.3.环境监测计划217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99.1.结论2199.2.建议226209 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三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四周边情况示意图附图五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六分区防渗图附图七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八水系图附图九生态红线图附图十园区企业分布图附图十一城市总体规划图附件附件一环评委托书附件二投资协议附件三项目执行标准函附件四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五选址意见书附件六垃圾基础分析报告附件七上高县城市管理局意见附件八测绘报告附件九灰渣处置协议附件十飞灰处置协议附件十一上高工业园扩区专家个人意见附件十二常规总量确认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209 1.概述1.1.项目由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高县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大批工商业产品涌入农村消费市场,进入千家万户。与此同时,以各类包装袋、食品残渣、建筑材料、生产用废弃物等为主的生产生活垃圾随之增多,超出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并逐渐积累、演变成为破坏农村生产生活坏境、影响村民身心健康、制约农村社会科学发展的大问题。上高县目前生活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随着城区的扩大和乡镇生活垃圾的进入,填埋场处理的生活垃圾量日益增大,填埋场已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鉴于上高县人多地少,城市快速发展的基本情况,从长远看,填埋处理方法不是根本解决上高县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的办法。而通过焚烧处理,可实现垃圾重量减量80%左右,容积减量90%以上,因此本项目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有效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的根本途径。本项目的建设不但可以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利用,而且有效地改善填埋场库容过快消耗的局面,减轻填埋压力,减少恶臭污染,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为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投资成立的子公司。公司依托母公司海螺创业技术力量,并与日本川崎重工集团合作开发研制了创新垃圾焚烧解决方案。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是公司针对无水泥厂地区研发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该技术能彻底降解二噁英,全程封闭处理、无臭气扩散,垃圾无需分拣,无需添加燃料,发电量高,投资省、运营成本低,选址无特殊要求。公司现拥有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核心技术和装备成套能力,可根据垃圾处理实际需求建设200t/d、300t/d、400t/d、500t/d等规模处理系统。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030.68万元,在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内建设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吨,建设1台400t/d的机械炉排炉,配1台9MW的汽轮机,1台9MW的发电机,1台33.2t/h余热锅炉,年上网电量为3894万kW·h/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9 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到拟建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项目有关资料,进行了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通过对工程以及相关资料的研究、整理、统计分析,就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营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预测分析。在此基础上,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宜春市评估中心、上高县环保局等单位的指导与帮助,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1.评价工作程序本次环评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详细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2-1。209 图1.2-1评价工作程序1.1.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利用城市垃圾作燃料发电项目,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并与污染防治相结合,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也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中相关规定。(2)“三线一单分析”209 ①生态红线项目位于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分区管控划分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一级、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为SO2、NO2、PM10、Pb、Hg、HCl、NH3、H2S等,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回用,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源于园区供水,能源均为自供。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燃料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环境负面准入清单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园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1]92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5月4日下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前期工作的复函》(赣发改办外资[2014]173号),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扩区调区后上高工业园区总规模为2188.87公顷,形成“一园三区”布局(即镜山综合区、五里岭鞋业产业基地区和黄金堆功能区)。项目属于垃圾发电项目,位于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根据园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容。1.1.项目特点及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09 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以垃圾渗滤液为主的废水污染物,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和重金属的大气污染物。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关注项目的选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该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大气污染物中的二噁英及重金属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同时本项目特别关注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1.报告书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2.209 1.总则1.1.编制依据1.1.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2017.10.1颁布并实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2017年9月1日);(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2016年3月25日修订);(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2.2颁布,2006.3.18施行);(12)《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15)《关于确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98号文);(16)《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9 (19)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9.23);(2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11.3);(2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2011年4月19日;(23)《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22号;(2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5)《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建城[2016]227号;(26)《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27)《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的通知》(环发[2014]30号)(2014.3.25);(28)《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69号公告)(2001.6.21修订,2001.7.1施行);(29)《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11.28通过,2009.1.1施行);(30)《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赣环督字[2005]45号);(31)《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赣环督字[2007]189号);(3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8号)(2008.10.6发布);(33)《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评字[2012]244号);(3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2012.3.29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9 (35)《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4]145号)。1.1.1.技术导则及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16.8.1施行);(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1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11)《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1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3)《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1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128-2009);(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7)《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5年第90号)。1.1.2.项目文件(1)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2)上高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确认《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3)其他有关工程技术资料。1.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209 1.1.1.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周围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群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采用矩阵识别法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分别见表2.2-1。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生产环节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或环境影响因素分别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2、PM2.5、PM10、氟化物、CO、HCl、NH3、H2S、Cd、Hg、Pb、二噁英类;废水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重金属;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飞灰(含废活性炭)、炉渣和污泥;声环境主要污染源为设备噪声。综合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结果,可知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可恢复的影响,也存在长期的正面、负面影响。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工程量一般,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是短暂的和可逆的,会随着建设期的结束而结束。运营期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运营期废气和噪声的排放会对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根据预测,在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特征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确定的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详见表2.2-2。209 表2.2-1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环境资源工程阶段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活质量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森林植被野生动物农田作物工业发展交通运输资源利用能源利用社会经济文物古迹生活水平健康安全建设期场地清理-1SY╬↓-1SY╬↓地面挖掘-1SY╬↓-1SY╬↓-1SY╬↓材料运输-1SY╬↓-1SY╬↓-1SY╬↓-1SY╬↓+1SY╬↓基础施工-1SY╬↓-1SY╬↓设备安装-1SY╬↓-1SY╬↓-1SY╬↓+1SY╬↓材料堆放-1SY╬↓运营期废气排放-2SN╬↓-1SN╬↓-1SN║↓-1SN╫↓-1SN╬↓-1SN╫↓废水处理-1SY╬↓-1SY╬↓噪声排放-1SY║↓-1SN║↓固废处理-1SN║↓注:⑴表中符号“+、-”表示效应方向,分别表示正效应、负效应;⑵表中数字“1、2、3”表示影响程度,分别为轻微影响、中等影响、重大影响;⑶表中字母“S、L”表示影响持续时间,分别为短期影响、长期影响;⑷表中字母“Y、N”表示影响可逆与否,分别为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⑸表中符号“║、╫、╬”表示影响发生的可能性,分别为较小、一般、较大;⑹表中箭头“↓、↑”表示影响发生的范围,分别为小、大。209 表2.2-2拟建项目评价因子一览序号类别要素评价因子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空气SO2、NO2、CO、PM10、PM2.5,特征污染物包括HCl、氟化物(换算成F)、Hg、Cd、Pb、二噁英类、H2S、NH3地表水环境水温、pH值、氨氮、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汞、铅、化学需氧量、铜、砷、六价铬、镉、锌、氟化物、粪大肠菌群、总磷地下水环境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挥发酚类、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汞、镉、砷、铅、Cr6+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Ld、Ln)。土壤环境pH、铜、铬、镉、铅、锌、砷、镍、铍、汞、二噁英类2拟建项目污染源评价大气污染源烟尘、SO2、NOx、CO、氟化物、HCl、Hg、Cd、Pb、二噁英类、NH3、H2S。水污染源SS、COD、BOD5、NH3-N、重金属类(Cr、Cu、As、Cd、Pb)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厂界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Ld、Ln)。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空气烟尘、SO2、NOx、CO、氟化物、HCl、Hg、Cd、Pb、二噁英类、NH3、H2S。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Ld、Ln、Lmax)。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土壤环境/4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SO2、NOx209 1.1.1.评价标准2.2.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由于拟选厂址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因此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TSP、氟化物以及Pb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Pb的日平均浓度标准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Cl、H2S、NH3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g日均值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年均值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As小时值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年均值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Cd日均值参考前南斯拉夫环境质量标准,年均值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噁英参照执行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臭气浓度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CH4参考前苏联车间卫生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2-3。表2.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值(mg/m3)引用标准小时均值日均值年均值1SO20.500.15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其中Pb的日平均浓度标准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2NO20.200.080.043NOx0.250.10.054CO104/5PM10/0.150.076PM2.5/0.0750.0357Pb/0.00070.00058TSP/0.300.209氟化物0.020.007/10HCl0.05(一次)0.0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g年均值、As年均值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1Hg/0.00030.0000512As/0.0030.00000613H2S0.01(一次)14NH30.20(一次)15臭气20(无量纲)(一次)20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16Cd/0.0030.000005日均值参考前南斯拉夫环境质量标准,年均值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7二噁英类5pg-TEQ/m31.65pg-TEQ/m30.6pg-TEQ/m3日本环境质量标准注:二噁英类小时、日均浓度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一次取样、日均、年均浓度值按1:0.33:0.12比例换算,小时平均浓度标准取5.0TEQpg/m3、日均浓度取1.65TEQpg/m3。(2)地表水项目周边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2.2-4。表2.2-4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序号监测项目Ⅲ类1pH6-92化学需氧量≤203生化需氧量≤44汞≤0.00015总磷≤0.26氨氮≤1.07铅≤0.058镉≤0.0059六价铬≤0.0510砷≤0.111铬≤0.05(3)地下水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2-5。表2.2-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序号项目III类序号项目III类1pH/9亚硝酸盐≤0.022总硬度(以CaCO3计)≤45010氨氮≤0.23溶解性总固体≤100011氟化物≤1.04硫酸盐≤25012砷≤0.055氯化物≤25013汞≤0.0016高锰酸盐指数≤3.014镉≤0.017六价铬≤0.0515总大肠菌群(个/L)≤3.08铅≤0.0516细菌总数(个/mL)≤100209 (4)声环境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标准限值列于表2.2-6。表2.2-6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标准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3类6555GB3096-2008注: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5)土壤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有关浓度限值详见表2.2-7。表2.2-7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单位:mg/kg)类别项目二级标准值(mg/kg)土壤pH(无量纲)<6.56.5~7.5>7.5总铬水田≤250300350旱地≤150200250总镉≤0.30.30.6总铜农田等≤50100100果园≤150200200总铅≤250300350总砷水田≤302520旱地≤403025总汞≤0.30.51.0总锌≤200250300总镍≤405060二噁英类参照日本环境厅制定的环境标准(250pg/g)。2.2.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拟建项目焚烧烟气中的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详见表2.2-8。其他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见表2.2-9。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各类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选择的特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详见表2.2-10。表2.2-8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209 序号污染物单位数值来源1烟尘mg/Nm330GB18485-20141小时均值20GB18485-201424小时均值2COmg/Nm3100GB18485-20141小时均值80GB18485-201424小时均值3NOxmg/Nm3300GB18485-20141小时均值250GB18485-201424小时均值4SO2mg/Nm3100GB18485-20141小时均值80GB18485-201424小时均值5HClmg/Nm360GB18485-20141小时均值50GB18485-201424小时均值6Hgmg/Nm30.05GB18485-2014测定均值7Cdmg/Nm30.1GB18485-2014测定均值8Pbmg/Nm31.0GB18485-2014测定均值9二噁英类ngTEQ/m30.1GB18485-2014测定均值10氟化物mg/Nm31.0欧盟EU2000/76/EC注:①本表规定的各项标准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含11%O2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②烟气最高黑度时间,在任何1h内累计不得超过5min。表2.2-9粉尘有组织排放标准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m)无组织监控点浓度(mg/m3)执行标准灰仓及石灰仓粉尘1203.51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表2.2-10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序号污染物单位GB14554-93二级标准1H2Smg/m30.062NH3mg/m31.53臭气无量纲20(2)水污染物垃圾渗滤液、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标准限值、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具体标准见表2.2-10和2.2-11。表2.2-10污水出水水质指标序号污染物名称水质限值1pH6.0-8.52色度(度)≤303嗅无不快感209 4浊度(NTU)≤55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6生化需氧量(BOD5)(mg/L)≤207化学需氧量(COD)(mg/L)≤608氨氮(mg/L)≤109总氮(mg/L)≤20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11铁(mg/L)≤0.312锰(mg/L)≤0.113氯离子(mg/L)≤25014总大肠杆菌(个/L)315二氧化硅(SiO2)≤5016总硬度(以CaCO3计/mg/L)≤35017硫酸盐(mg/L)≤25018总磷(以P计/mg/L)≤119石油类(mg/L)≤120余氯(mg/L)≥0.0521大肠菌群(个/L)≤200022总汞(mg/L)0.00123总镉(mg/L)0.0124总铬(mg/L)0.125六价铬(mg/L)0.0526总砷(mg/L)0.127总铅(mg/L)0.1表2.2-1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标准(摘录)(单位:mg/L,pH值除外)控制项目冷却用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pH6.5~8.5CODcr60BOD510氨氮10SS--总硬度450石油类1硫酸盐250溶解性总固体1000总磷1(3)噪声209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有关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见表2.2-12。表2.2-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标准类别昼间夜间36555注: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有关噪声排放限值见表2.2-13。表2.2-1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单位:LAeq[dB(A)]昼间夜间7055(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高于15dB(A))(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控制标准修改单(2013年第36号,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1.1.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1.1.评价等级2.3.1.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的要求,本次评价选择SO2、NOx、PM10等因子,分别计算各污染源所含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的定义为:式中:Pi——第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经估算模式系统计算出的各污染源所含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见表5.1-6,由计算结果可见,本项目出现的影响最大的污染物是NO2,占标率为11.9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等级为二级。2.3.1.2.地表水环境209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要求,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水质复杂程度、河流的特点以及对其水质功能的要求确定。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锅炉定连排、冷却塔排水、化水站排水、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垃圾通道、垃圾车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2.3.1.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属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确定本项目属于E电力32、生物质发电中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也不涉及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但评价区域内具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此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较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表2.3-2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表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2.3.1.4.声环境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3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加小于3dB(A),受影响人数少。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三级。2.3.1.5.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本工程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J/T169-2004),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1.1.评价范围根据各环境要素所执行的评价等级、工程排污特点、评价区地貌、风场特征、环境保护及居民区分布情况,确定评价范围如下表。表2.3-4环境评价范围一览表209 序号项目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以项目烟囱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2地下水以厂址区为中心,面积约6km2的水文地质单元3噪声拟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4环境风险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0km范围5卫生防护距离拟建项目厂界300m1.1.产业政策和选址合理性分析1.1.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2.4.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焚烧产生的炉渣综合利用、飞灰最终处置填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中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也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要求。2.4.1.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国发[2011]9号)中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可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土地资源和污染控制条件较好的城市可采用填埋处理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集成多种处理技术,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随着上高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土地紧缺日益体现,而随着垃圾热值逐年提高,已经达到焚烧热值要求,因此在上高县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符合通知要求。2.4.1.3.《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65号)《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65号)中指出:“充分利用农林剩余物、沙生植物平茬物及灌木林、生活垃圾、蔗渣、畜禽粪便、有机污水等,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生物质发电技术,加快生物质发电关键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结合新能源集成应用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的实施,建设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加快制定适用于生物质发电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标准,建立健全生物质发电原料收集体系、装备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及生物质发电管理体系”。209 拟建项目以上高县的城市生活垃圾为燃料进行发电,与《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是相符合的。2.4.1.4.《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中指出:“(六)加强资源利用。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九)选择适用技术。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十一)提高运行水平。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额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噁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安装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运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进场垃圾量剧增等突发事件。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解决设施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问题,确保安全、高质量运行。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二十一)提高创新能力。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快国家级和区域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基础性技术研究,重点突破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滤液处理、臭气控制、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等关键性技术,鼓励地方采用低碳技术处理生活垃圾”。拟建项目收运范围为上高县,人口密度虽然不高,采用焚烧工艺处理对上高县的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也符合国发〔2011〕9号的规定。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干法+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技术,能保证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将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装置,并与当地环保局联网,同时在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及时公布相关数据,接受社会监督。综上分析,项目符合《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4.1.5.《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209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文中指出:“一、深刻认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善。但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设施处理能力总体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仍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占地较省、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以利用等特点,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也有近30年应用历史。目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装备日趋成熟,产业链条、骨干企业和建设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各地要充分认识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提前谋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四、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一)选择先进适用技术。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原则,以垃圾焚烧锅炉、垃圾抓斗起重机、汽轮发电机组、自动控制系统、主变压器为主设备,综合评价焚烧技术装备对自然条件和垃圾特性的适应性、长期运行可靠性、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消耗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应根据环境容量,充分考虑基本工艺达标性、设备可靠性以及运行管理经验等因素,优化污染治理技术的选择,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三)严控工程建设质量。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地方标准的要求,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工作程序。(五)加强飞灰污染防治。在生活垃圾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飞灰处置出路。鼓励跨区域合作,统筹生活垃圾焚烧与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并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飞灰产生、利用和处置的执法监管”。拟建项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分析见表2.4-2。项目采用的技术先进适用,飞灰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企业利用。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2.4.1.6.《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号)文中指出:“209 推进高标准废弃物焚烧设施建设。结合落实《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废弃物焚烧设施,推进高标准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减少二噁英排放。加强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要求。新建焚烧设施,应优先选用成熟技术,审慎采用目前尚未得到实际应用验证的焚烧炉型。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废弃物焚烧企业应当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主要工艺指标及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应实施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应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应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拟建项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分析见表2.4-2。项目采用的炉型成熟可靠,在安徽、重庆、成都等地都有成功运行实例。项目将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装置,并与当地环保局联网,在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符合该指导意见提出的相关要求。2.4.1.7.《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厂址选择、设备选型、污染物控制、垃圾收集运输和贮存、环境风险、环境防护距离、公众参与等方面均提出相关要求,本项目与环发[2008]82号文要求相符性逐条列表对照,见表2.4-1。根据对照情况,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垃圾热值及数量能够满足项目需要。选址不在城市建成区,选用的工艺、设备先进可靠,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不会造成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恶臭控制措施可行,能够将对周边的影响降至最低,项目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环境风险总体上可接受。总体上,本项目符合环发[2008]82号文要求。209 表2.4-1本项目与环发〔2008〕82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落实情况1、厂址选择垃圾焚烧发电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千焦/千克、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根据上高县生活垃圾热值实测结果,生活垃圾低位发热量达4779kJ/kg。垃圾在垃圾坑内存放5~7天,排出渗滤液15~25%后,进炉垃圾热值将进一步提高;因此,本项目垃圾在垃圾仓存放5~7天后可以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第二十一条垃圾热值应高于5000kJ/kg的要求。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或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规划等);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对选址的要求。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1)城市建成区;(2)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①关于相关规划:根据项目选址意见书,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②本项目位于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不属于城市建成区。③根据第4章,本项目所在地总体上环境质量良好,能达到要求。④关于环境质量及环境影响:项目所在地总体上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建成后将有利用区域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运行期间在确保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不会造成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功能下降。2、技术和装备焚烧设备应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关于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1)除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量的20%以下外,采用其他焚烧炉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得掺烧煤炭。必须配备垃圾与原煤给料记录装置。(2)采用国外先进成熟技术和装备的,要同步引进配套的环保技术,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3)有工业热负荷及采暖热负荷的城市或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优先选用供热机组,以提高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①项目选用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是国内外应用较多、技术成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自主研发设备;点火及辅助燃料为油,不掺烧煤,项目附近无用汽单位。为此,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关于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②关于供热: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所在地周围无用热企业,因此本项目未考虑对外实施供热。为充分利用余热,提高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建设33.2t/h余热锅炉。3、污染物控制燃烧设备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的“焚烧炉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确保烟气中的SO2、NOX、HCl等酸性气体及其它常规烟气污染物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表3“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二噁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①本项目采用的焚烧设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的“焚烧炉技术要求”:炉膛内焚烧温度≥850℃,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2秒,焚烧炉渣灼减率≤3%。本项目采取“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净化装置处理废气,烟气中的SO2、NOX、HCl等酸性气体及其它常规烟气污染物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3“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09 );在大城市或对氮氧化物有特殊控制要求的地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加装必要的脱硝装置,其他地区须预留脱除氮氧化物空间;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须对二噁英的辅助判别措施提出要求,对炉内燃烧温度、CO、含氧量等实施监测,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对活性炭施用量实施计量。②本项目二噁英排放浓度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本项目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炉内脱硝装置,对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50%;本项目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③报告书在监测计划章节中明确提出对炉内燃烧温度、CO、含氧量等实施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活性炭使用量实施计量。酸碱废水、冷却水排污水及其它工业废水处理处置措施应合理可行;垃圾渗滤液处理应优先考虑回喷,不能回喷的应保证排水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垃圾渗滤液事故收集池;产生的污泥或浓缩液应在厂内自行焚烧处理、不得外运处置。①生产废水经厂区渗滤液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②本项目事故池设置容积满足要求。③项目产生的污泥和浓缩液全部在厂内自行处理,不外运。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焚烧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程应设置相应的磁选设备,对金属进行分离回收,然后进行综合利用,或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贮存、处置;焚烧飞灰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贮存、处置;积极鼓励焚烧飞灰的综合利用,但所用技术应确保二噁英的完全破坏和重金属的有效固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7)实施后,焚烧炉渣和飞灰的处置也可按新标准执行。飞灰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处理,送至有资质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综合利用。焚烧炉渣如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中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置。恶臭防治措施: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须加盖密封处理。在非正常工况下,须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①本项目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均加盖密封处理。②在焚烧炉检修时,项目设计采用活性碳除臭装置进行除臭,活性碳除臭效率可达到80%以上,处理后的NH3、H2S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4、垃圾的收集、运输和贮存鼓励倡导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或分区收集,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不宜进入垃圾焚烧厂,以提高进厂垃圾热值。根据《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从垃圾收集运输路线来看,采取按区分片收集的方式,运输方式考虑大型转运站结合小型转运站的方式,中转站的垃圾渗滤液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外排,不进入垃圾焚烧厂,有效保证进厂垃圾热值。对垃圾贮存坑和事故收集池底部及四壁采取防止垃圾渗滤液渗漏的措施。本项目对垃圾坑、调节池(兼做事故收集池)及四壁均设有防渗层。采取有效防止恶臭污染物外逸的措施。①209 危险废物不得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关于恶臭防治:本项目对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等主要臭气污染源采取抽风、阻隔帘幕、对卸料大厅及垃圾储坑进行密闭隔离、规范垃圾储坑的操作管理、残渣处理密闭系统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恶臭的影响。②关于危险废物进厂:加强管理,在源头上控制危险废物进入垃圾焚烧厂。5、环境风险环境影响报告书须设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重点考虑二噁英和恶臭污染物的影响。事故及风险评价标准参照人体每日可耐受摄入量4pgTEQ/kg执行,经呼吸进入人体的允许摄入量按每日可耐受摄入量10%执行。根据计算结果给出可能影响的范围,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5.1章节相关预测,拟建项目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情况下,二噁英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正常情况下有所增加,但仍能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低于人体每日可耐受摄入量4pgTEQ/kg、经呼吸进入人体的允许摄入量按每日可耐受摄入量10%的标准。事故状态下恶臭气体经排气筒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总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较小。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建设单位将制定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能够有效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总体上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6、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根据5.1章节及相关预测,并结合环发〔2008〕82文件要求,本项目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7、污染物总量控制工程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提出区域平衡方案,明确总量指标来源,实现“增产减污”。主要污染物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已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8、公众参与须严格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开展工作。公众参与的对象应包括受影响的公众代表、专家、技术人员、基层政府组织及相关受益公众的代表。应增加公众参与的透明度,适当组织座谈会、交流会使公众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应对公众意见进行归纳分析,对持不同意见的公众进行及时的沟通,反馈建设单位提出改进意见,最终对公众意见的采纳与否提出意见。对于环境敏感、争议较大的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负责做好公众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听证会。本项目通过发放调查表、网上公示、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被调查公众涉及机关干部、技术人员及项目周边群众。被调查公众总体支持本项目建设,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同时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了一些要求和建议,建设单位采纳了公众意见,承诺建成后一定加强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及公众的监督。9、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影响预测除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相关要求外,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现状监测:根据排放标准合理确定监测因子。在垃圾焚烧电厂试运行前,需在厂址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最近敏感点及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附近各设1个监测点进行大气中二噁英监测;在厂址区域主导风向的上、下风向各设1个土壤中二噁英监测点,下风向推荐选择在污染物浓度最大落地带附近的种植土壤。按照相关要求,环评单位出具了二噁英监测计划,并由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开展二噁英大气及土壤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环境本底二噁英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环境质量标准参照日本年均浓度标准(0.6pgTEQ/m3209 (2)影响预测:在国家尚未制定二噁英环境质量标准前,对二噁英环境质量影响的评价参照日本年均浓度标准(0.6pgTEQ/m3)评价。加强恶臭污染物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导则要求采用长期气象条件,逐次、逐日进行计算,按有关环境评价标准给出最大达标距离,具备条件的也可按照同类工艺与规模的垃圾电厂的臭气浓度调查、监测类比来确定。)要求执行。对恶臭污染物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采用长期气象条件,逐次、逐日进行计算,并按照环境评价标准计算了最大达标距离。(3)日常监测:在垃圾焚烧电厂投运后,每年至少要对烟气排放及上述现状监测布点处进行一次大气及土壤中二噁英监测,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其周围环境二噁英的情况。本报告在环境监测计划中要求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烟气及二噁英的监测。建设单位承诺,在垃圾焚烧电厂投运后,按照环发〔2008〕82号要求,每年至少要对烟气排放及现状监测布点处进行一次大气及土壤中二噁英监测。10、用水垃圾发电项目用水要符合国家用水政策。鼓励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北方缺水地区限制取用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本项目符合国家用水政策。新鲜水耗水低于同类项目的耗水指标。厂内经过这些节水措施后,节约了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209 1.1.1.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2.4.2.1.《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2014年,上高县委、县政府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上高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于2017年8月28日经宜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通过。规划范围为:1、城市规划区:规划区范围东至泗溪镇、新界埠镇西界,上新铁路一带,南至上甘山林场、翰堂镇北界,西至蒙华铁路、宜丰县东界,北至昌栗高速、锦江镇上竹村、凌江村村界。包括敖阳街办、敖山镇全部、锦江镇、芦洲乡,野市乡、泗溪镇、新界埠镇、塔下乡的部分所围合区域的用地,总面积约237.90平方公里。2、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北以320国道、昌栗高速公路为界,南至上新铁路、锦惠渠及五里岭工业区南部,东临东外环路及黄金堆工业区,西至五里岭工业区,总面积约为139.95平方公里。第七十四条工业用地规划1.工业用地布局规划要求城区内零散工业用地尤其是塔下建材区应逐步搬迁至其它乡镇,工业用地逐渐置换成其他城市建设用地。至规划期末,城区工业用地为838.0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9.96%,人均工业用地面积29.93平方米。按照现有工业发展基础,将五里岭工业园打造成以服装产业、鞋业、食品等以一类工业为主的工业园区;镜山工业园逐步实行退二进三,只保留部分食品、工艺品等一类工业;黄金堆工业园打造成以医药研发、有机化工、陶瓷等二、三类工业为主的工业园区。2.工业用地调整保障政策(1)实施土地盘整,消化空置用地,清理城区各类已出让或已划拨而未使用的工业用地,防止圈而不建、圈大建小,通过土地盘整,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与使用,盘活土地存量。(2)制定用地计划、科学有序开发209 按照国家、江西省、宜春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工业用地的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工业项目的用地,实现工业用地的科学有序开发。本项目位于黄金堆工业区,不属于城市规划区,且根据上高县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本项目的选址符合上高县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要求。2.4.2.2.《上高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上高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0-2020)》是配合《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的进一步实施和上高县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需要,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系统、工程设施系统及管理系统。该规划范围为上高县城区(县城)内的环卫设施、收运体系、设备以及城市环卫机构、处理措施等。根据规划上高县垃圾处置方案以填埋为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综合处理方式。《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已审批通过,但相配套的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尚未完成,根据上高县环境卫生设施主管部门意见(附件七),同意项目建设,并计划将拟建项目纳入后续规划中实施。上高县目前生活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本项目建成后将和填埋场形成互补优势,以现有垃圾卫生填埋场作为焚烧厂大修及事故状态下备用,符合国家关于填埋处理方式与焚烧处理方式互补关系原则。2.4.2.3.上高工业园黄金堆规划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园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1]192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5月4日下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的复函》(赣发改办外资[2014]173号),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目前上高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项目规划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江西上高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意见内容。本项目位于黄金堆功能区,黄金堆功能区发展目标定位为:以博士达药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医药企业,以瑞州陶瓷为龙头陶瓷产业将其建设成为东部最大、配套设施最全、环保节能的制造示范园区;园区禁止食品类、造纸类、纺织类等与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以及与《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中可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同时禁止引入新的化工项目。209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入园项目,因此符合产业规划。1.1.1.选址合理性分析2.4.3.1.选址基本原则要求(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其中有关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2)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规定,项目厂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认定。②选址综合考虑垃圾焚烧厂的服务区域、服务区的垃圾转运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等因素。③选择在生态资源、地面水系、机场、文化遗址、风景区等敏感目标少的区域。(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其中有关内容“用地是否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政策。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①城市建成区;②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③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2.4.3.2.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位于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内,北侧为G320国道,隔国道为江西和发陶瓷有限公司,东侧为空置厂房,西侧隔规划空地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分局乳化站,南侧为规划空地。经过现场勘查,项目厂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目前主要为空地,项目建设不涉及工程拆迁。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的大气和声环境质量、项目建设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均可以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较好。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源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的现有等级,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根据环发[2008]82号的相关要求,209 结合建城[2016]227号文件的要求:扩大设施控制范围。可将焚烧设施控制区域分为核心区、防护区和缓冲区。核心区的建设内容为焚烧项目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核定。防护区为园林绿化等建设内容,占地面积按核心区周边不小于300米考虑。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大气防护距离为厂界周边的300m区域。目前,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要求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新建居民用房等敏感建筑。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不存在对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2.4.3.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8号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厅发[2008]58号)。在江河源头水保护区、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干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城镇集中式纯水源取水口上游和湖库区域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项目与上高县位置关系图,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水体为锦江,离最近五河为赣江,直线距离约50km。上高县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本项目位于上高县东北面,项目距离上高县约9km,因此本项目可满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厅发[2008]58号)中对该类项目选址的要求。2.4.3.4.《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江西省2016年8月发布了《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以下简称《区划》),确定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汇总面积为55239.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09%。该《区划》划分了生态红线一级、二级管控区。对照《上高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见附图九),本项目建设地不属于江西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因此,本项目与《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相符。2.4.3.5209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表2.4-2厂址与相关标准、规范等选址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标准、规范选址要求本项目选址情况《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选址应符合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符合2、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对环境影响小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厂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这一距离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拟建项目环评结论确定了以厂区边界为依据,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同时提出规划控制要求: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4、在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厂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根据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环境风险评价结论,重点考虑了二噁英泄漏扩散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以及恶臭气体产生的环境影响,并划定了项目厂界外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厂址选址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认定满足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垃圾焚烧厂的服务区域、服务区的垃圾转运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的因素满足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地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满足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必须建在该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符合厂址与服务区之间应有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满足厂址选择时,应同时确定灰渣处理与处置的场所满足厂址应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条件满足厂址附近应有必须的电力供应。对于利用垃圾焚烧热能发电的垃圾焚烧厂,其电源应易于接入地区电力网满足焚烧厂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符合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满足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受条件限制,必须建在受到威胁区,应有可靠的防洪、防涝措施满足209 不宜选在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风景区及其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宜靠近服务区,运距应经济合理。与服务区之间应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满足应充分考虑焚烧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的处理与处置满足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有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及污水排放系统有对于利用焚烧余热发电的焚烧厂,应考虑易于接入地区电力网距离近本项目选址于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内,已取得上高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本项目选址的批准。综合以上因素,从技术、经济、环保、政策符合性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场地是合理的。1.1.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2.5-1及附图三。表2.5-1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环境要素敏感点方位与厂界距离/m规模自然村/单位所属行政村户数(户)人口(人)大气及风险(0~2.5km)泉塘下店上东南502.41665马岭叶山北797520夏家店上南8842588邹家漕港东北109740170亭上店上东南1358725店上店上东南148042134城洋漕港东15002080东港廖家西1831162450黄山店上南194049165叶山叶山西北196435150上漕港洋艺村漕港东北19682080廖家叶山东北200435150江上叶山东北215750200洋古老漕港东226580320洋林村漕港东北232980400东村叶山西北235450200窝溪叶山东北242956210风险(2.5~3.0km)敖山镇敬老院廖家西南2585约30人漕港村漕港东北278055220209 对山叶山西北297280320漕港小学漕港东北3000师生约300人(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5-2。项目周边水系图见附图8。表2.5-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表类别名称方位距离规模地表水环境锦江南4650中河(3)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4)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经调查,评价范围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也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拟建项目所在地及其评价范围内无大的取水机井,项目拟建地附近店上村采用市政供水,马岭及夏家村民在家中人工钻井,井径都小于50mm,井深一般在2~10m,为分散式取水井,并且取水作为当地居民饮用水源。209 1.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1.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上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规模:总投资1803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0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的11%;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32901.73m2;职工人数:60人;工作制度:生产时间为365天,每天24小时,生产班制为三班制,焚烧炉年运行时间为333天(8000h);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N28°17'12.61"、E115°1'25.68",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项目北侧为G320国道,隔国道为江西和发陶瓷有限公司,东侧为欧美特厂房,西侧隔规划空地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分局(乳化站),南侧为规划空地,项目的周边情况示意图见附图四,园区企业分布图见附图十。1.2.项目建设内容1.2.1.建设规模本次评价的项目,入炉垃圾为1台400t/d,高质时锅炉蒸发量为33.2t/h,汽轮发电机的发电量为9MW。配置1×9MW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49.93×106kW·h,年上网电量为3.894×107kW·h。表3.21项目建设规模序号名称单位指标1年处理垃圾量×104t/a16.72焚烧处理规模t/d1×4003焚烧炉年运行时间h80004发电机装机容量MW95年发电量×104kW·h49936厂用电率%227年售电量×104kW·h3894.541.2.2.项目组成209 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与储存、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汽轮机发电系统、电气系统等,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表3.2-1。表3.2-1项目组成及主要内容工程类别分类名称设计能力/处理方式备注主体工程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处理能力400t/d,1×400t/d的机械炉排炉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垃圾接收卸料位4个,平台宽24m垃圾储坑长约28米,宽约21米,深约19米,总有效容积:11172m3储存垃圾约4469t,约11天储存量垃圾给料1台10t抓斗行车,并备用一个抓手渗滤液收集与输送系统在坑底保持2~2.5%的排水坡度,并在卸料平台底部设置一排拦污栅,为防止垃圾贮坑底部垃圾堵塞拦污栅,拦污栅应有一定的高度。渗沥水通过拦污栅进入污水导排沟内,最后汇集在渗沥液收集池,收集池140m3。汽轮发电系统1×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4993万kWh余热锅炉33.2t/h接入系统采用双回10kV线路直接与110kV变电站联网,厂内不设升压变电站和应急备用电源烟囱60m高烟囱公用工程自动控制系统集散控制系统压缩空气2台29.1m3无润滑空气压缩机,一用一备化学水制备站10t/h轻柴油储罐1×24m3辅助和点火氨水储罐1×30m3炉渣坑1×300m3可储存约2.5天的炉渣量飞灰料仓1×150m3可储存约10天的存量消石灰贮仓1×100m3可储存约27天的存量活性炭贮仓1×10m3可储存约15天的存量给水生产用水水源420480m3/a化学水制备站10t/h循环冷却水系统2×1400m3/h,机力冷却塔循环冷却水量为2566m3/h生活用水4380m3/a市政供水管网环保工程废气治理烟气治理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恶臭防治全封闭、具有自动装卸结构车型、负压、喷洒化学药剂等方法活性炭吸附装置209 废水处理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实现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垃圾渗滤液生化+膜法工艺基本流程: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NF+RO深度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50m3/d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标准在厂内回用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垃圾通道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一体化膜处理器”的组合处理工艺,规模20m3/d废水事故池300m3,初期雨水池100m3固废处理炉渣及飞灰处理系统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由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机油20m2危废暂存间污泥、厂区生活垃圾污泥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后送焚烧炉焚烧噪声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1.1.炉型选择1.1.1.焚烧炉型本项目拟选用海螺创业公司SUN型炉排炉(引进日本川崎重工技术)作为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炉型。SUN型炉排炉为引进日本川崎重工技术,该炉排炉对垃圾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燃烧条件并从源头上抑制二噁英合成。干燥区炉排燃烧区炉排燃烬区炉排固定炉排活动炉排209 图3.31SUN型炉排炉炉排面由独立的多个炉排连接而成,炉排一列固定,另一列运动,通过调整驱动机构,使炉排片交替运动,从而使垃圾得到充分的搅拌和翻滚,达到完全燃烧的目的,垃圾通过自身重力和炉排的推动力向前前进,直至排入渣斗。炉排分为干燥段、燃烧段和燃烬段三部分,燃烧空气从炉排下方通过炉排之间的空隙进入炉膛内,起到助燃和清洁炉排的作用。焚烧炉内燃烬的灰渣最终由水冷出渣机推到炉外。(1)炉排采用高铬耐热铸件;通过控制料层厚度,减少炉排裸露;避免炉排卡阻、脱落,使用寿命长。(2)各段主炉排片模块化设计,品种数量少,安装更换简单。炉体结构简单,易于维护。采用特殊的耐火材料可以防止结焦。(3)料斗和溜管之间设置了可以充分吸收炉内热膨胀的高气密性膨胀节。(4)炉排片之间间隙极小,正常运行时基本呈无缝的状态,燃烧空气高速吹入炉内,从而实现高速稳定的燃烧。高速燃烧克服了大缝隙炉排的燃烧缓慢、空气偏流、燃烧率低下等缺点,燃烧十分均匀稳定,即使炉排上堆积的垃圾厚薄不均也不会出现火口。由于炉排片间基本无间隙,炉排漏渣量极少,未燃烬的生垃圾也不会漏下。热灼减率小于3%,一般为1-2%。(5)针对炉排各燃烧区段提供一次风量可单独调节,调节性能好,助燃效果好。(6)各段炉排采用独立驱动方式,可根据炉内燃烧情况分别独立的调整干燥段、燃烧段、燃烬段的运行速度,即使垃圾成分出现波动,也可灵活对应,更适应于中国垃圾热值波动范围大的特点。(7)利用自动燃烧控制技术,既可使垃圾充分燃烧,又能满足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209 图3.32炉排组装实景(8)中间流式炉膛的特点采取特殊的缩口设计,确保未燃气体与二次空气充分混合、燃烧,形成湍流区,再燃烧区确保控制二噁英产生所需的3T(温度≥850℃、停留时间>2s、湍流度),其他污染物产生量极少,如NOx含量仅120~150ppm,CO含量仅10~20ppm,再通过将部分烟气回流引入焚烧炉内代替二次空气从而燃烧过程中进一步有效抑制NOx的生成,为后续工艺处理减少负担。图3.33焚烧炉炉膛示意图1.1.1.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是用来将余热锅炉所产蒸汽转换成电能,由于本项目附近无热用户,本工程选用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抽汽用于锅炉暖风器及除氧器和低压加热器。209 本期项目入炉垃圾为1台400t/d,高质时锅炉蒸发量为33.2t/h,汽轮发电机的发电量为9MW。因此可选择汽轮机发电机按9MW方案进行配置。1.1.1.应用实例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组建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投资建设“金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5年4月14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5〕44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5年4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由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安徽绿环环保有限公司负责环境监理,2016年1月11日项目建设完成。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6年4月12日对该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废气、废水以及噪声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及厂区周边搬迁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于2016年5月24日~2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技术资料,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16年11月获得验收批复。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1台垃圾日处理量为300吨的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和1台6MW凝汽式发电机组。选用的焚烧炉炉型为:日本川崎重工SUN型机械炉排炉,与本项目相同。1.2.垃圾来源及成分、热值分析1.2.1.焚烧发电项目服务范围及处理现状本次生活垃圾服务范围为整个上高县,包括主城区、周边乡镇,并包括上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近年的新鲜垃圾。上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上甘林场新城分场(上新公路九公桩处),总占地面积371亩,总库容260.48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25年,实际使用12年,目前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为320吨。1.2.2.生活垃圾处理量预测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近期上高县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20t/d,并考虑将生活垃圾填埋场近年填埋的生活垃圾掺入焚烧,掺入量小于20%新鲜生活垃圾处理量,即小于80t/d,综合考虑上高县周边乡镇垃圾收集率及垃圾产生量,按现有产生量1.3倍处理量考虑,320×1.3=416t/d,总生活垃圾入厂量可达500t/d左右(入炉量约为400t/d)。远期综合考虑上高县人口数量增加且乡镇垃圾收集率的提高,按现有产生量1.5倍处理量考虑,320×1.5=480t/d。统筹考虑,计划工程设计为1×400t/d机械式炉排+1×9MW汽轮机(9MW的发电机)。209 1.1.1.垃圾的成分和热值根据检测结果,上高县的生活垃圾成分以及热值见下表。表3.4-1生活垃圾主要成分及热值检测项目名称单位检测结果物理组分纸类%8.79塑料12.61竹木2.39布类1.74厨余51.08果类8.23金属0.45玻璃4.62渣石5.62煤炭4.20其他0.27收到基元素分析Car%13.760Har%2.140Oar%6.800Nar%0.430St.ar%0.100Mar%54.230Aar%22.29Var%28.620Clar%0.250Qnet.arkJ/kg4779干基元素分析Car%26.044Har%3.273Oar%10.400Nar%0.658St.ar%0.153Mar%25Aar%34.09Var%43.771Clar%0.382Qnet.arkJ/kg94341.1.2.垃圾热值根据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上高县生活垃圾的实测结果,平均低位发热量为4779kJ/kg。本项目垃圾存放5~7天后,排出渗滤液约20%后,进炉垃圾热值209 将进一步提高;因此,本项目垃圾在垃圾仓存放数天后可以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第二十一条垃圾热值应高于5000kJ/kg的要求。随着上高县近年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垃圾热值处于一个平稳增长的阶段。随着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的推广、燃气普及率的提高,垃圾热值会有较快增长。根据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经验和运营经验,并且结合上述上高县的现状,垃圾设计低位热值暂定为5862kJ/kg(1400kcal/kg)。垃圾热值随季节变化较大,为保证焚烧炉在较宽的垃圾热值范围内都能稳定的运行,考虑垃圾热值适用范围最低为3559kJ/kg(850kcal/kg),最高为7536kJ/kg(1800kcal/kg)。1.1.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1.1.1.给水本项目分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均来自园区市政供水。3.5.1.1.生活用水厂区每日生活用水量约需12m3/d(按每人200L/d计算)。3.5.1.2.化学水系统(1)规模锅炉供水按工艺要求采用除盐水,规模为10t/h。(2)水质指标《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压力范围5.9~12.6MPa内的水质参数,具体指标见下表:表3.5-1化学水水质标准项目单位标准电导率(25℃)μs/cm<0.2溶解氧mg/L0.02总硬度mg/L0.02pH(25℃)-9.2±0.2SiO2mg/L<0.02Femg/L<0.02Cumg/L<0.003(3)水处理系统选择化学水处理系统为RO+加混床处理系统。工艺流程示意如下:209 图3.5-1化学水制备工艺流程图主系统流程说明:原水首先进入机械过滤器,去除水中机械杂质,使出水浊度降至2NTU以下,然后进入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水中有机物及余氯,使出水CODn<1mg/L,Cl2<0.1mg/L,接着进入精细过滤器,截留水中的活性炭粉末等细微颗粒,出水微粒<10μm,然后流入强酸阳床,经阳离子交换器去除水中阳离子,处理后水进除碳器(一用一备),除碳器配有风机一台,除碳器底部与中间水箱相连接。除去CO2后的水进入中间水箱,再经中间水泵打入强碱阴床(一用一备),经阴离子交换除去水中阴离子,最后进入混床进一步除去水中阴阳离子制得除盐水(电导率<0.2μs/cm,SiO2<20μg/L,硬度~0μmol/L)流入除盐水箱,由除盐水泵输送至主厂房的高压除氧器,做为余热锅炉的补充水。3.5.1.3.循环水系统(1)循环冷却水供水对象循环冷却水系统主循环泵供水对象为汽轮发电机组、油冷器、空冷器等设备,循环冷却水量为2151m3/h,工业冷却水泵供给主厂房内风机、水泵、汽水取样系统等需要冷却水的设备,循环水量为42.7m3/h。(2)冷却设备的选择循环冷却水总水量为2193.7m3/h,可采用2台冷却水量为1400t/h的机力通风却塔。(3)循环水泵的选择循环水泵设计选用2台1500t/h,H=24m的双吸式泵,1台1000t/h,H=24m的双吸式泵,2用1备。工业冷却水泵选用2台100t/h,H=50m的离心泵,1用1备。1.1.1.排水209 全厂排水工程包括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生产废水和污水的收集、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和处理。排水系统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垃圾通道、垃圾车冲洗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等。厂内设一套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NF+RO”的组合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阶段膜产生的浓水喷回焚烧炉燃烧,处理后的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标准限值、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采用MBR处理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1.1.1.供电根据本项目工艺情况,本项目采用220/380V电压等级的厂用电系统。全部由10kV母线供电。厂用配电装置和电气设备由厂用工作变压器供电,并从10kV母线提供两路电源至渗滤液站变电所。低压厂用电系统设低压动力中心和MCC控制中心。低压动力中心采用单母线接线。根据工艺情况,厂用工作变压器按3台(1250kVA),10kV电源经3台工作变压器降压后,分别供给焚烧线和全厂公用负荷,并做到负荷基本均匀分配。另设1250kVA备用变压器1台,备用变压器~400/230V低压母线与各工作变压器的~400/230V工作母线之间设有联络开关,任何一台工作变压器事故跳闸时,联络开关自动关合,由备用变压器承担该故障工作变压器的全部负荷,维持厂内的正常运行。1.1.2.点火燃油系统项目焚烧炉启动点火及补燃用油为轻柴油。焚烧炉冷炉每次启动耗油量约为10吨,热炉启动约5吨,设置1台24m3的立式贮油罐。0#柴油特性表如下:表3.520#柴油特性表209 柴油用油罐车送至油罐区后,用随车带来的油泵将油卸入贮油罐。用油时油泵房的供油泵启动将油由输油管线送到焚烧炉的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油泵房选用输油泵2台,1台运行,1台备用。1.1.1.压缩空气系统压机站负责供应全厂所有作业点的压缩空气用量。依据工艺及设备要求,分为厂区工艺用压缩空气系统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两部分。厂区工艺用压缩空气系统主要为生产工艺用户,如预留的渗滤液回喷雾化喷嘴、半干式反应塔雾化喷嘴、布袋除尘器反吹、活性炭喷射、各气动阀门及化学水处理等,同时提供生产检修用气。空压机站压缩空气生产实现全自动化,远程监测,需要时,备用空压机可自动启动。空压机主要运行参数通过PLC控制送到主控室进行监测和控制。空压机站位于卸车平台下方。1.2.项目总图布置根据工艺流程、功能、风向以及场区地形条件,将厂区分为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主要包括综合楼、餐厅;生产区内包括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污水处理站。整个厂区设置两个入口,东侧为生产区入口,西侧为生活区入口。办公生活区:主要有综合楼、餐厅,位于生产区的上风向。办公生活区属厂内比较洁净的分区,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布置时确保远离各种污染源,在南侧布置一道绿化屏障与生产区分隔。209 生产区:主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南侧,主要为焚烧主厂房,是厂区的主体建筑,与各辅助生产区及厂前区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主厂房内东侧为卸料大厅和垃圾坑,中部为垃圾焚烧系统,西部为烟气处理系统。辅助生产区包括冷却塔、氨水罐区、油罐区等。厂区设置人流和物流出入口,实行洁污分流,物流出入口出设置地泵房。垃圾运输车由物流大门入厂直接驶入垃圾卸料大厅,卸入垃圾贮坑。厂区道路采用城市型沥青道路,主要建筑物四周采用环形通道设计,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条件下,力求运输畅通,运距短捷,避免不必要的迂回。从厂区布置上来看,办公与生产区完全分开,并各有进入通道,办公区布置于生产区的上风向,最大化减少了生产对办公、生活的影响;焚烧发电主厂房按照工艺流程从东向西依次布置有卸料大厅、垃圾贮坑、焚烧炉及锅炉、烟气净化系统、风机、烟囱,保证了生产的流畅;渗滤液处理站位于焚烧发电主厂房的南侧,距离主厂房较近,便于废水收集、处理。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充分按照功能和工艺流程对厂区进行布置,布局紧凑;根据场地基本条件和工艺流程的需要,可满足储存运输、操作要求、使用功能需要和消防、环保要求。因此,从整体上看,该总平面布置是合理的。1.1.原辅材料、燃料消耗本项目所需外购的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见表3.72。表3.72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指标(kg/h)年消耗量(t/a)最大贮存量(t)贮存位置用途1生活垃圾208331670004469垃圾贮坑焚烧发电的原料2消石灰2642112170消石灰仓半干式反应塔中和酸性气体3活性炭141125活性炭仓烟气净化系统420%氨水82.50660.0027.3氨水罐炉内脱硝530%盐酸1.2510.001化水站制备纯水630%液碱1.5612.481化水站制备纯水7润滑油0.0750.60.1汽轮机房蒸汽轮机润滑8聚环氧琥珀酸180.8循环水泵房循环水阻垢剂95%Na3PO4水溶液0.0250.20.02化学水站发电蒸汽系统阻垢剂10轻柴油5.3442.720柴油储罐点火和维持炉内温度12工业水381500305200//园区供水13生活水5004380//园区供水13电0.137×104kWh/h10.99×106kWh/a//自产209 1.1.主要生产设备、公用设备项目设备清单见表3.8-1。表3.8-1项目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参考内容单位数量一垃圾接收、储存系统1抓斗行车起重量Gn=10t,轨距S=25.5m,抓斗容积V=5m3,备用一个抓斗台12除臭装置50000m3/h(20℃)活性炭吸附式套1二焚烧系统1焚烧炉SUN型炉排炉,400t/d套12燃烧器2台点火燃烧器、1台助燃燃烧器,配套油罐及油泵台33一次风机1010m3/min×3.8kPa(at20℃)台14二次风机340m3/min×5.2kPa(at20℃)台1三热力系统1余热锅炉自然循环式锅炉,单台最大连续蒸发量33.2t/h套12安全阀、消音器锅炉科提资套13锅炉加药装置磷酸盐套1四发电系统1汽轮机(含凝汽器、低加、旁路减温减压、射水抽汽器、润滑油系统等)N8-3.85/395多级冲动凝汽式9MW套12发电机全封闭水冷热交换器式风冷套1五烟气处理及排烟系统1烟气处理系统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套12引风机2480m3/min×5.2kPa(at145℃)台1六除灰渣系统1炉排下水冷输送机台1七给排水系统1化水装置10t/h一级RO+脱气塔+混床套12冷却塔2×1400t/h地上式+160t/h旁滤台23渗滤液处理系统150m3/d生化+膜法工艺基本流程:调节池→预处理→UASB/UBF→硝化+反硝化→MBR→NF+RO套1八电气设备110KV中压柜11台发电机小室:3台2低压柜低压开关柜(计26台)进线柜6台;固定柜6台;MCC柜9台;变频柜5台及相关附属设备209 九仪表设备1汽水取样装置取样点:凝结水、除氧器出口水、汽包炉水、饱和蒸汽、过热蒸汽、取样冷却水套12CEMS气体分析仪流量、温度、压力、湿度、粉尘、氧浓度、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氢套13可燃气体探测器甲烷和氯化氢(垃圾坑1组,渗滤液坑1组)组21.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工艺流程垃圾焚烧法是将城市垃圾进行高温处理,在800~1000℃的焚烧炉里,垃圾的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进行剧烈的化学反应,转化成为高温的燃烧气和量少而性质稳定的固体残渣,并放出热量的过程。本项目严格地对工艺流程进行选型,包括了垃圾接收及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本项目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与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建成投产的“金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同。总体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9-1。209 图3.9-1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1.1.1.垃圾接收及储存系统流程:垃圾运输车进厂时经检视、称重,再进入垃圾卸料大厅将垃圾卸入垃圾池暂时贮存,并用垃圾吊车搅拌混合垃圾后再将垃圾进入焚烧炉,主要包括地磅、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卸料门、垃圾池、垃圾吊车及自动计量系统等。3.9.1.1.称量209 本项目总设计规模400吨/日,采用1套最大称重为50吨的全自动电子汽车衡,精度20kg。在汽车衡前后均设有检视缓冲区,以提供空间,方便地磅管理人员对于需检查车辆的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又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进出。汽车衡前的缓冲区还可以作为高峰时的车辆缓冲区,以避免堵塞进厂道路,也避免车辆停留在厂外道路,从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3.9.1.2.垃圾卸料平台卸料大厅通过栈桥与地磅站相连;设有上车道和下车道。经称量后的垃圾运输车按指定路线和信号灯指示驶入卸料大厅。垃圾卸料厅供垃圾车辆的驶入、倒车、卸料和驶出,以及垃圾车辆的临时抢修。为保证垃圾车的回转及交通顺畅,同时考虑以后垃圾车车型的变化,卸料平台宽度设计约为24m,卸车大厅标高7.0m,长约36.5m。采取高位卸车方式不仅增加地表以上垃圾池有效容积、减少垃圾池土建投资费用,同时为化学水处理站、机修间和仓库等创造可用空间。垃圾卸车平台采用封闭布置,有利厂区整体美观、环保和卫生,防止臭气外溢。在卸料大厅一侧设置垃圾吊检修运出垂直通道,垃圾吊可通过该通道直接由垃圾抓斗检修平台送至卸车平台进行检修或由卡车运出。卸车平台在宽度方向有一定坡度,坡向垃圾池侧,垃圾运输车洒落的渗滤液,流至垃圾池门前的冲洗水沟道,汇集到管道中,导入渗滤液收集池。3.9.1.3.垃圾卸料口设置本工程共设置4个卸料门,可实现分区作业。卸料门前装有红绿灯的操作信号,指示垃圾车卸料。卸料门具有自动和手动二种功能。为使垃圾车司机能准确无误地把车对准垃圾门,将垃圾卸入垃圾坑内而不使车翻到垃圾坑中,在每个门前有白色斑马线标志,靠门处设高度为300mm的车挡。垃圾卸料门间设有隔离岛,以避免垃圾车相撞,并给工作人员提供作业空间。2.9.1.4.垃圾贮坑209 i=2%2.92垃圾贮坑示意图(剖面)①垃圾储存池的容积本项目垃圾坑的容积约11172m3(长28m×宽21m×平均高度19.0m),按照入坑储存垃圾容重0.4t/m3,日处理400t/d计算,至卸料平台高度处可储存4469t的焚烧量,可确保存放约10天的垃圾焚烧量,保证原生垃圾在坑内堆存、适度发酵、渗滤液尽量析出。同时,为了保证在设备出现事故或检修时能正常接收垃圾,设置了4个卸料门。垃圾池为密闭、且具有防腐功能,并处于负压状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储池。②渗滤液收集垃圾坑底在宽度方向设计2%的坡度,使污水能自流到垃圾坑旁的两个渗滤液收集池内。渗滤液收集池上方设有两台渗滤液输送泵,将渗滤液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站的调节池内。渗滤液经处理后产生的浓液,回喷至垃圾池内,随垃圾一起进入焚烧炉焚烧。③垃圾池臭气防治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垃圾池内有机物发酵产生污浊空气,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209 、甲烷等。为使污浊空气不外逸,垃圾池设计成全封闭式,垃圾池上方靠焚烧炉一侧设有一次风机吸风口,并使垃圾池呈负压状态,防止臭味和甲烷气体的积聚和溢出。抽吸垃圾池内臭气作为焚烧炉燃烧空气,在炉内被燃烧、氧化、分解。在吸风口布置有过滤网,为保证吸风口畅通,需定期对过滤网进行清理。垃圾焚烧炉停炉检修时,为防止垃圾池内由垃圾产生的氨、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在空气中凝聚外溢,开启除臭风机,臭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达标后排至大气,从而有效确保焚烧发电厂所在区域内的空气质量。在垃圾吊控制室、焚烧炉料斗、进入垃圾池的管道、电缆桥架、检修孔洞等用密封材料进行密封。④垃圾池及渗滤液收集池的防渗、防腐措施垃圾池和渗滤液收集池及相关设施采用相应措施,确保渗透系数K<10×10-7cm/s。防渗主要技术措施:垃圾池壁设置后浇带,但不设伸缩缝,严格限制裂缝宽度小于0.2mm;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采用S10,实现钢砼结构自防水;在混凝土中掺入一定量的混凝土膨胀剂,并掺入必要的钢纤维或合成纤维;在池壁内侧、池底板上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池壁外侧、底板底设置一道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腐主要技术措施:选择低水化热水泥,控制水灰比、单位体积混凝土内的水泥用量、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选用合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如选择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等抗盐侵蚀能力强的水泥;池壁内侧涂刷一层聚丙烯酸酯乳液水泥砂浆和环氧乳液水泥砂浆或涂刷互穿网络防腐涂料,涂膜厚度不小于200um。⑤全自动垃圾抓斗吊车垃圾抓斗吊车位于垃圾贮坑的上方,本项目设置1台半自动式垃圾抓斗起重机,并备用一台抓斗,主要承担垃圾的投料、搬运、搅拌、整理和堆积工作。垃圾抓斗起重机配有计量装置,具有自动称重、自动显示、自动累计、打印、超载保护和限位保护等功能。本项目设置一台单台起重量10t、抓斗容积为5m3的桔瓣式液压抓斗吊车,抓斗2台,一用一备。吊车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及PLC自动控制系统。能实现半自动操作(程序化操作状态)和手动操作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能满足工艺要求,并能快速切换。1.1.1.垃圾焚烧系统3.9.2.1.进料系统生活垃圾经给料斗、落料槽、给料器进入焚烧炉炉排干燥段,垃圾进料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料斗、落料槽、给料器和渗滤液收集槽等。炉膛的入口部分为料斗,下部的溜槽是垃圾进入焚烧炉的通道。在这两部分之间安装了关断门,用来防止空气渗入炉内。3.9.2.2.焚烧炉209 本工程选用海螺创业公司SUN型炉排炉(引进日本川崎重工技术)。炉排面由独立的多个炉瓦连接而成,炉排片上下重叠,一排固定,另一排运动,通过调整驱动机构,使炉排片交替运动,从而使垃圾得到充分的搅拌和翻滚,达到完全燃烧的目的,垃圾通过自身重力和炉排的推动力向前前进,直至排入渣斗。炉排分为干燥段、燃烧段和燃烬段三部分,燃烧空气从炉排下方通过炉排之间的空隙进入炉膛内,起到助燃和清洁炉排的作用。根据垃圾低位热值设计参数以及焚烧炉的技术特点,本方案将本项目焚烧炉的相关性能参数确定为表:表3.9-1焚烧炉性能参数表序号设计内容设计参数1处理能力设计处理能力16.67吨/小时(MCR)最小处理能力11.67吨/小时(70%)最大处理能力18.34吨/小时(110%)2垃圾设计低位热值1400kcal/kg(5862kJ/kg)3垃圾低位热值适应范围850~1800kcal/kg(3559kJ/kg~7536kJ/kg)4运行负荷范围70~110%5年运行小时≥8000小时6焚烧炉数量1台7全厂年处理能力13.3万吨8炉渣热灼减率≤3%9焚烧烟气温度≥850℃(停留时间>2秒)3.9.2.3.点火及助燃系统本焚烧发电厂焚烧炉启动点火及助燃采用自厂外运输来的柴油。(1)点火燃烧器焚烧炉点火时炉内在无垃圾状态下,使用燃烧器使炉出口温度至400℃,然后垃圾的混烧使炉温慢慢升至额定运转温度(850℃以上),若急剧升温,炉材的温度分布也发生剧烈变化,因热及机械性的变化发生剥落使耐火材料的寿命缩短,故助燃燃烧器应进行阶段性地温度调整以防温度的急剧变化。本装置由点火燃烧器本体、点火装置,控制装置和安全装置构成,设置1套。停炉时与起动时相同使用助燃燃烧器使炉温慢慢下降以防止温度的急剧变化,并使燃烧炉排上残留的未燃物完全燃烧。(2)辅助燃烧器辅助燃烧器主要设计为保持炉出口烟气温度在850℃209 以上,当垃圾的热值较低而无法达到850℃以上的燃烧温度时,根据焚烧炉内测温装置的反馈信息,本装置自动投入运行,投入辅助燃料来确保焚烧烟气温度达到850℃以上并停留至少2秒。本装置由燃烧器本体、点火装置,采用0#轻柴油为燃料,控制装置和安全装置构成,设置1套。3.9.2.4.燃烧空气系统在燃烧过程中,空气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提供燃烧所需要的氧气,使垃圾能充分燃烧,并根据垃圾的变化调节用量,使焚烧正常运行,烟气充分混合,使炉排及炉墙得到冷却。本焚烧炉的空气系统由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一次风预热器和风道组成。为了防止恶臭的扩散,一次风从垃圾坑上部抽取,然后从各炉排底部以足够的压力供给炉内。这样,可以使垃圾池保持一定的负压,防止仓内臭气的外逸。为了降低焚烧炉顶部区域温度,二次风通过二次风机由焚烧间上部高热区域抽取,通过安装在炉排缩口处二次风喷嘴吹入焚烧炉。1.1.1.余热锅炉系统本垃圾处理工程规模为400t/d,入炉垃圾设计热值为5862kJ/kg。上一台400t/d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配一台9MW的汽轮机组(9MW的发电机)。每台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参数为4.0MPa,400℃,产汽量33.2t/h。产生的过热蒸汽供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本工程汽轮机选型为一台N8-3.85型中压水冷凝汽式汽轮机配一台QF-9发电机。余热利用系统流程:初步余热的冷凝水经除氧加热加压后送入余热锅炉,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将水加热成4.0MPa、400℃的中压中温过热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做功后的乏汽经凝汽器冷凝成水后由凝结水泵送至汽封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加热,最后进入除氧器,又开始下一次循环。3.9.3.1.余热锅炉流程锅炉为自然循环式锅炉,在燃烧室后部有三组垂直的膜式水冷壁组成的烟气通道及带有过热器、蒸发器和省煤器的第四通道。受热面管束的表面采用有效的清灰装置。锅炉烟气侧流程:烟气流依次通过下列的锅炉受热面:(1)炉膛(耐火材料+部分膜式壁)(2)第一通道辐射区(膜式壁)(3)第一二通道凝渣管209 (4)第二通道(膜式壁)(5)第三通道膜式壁,对流区包括:蒸发器、过热器(共三级)(6)第四通道对流区包括:省煤器采用先进的炉排系统可以满足实现高质量的燃烧效果,即便是低热值的垃圾。垃圾的可燃成分在炉膛的燃烧室内与二次风进行充分的混合,随后通道为气密性的膜式壁结构,其表面覆盖有防腐蚀耐磨损的SiC耐火浇注层,从炉膛出来的垃圾中残留的可燃成分可实现完全的燃烧。炉膛后面为三个垂直烟道,在这里热量主要通过辐射方式传送。这些通道四周由气密性的膜式壁构成,均为蒸发受热面。在锅炉的第四通道,设置了蒸发器管束,过热器管束以及省煤器管束。过热器前布置的蒸发器可使烟气温度降至650℃以下,减少了高温烟气对过热器的高温腐蚀。过热器以及省煤器的管束均采用了有效的清灰装置进行清扫。锅炉汽水侧流程:经过给水调节阀后,锅炉的给水/蒸汽将通过以下锅炉受热面:(1)省煤器(2)汽包(3)蒸发受热面(4)过热器省煤器设计为连续回路的光管式结构,锅炉的给水以烟气的逆流方向流经省煤器,给水从省煤器集箱的出口经连接管流入锅炉汽包。省煤器的集箱均可进行疏水及排气。锅炉蒸发系统的水来自于下降管,炉水从下降管通过连接管道进入蒸发系统。蒸发系统包括炉膛的上部水冷壁、前三个垂直通道的水冷壁、凝渣管、蒸发器和水平通道的水冷壁,连接管将生成的汽水混合物从蒸发系统的出口导入汽包。整个蒸发系统(包括下降管,连接管及上升管)即使在低负荷和超负荷运行时也能保证水循环的安全。汽水混合物在汽包内通过分离后,饱和蒸汽从汽包顶部导入过热器入口集箱,最终通过过热器进入主蒸汽管道。锅炉装有各种监督、控制装置,如各种水位表、平衡容器、紧急放水管、加药管、连续排污管等。在锅筒和过热器出口各设有一台弹簧式安全阀。过热蒸汽各段测点上均设有热电偶插座。在锅炉各高点和最低点均设有放空阀和排污疏水阀。为了监督给水、炉水、蒸汽品质,装设了给水、炉水、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取样器。3.9.3.2.余热锅炉的设计参数209 余热锅炉的设计参数见表3.9:表3.92余热锅炉的设计参数表序号设计内容设计参数1余热锅炉过热蒸气温度400℃2余热锅炉过热蒸气压力4.0MPa(g)3单台锅炉过热蒸汽额定流量33.2t/h4余热锅炉排烟温度205℃5余热锅炉给水温度140℃6焚烧炉-余热锅炉热效率~80%1.1.1.汽轮发电系统3.9.4.1汽轮发电机组参数表3.9-3汽轮机主要技术参数数量1台型号N8-3.85型中压水冷凝汽式额定功率9MW进汽流量30.82t/h进汽压力3.85MPa(a)进汽温度395℃额定转速3000r/min冷却方式水冷表3.9-4发电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数量1台型号QFW-9-2额定功率9MW额定电压10.5kV额定转速3000r/min功率因数0.8冷却方式水冷发电机效率>97%3.9.4.2.热力系统垃圾焚烧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汇集到主蒸汽母管,在主蒸汽母管上经汽机主汽门进入凝汽式汽轮机中作功驱动发电机发电后,排汽进入凝汽器冷凝为凝结水。由凝结水泵将凝结水加压后进入中压热力除氧器。除氧后的140℃给水由锅炉给水泵送至余热锅炉循环运行。空气预热器所需加热蒸汽从汽轮机抽汽和过热蒸汽集箱抽取,加热后冷却的凝结水返回至中压除氧器。209 本工程的主蒸汽系统采用母管制。给水泵吸入侧的低压给水母管采用母管制。给水泵出口的高压给水母管采用母管制。在给水泵出口处还设有给水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全厂设置一台连续排污扩容器和一台定期排污扩容器。连续排污扩容器的二次蒸汽送回除氧器作为加热蒸汽,以回收热量。锅炉排污水排入排污扩容器,排污扩容器的污水排入热井冷却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热力系统中设有两台减温减压器,用于当汽机因故停机或启动时,一级减温减压器将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降压降温到低压蒸汽,供空气预热器加热用蒸汽,疏水可利用余压送入除氧器;二级减温减压器供除氧器加热给水用。正常运行时,空气预热器、除氧器和低压加热器所需的加热用蒸汽由汽轮机抽汽供给。为使汽机排汽在凝汽器中凝结,系统中设有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除供凝汽器冷却用水外,还供给发电机空气冷却器、油冷却器和部分设备用冷却水。为使汽轮机获得尽可能好的经济性,凝汽器应保持一定的真空度,为此系统中设有抽气器。另外,系统中还设有低位水箱、低位水泵和疏水箱、疏水泵,这些设备可将系统内有关设备和管道内的疏放水收集并送入除氧器,从而减少汽水损失,提高系统的经济性。3.9.4.3.化学水处理系统本工程设有1台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和1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和汽机均采用中温中压参数,锅炉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为4.0MPa,锅炉蒸汽温度为400℃。锅炉蒸汽减温采用喷水减温。根据《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标准(GB/T12145-2008)规定,补给水质量标准为:硬度约为0,电导率≤0.2μS/cm,SiO2≤0.02mg/L。根据规模,设置的化学除盐水设备处理水量为10m3/h。本着一次性投资少、占地面积小、运行费用低的原则,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成熟可靠的RO+混床工艺进行方案设计。1.1.1.烟气净化系统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焚烧炉配套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的处理工艺。该烟气处理工艺与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建成投产的“金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同。3.9.5.1.SNCR炉内脱硝通过优化燃烧和后燃烧工艺,来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控制燃烧温度850~1050℃。设置一套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通过在锅炉喷射还原剂(氨水)209 进行化学反应去除氮氧化物,将NOx还原成N2,可以将烟气中NOx含量降到350mg/Nm3以下,采用SNCR法的脱硝效率可达到50%。3.9.5.2.脱酸反应塔脱酸反应塔由喷雾器和塔体组成,Ca(OH)2溶液在反应塔内和烟气接触产生化学反应。为了提高石灰浆同烟气接触面积,提高石灰的利用率,石灰浆在喷雾器内进行高速旋转喷雾以极细的雾状(40-50μm)喷入烟气中。如果石灰浆喷射液不足以应对烟气的酸性气体处理时,将氢氧化钙干粉喷入除尘器前的烟道中,继续进行烟气脱酸处理。中和反应的产物和烟气中原有的颗粒绝大部分(95%)仍随烟气排出,只有极少一部分(5%)沉降到反应塔底部排出。将预先配制好浓度约15%的石灰浆,输入旋转喷雾器,从喷嘴喷出。石灰浆量的调节由设置在反应塔下游的温度计控制。反应塔塔体上部呈圆筒状,下部呈倒锥体结构,倒锥体的锥角50~60°。反应塔底部有两套电伴热系统,两套回路互为冗余,且每条回路可以覆盖需伴热的锥体表面。整个塔体外壁设有保温层。反应塔底部设有空气锤,防止反应生成物粘结。飞灰通过安装在反应塔底部的输送机和旋转卸灰阀用来收集和排出。反应塔底部外壳和输送机均安装电伴热系统。脱酸反应塔系统主要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下表:表3.9-5脱酸塔技术规格序号项目单位数据1额定烟气入口流量Nm3/h706402额定烟气出口流量Nm3/h732803额定烟气入口温度℃2054额定烟气出口温度℃1505烟气在洗涤塔中的额定停留时间s>156烟气在洗涤塔中的速度m/s0.67反应塔外形尺寸(直径/高度)m7m/16m(直筒)8反应塔灰斗电伴热kW2×39脱酸塔材料Q23510石灰粉纯度%>9011烟气额定压力降Pa≤9403.9.5.3.活性炭喷射系统209 活性炭储存在活性炭仓中,通过活性炭给料机与活性炭注入风机输送到烟道中,以去除烟气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活性炭仓的容量满足1条焚烧线正常运行5天以上的活性炭用量。在活性炭仓和活性炭给料机的中间安装滑动门,以便在检查和维修时切断活性炭的给料。活性炭仓内安装有2个料位开关及其高料位现场报警,上部的料位开关检测高料位,下部的料位开关检测低料位。高料位表示活性炭停止上料的料位。低料位表示活性炭仓应接收活性炭的料位。破拱装置和安装在活性炭仓壳体圆锥部分以免产生拱形堆积。活性炭仓上装有仓顶除尘器。活性炭输送采用2台罗茨风机(一用一备)。3.9.5.4.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的功能是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将烟气里的固体颗料(灰尘)过滤出来。过滤过程主要在布袋的外表面进行,固体颗粒在过滤袋的外表面被截留聚结成块。重的颗粒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到料斗处。聚结成块的固体灰渣将在布袋清洁过程中被除掉,降落至料斗底部。留在布袋上的剩余的灰渣含有石灰和活性炭粉等可与飞灰中的污染物反应,从而将污染物吸收。每个布袋除尘器分6个室。当除尘器的滤袋有损坏时可将其所在的室隔离进行滤袋更换。除尘器配有循环加热系统,防止布袋在开机时出现结露;另配有差压式破袋监测装置,便于监测布袋状态。旋转卸灰阀用来收集和排出飞灰。在布袋除尘器的灰斗外壳安装有电伴热装置。除尘器的运行包括过滤、清灰都由自带的PLC自动控制。设备主要技术规格见下表:表3.9-6布袋除尘器技术规格序号项目单位数据1设计风量Nm³/h732802额定风温°C1503最大操作风温°C180(连续)~230(峰值)4仓室个数(每台除尘器)个66滤袋材质PTFE+PTFE覆膜9过滤面积m²220010过滤风速m/min0.7511龙骨材质30412清灰方式脉冲反吹式13清灰压缩空气压力MPa(g)0.25~0.314清灰频率控制除尘器的压降、定时两种15通过除尘器的压降Pa≤150016外壳材料Q23517最大漏风率%入口流量<218每台除尘器灰斗数量个619每个灰斗伴热功率kW1520循环电加热器kW85209 3.9.5.5.烟囱烟气净化间布置1套烟气净化装置,烟气净化装置主要设备包括1台烟气反应塔,1台布袋除尘器。并且还布置了一套石灰仓和一套活性炭仓,与烟气净化间隔开。余热锅炉排出的烟气从上部进入烟气反应塔,处理后的烟气由下部排出。新建1管套管式烟囱,烟囱采用外筒为混凝土结构,内筒采用钢结构,此种烟囱排烟不会产生干扰,仅需在引风机出口烟道上设置烟气采样点。本工程烟囱高60m。净化后的烟气经引风机接至烟囱下部的导入口。3.9.5.6.烟气净化在线监测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由中央控制室工业计算机自动控制;设有在线监测的烟气取样探测器、SO2分析器、NOX分析器、HCl分析仪、CO分析仪、粉尘分析仪、烟气流量计以及其它监测信息均通过传感器传送至中央控制室,经计算机显示。配备一套在线监测装置,可实现与环保监测部门联网管理。同时对烟气在线监测的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3.9.5.7.石灰浆制备和干粉喷射系统石灰浆制备系统包括石灰仓、石灰浆制浆槽、石灰浆储浆槽、石灰浆泵以及连接各个设备的输送机、管道、阀门、清洗措施等。全厂共享一套。石灰用槽罐车送到石灰仓储存,经过两台计量螺旋(变频控制)定量分别加到两个制浆槽内,向储浆槽内连续供应浓度为15%的石灰浆。制浆槽内设有电动搅拌器,以使石灰浆均质和防止沉淀。制浆槽根据工艺要求,用称重传感器来进行石灰浆浓度的配置。制浆槽设有防护网层。先通过流量计的测量,放好一定量的水,再经过定量给料螺旋加石灰到制浆槽中。制浆槽内的石灰浆间歇地进入储浆槽内。储浆槽向石灰浆泵供料。储浆槽设有电动搅拌器和高、低液位两个液位计,低液位其主要功能为了按时补充储浆槽中的石灰浆,高液位计是为测量储浆槽中的液位高低外,当液位低于提前设定的值时,必须停止石灰浆泵的运行。本期焚烧线采用2台浆泵(其中1台备用)。由于石灰浆是一种悬浮液,Ca(OH)2只有一小部分溶解于水,大部分呈微小颗粒悬浮于水中,容易沉淀和有较高的琢磨性,因此石灰浆泵除需要满足上面二个要求,另外还有抗腐蚀、将块状物破碎的功能。209 本项目另外设置了石灰干粉喷射系统,在石灰浆喷射系统故障或单独使用石灰浆系统无法达标的情况下使用。当只使用半干法和布袋除尘器,而烟囱出口处的HCl和SOx排放值超过设定值时,自动追加氢氧化钙干粉。之后,根据HCl/SOx的排放值控制氢氧化钙的喷射量。当HCl/SOx的排放值低于基准值的90%时,就停止氢氧化钙喷射,随后仍然只通过石灰浆进行烟气的酸性气体处理。设置2台石灰干粉喷射风机用来往两台炉布袋除尘器前的烟道内注入石灰干粉。设计脱硝效率≥40%、脱硫效率≥85%、除尘效率≥99.8%、氯化氢去除效率≥90%、二噁英类去除效率≥98%,处理后尾气经60m烟囱排放。1.1.1.飞灰及灰渣处理系统3.9.6.1.炉渣处理本项目炉渣主要为垃圾燃烧后的残余物,其产生量视垃圾成分而定,其主要成分为MnO、SiO2、CaO、Al2O3、Fe2O3以及少量未燃烬的有机物、废金属等,炉渣热灼减率≤3%。垃圾焚烧后炉渣通过出渣机经过水冷捞渣机送入炉渣贮坑。炉渣坑深3m,有效存储容积300m3,可存储约2.5天以上的炉渣量。渣仓内设有电动桥式抓斗起重机1台,渣吊规格是5t、2m3,由炉渣抓吊将其装入炉渣运输车,运出作为水泥原料或者制砖综合利用。3.9.6.2.飞灰本项目飞灰主要来自反应吸收塔的排出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其主要成分为CaCl2、CaSO3、SiO2、CaO、Al2O3、Fe2O3等,另外还有少量的Hg、Pb、Cr、Ge、Mn、Zn、Mg等重金属和微量的二噁英等有毒有机物。本工程飞灰仓可以存储约3天以上的飞灰产生量,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固废,飞灰采用气力输送系统送入飞灰仓暂存,采用密封式罐装车送至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综合利用。1.2.物料平衡1.2.1.水平衡各工段设计的用水情况见表3.10-1,水平衡图见图3.10-1。项目总用量约54741.6t/d(生产用水量54729.6t/d、生活用水量12t/d),其中新鲜水约927.6t/d,循环回用水量约53814t/d,循环水重复利用率98.3%。209 图3.10-1本项目水平衡图209 表3.10-1项目给排水平衡表(单位:t/d)序号用水单元总用水量给水排水备注新水循环水串级或回用水消耗循环水串级或回用水外排水1冷却循环水53374.8641.652624.8108.4667.252624.882.80含52624.8t/d循环水,641.6t/d为新鲜水,108.4t/d为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锅炉定连排回用水;消耗667.2t/d,82.8t/d回用于杂用。2化水制备91.691.6000091.60新鲜水91.6t/d,制得纯水58t/d用于锅炉补水,3.6t/d用于脱硝制氨用水,2.4t/d用于实验用水,产生27.6t/d废水回用于捞渣机补水3锅炉用水864.40806.45834806.4240循环水806.4t/d,锅炉补充水58t/d,损耗34t/d,24t/d的锅炉定排水回用于冷却塔4绿化用水12120012000新鲜水12t/d,全部损耗5未可预见用水170.4170.400170.4000新鲜水170.4t/d,全部损耗6脱硝制氨用水3.6003.63.6000利用化水站制水3.6t/d,全部损耗7飞灰加湿2.4002.42.4000利用冷却塔排水2.4t/d,全部损耗8烟气净化配石灰浆60006060000利用冷却塔排水60t/d,全部损耗9卸料区、垃圾车、垃圾通道冲洗水12001202.49.60利用冷却塔排水12t/d,损耗2.4t/d,9.6t/d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10实验室用水2.4002.4002.40利用化水站制水2.4t/d,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11捞渣机补水36003636000利用化水站排水27.6t/d,利用冷却塔排水8.4t/d,全部损耗12垃圾渗滤液10000100001000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产生40.2t/d浓缩液回喷于焚烧炉,59.8t/d回用于冷却塔生产用水合计54729.6915.653431.2382.8985.653433.6310.4013生活用水1212002.409.60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合计54741.6927.653431.2382.898853433.63200209 1.1.1.蒸汽平衡本项目蒸汽平衡见图3.10-2和表3.10-2。图3.10-2蒸汽平衡图(单位:t/h)表3.10-2蒸汽平衡表(单位:t/h)产汽用汽余热锅炉35.02凝汽器33.6损失1.42总计35.02总计35.021.1.2.重金属元素平衡由于入炉垃圾的组分复杂,其中所含的重金属如Hg、Cd、Pb等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挥发和迁移现象。垃圾在焚烧处理后,其中所含的重金属最终将分布在焚烧炉炉渣、飞灰、烟气及炉壁灰中。一般来说,Hg主要以气态出现在烟气中,Pb,Cd是以气固两相出现,而Pb大部分出现在炉渣中。在本项目中,汞为高挥发性重金属,其挥发率按100%计;Cd为易挥发性重金属,其挥发率按90%计;Pb属于难挥发重金属,其挥发率按15%计。烟气中的重金属主要以烟尘状态或气态存在且温度较低时易富集于飞灰,根据同类垃圾焚烧厂项目类比分析,其主要由布袋除尘器捕集飞灰来清除,部分是被活性炭吸收级吸收而清除,去除效率按90%计。本项目原生垃圾中重金属含量通过类比同类项目得到,烟气中重金属采用通过计算得到本项目的重金属平衡如下表所示。表3.10-3重金属Hg物料平衡表入方出方名称垃圾量(t/a)Hg含量数量(t/a)名称数量(t/a)比例原生垃圾1333330.4ppm0.0565废气0.0056510%飞灰0.0508590%209 总计0.0565总计0.0565100%表3.10-4重金属Cd物料平衡表入方出方名称垃圾量(t/a)Cd含量数量(t/a)名称数量(t/a)比例原生垃圾1333330.5ppm0.0665废气0.005658.5%炉渣0.0099815%飞灰0.0508776.5%总计0.0665总计0.0665100%表3.10-5重金属Pb物料平衡表入方出方名称垃圾量(t/a)Pb含量数量(t/a)名称数量(t/a)比例原生垃圾13333315ppm7.400废气0.020341.0%炉渣0.203490%飞灰0.183069.0%总计2.034总计2.034100%1.1.污染源分析1.1.1.废气3.11.1.1.有组织废气本工程主要废气产生源为垃圾贮存系统和焚烧系统。焚烧炉的烟气经过余热锅炉并入烟气净化系统。焚烧生产线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组合净化工艺,达标后废气通过60m高烟囱排入大气,烟筒出口直径1.6米。垃圾焚烧产生的燃烧气体中除了无害的二氧化碳及水蒸汽外,还含有许多污染物质,包括粉尘、酸性气体、重金属污染物和二噁英类。本项目焚烧炉废气污染源强估算通过类比调查并结合企业设计参数确定。⑴焚烧烟气组分来源分析如下:①酸性组分HCl:城市垃圾中含有塑料和多种有机氯化物材料,主要含氯有机物焚烧热分解产生,如PVC塑料、含氯消毒或漂白的废弃垃圾在燃烧过程中会生成HCl。而以无机氯盐方式(如NaCl)存在于厨余等垃圾中的氯元素则不会产生HCl。根据调查数据及类比同类项目,焚烧烟气中HCl产生浓度为200mg/Nm3左右,项目HCl处理效率设计为95%,焚烧烟气经处理后,HCl排放浓度为10mg/Nm3,排放量为0.706kg/h,5.65t/a。氟化物:209 氟化物产生于垃圾中氟碳化物的燃烧,如氟塑料废弃物、含氟涂料等,形成机理与HCl相似,但产生量较少。类比同类项目,氟化物的产生浓度为20mg/Nm3,项目HCl处理效率设计为95%,焚烧烟气经处理后,氟化物排放浓度为1mg/Nm3。SO2:焚烧废气中产生的SO2一部分来自生活垃圾焚烧,另一部分来自焚烧炉的停炉点火过程。根据垃圾的组分检测报告,垃圾含硫率取0.1%,垃圾中硫的转化率按80%计,焚烧中SO2的产生量213.376t/a。考虑点火燃烧轻柴油(年用量约42.7t/a)中含硫量(含硫率≤0.2%),轻柴油燃烧SO2产生量0.0854t/a。因此SO2总计年产生量为213.4614t/a。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技术,类比同类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对SO2的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SO2排放量为21.35t/a。NOX:根据NOX控制技术,一般分为燃烧中、燃烧后NOX控制。燃烧中NOX控制技术即为低NOX燃烧技术,选用先进的焚烧技术,采用空气分级燃烧,优化二次风管喷嘴布置设计,合理的焚烧炉型设计,可以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分解到300左右,类比金寨县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国内其他同类项目级设计资料,NOX产生浓度取300mg/m3,采用SNCR脱硝技术即非催化还原脱硝装置,使用氨水作为还原剂,喷雾到第一烟道的烟气温度为850~1050℃区域,处理效率可达到50%。本项目出口烟气流量为70640Nm3/h,年工作8000h,NOX产生量为70640×300×10-6×8000=169.536t/a(21.192kg/h),NOX排放量为169.536×(1-50%)=84.768t/a(10.593kg/h)。CO:一部分来自垃圾碳化物的热分解,另一部分来自不完全燃烧。垃圾燃烧效率越高,排气CO含量就越少。在采用炉排炉焚烧工艺、燃烧温度控制在850~1000℃的条件下,烟气处理系统出口CO排放浓度基本可以控制在10mg/m3以下。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的CO出口浓度取保守值5mg/m3。②烟尘垃圾中的灰分和无机物组分在燃烧时产生灰尘,部分随烟气流排出焚烧炉。此外,烟气净化中喷入的石灰、活性炭粉末,在烟气高温干燥下形成粉尘。在垃圾焚烧过程中灰分的较大部分以底灰形式排出,而烟气中烟尘一般占垃圾处理量的2%~5%。经半干式中和塔、干法及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大颗粒的烟尘被除去,外排烟尘主要为PM10。本次环评结合设计数据,确定烟尘产生量约为4800t/a,计算产生浓度约为8494mg/m3209 ,烟尘排放浓度为17mg/m3,去除率99.8%。烟尘排放量为1.2kg/h,9.6t/a。③重金属垃圾焚烧烟气中的金属化合物一般由垃圾中所含的金属氧化物和盐类等组成,主要是Hg、Pb、Cd及其化合物,来源于垃圾中的油漆、电池、灯管、化学溶剂、废油、油墨、涂料等。在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重金属物质转变为气态,在低温烟道中,部分金属由于露点温度很低,仍以气相存在于烟气中(如汞);部分重金属分子进入烟气后被氧化,金属凝结成亚微米级悬浮物;部分金属蒸发后附着在烟气中的颗粒物上,以固相的形式存在。其中前两部分很难捕集消除,后一部分可通过除尘器随粉尘一起去除。通过类比同类项目的基础上取保守值,Hg、Cd、Pb的产生浓度分别取为0.1mg/m3、0.1mg/m3、0.36mg/m3。对重金属的去除率90%。由此可分别计算出本项目废气中重金属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见表3.11-1。④二噁英和呋喃等有机污染物二噁英类化合物是指那些能与芳香烃受体Ah-R结合并能导致一系列生物化学效应的一大类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75种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135种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其中,PCDDs和PCDFs统称为二噁英。此外还包括多氯联苯(PCBs)和氯代二苯醚等。目前已知所有二噁英类化合物中,毒性最为明显的是7种PCDDs,10种PCDFs和12种PCBs,其中以2,3,7,8-TCDD的毒性最大。二噁英类由于难溶于水却很容易溶解于脂肪而在生物体内积累,并难以排出,生物降解能力差;具有很低的蒸汽压,使该物质在一般环境温度下不容易从表面挥发;在700℃下具有热稳定性,高于此温度即开始分解。这三种特性决定了二噁英在环境中的去向。二噁英进入生物体,并经过食物链积累,而造成传递性、累积性中毒。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二噁英的生成机理相当复杂,至今为止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还不足以完全说明问题,已知的生成途径可能有:A、生活垃圾中本身含有微量的二噁英,由于二噁英具有热稳定性,尽管大部分在高温燃烧时得以分解,但仍会有一部分在燃烧以后排放出来;B、在燃烧过程中由含氯前体物生成二噁英,前体物包括聚氯乙烯、氯代苯、五氯苯酚等,在燃烧中前体物分子通过重排、自由基缩合、脱氯或其他分子反应等过程会生成二噁英,这部分二噁英在高温燃烧条件下大部分也会被分解;209 C、当因燃烧不充分而在烟气中产生过多的未燃烬物质,并遇适量的触媒物质(主要为重金属,特别是铜等)及300~500℃的温度环境,那么在高温燃烧中已经分解的二噁英将会重新生成。影响二噁英类物质产生的因素较为复杂,国外焚烧厂未经处理的尾气中二噁英和呋喃的最大原始浓度范围为0.2~5ngTEQ/Nm3,为降低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首先从焚烧工艺上要尽量抑制二噁英的生成。选用合适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充分燃烧;炉温控制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200~400℃温度域的时间,以防二噁英重新合成。拟建项目设计控制二噁英和呋喃的最大原始浓度值为4ngTEQ/Nm3,产生量约2.24g/a。类比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数据,海创采用的日本川崎重工SUN型机械炉排炉,外排烟气中二噁英类物质的浓度为0.08ngTEQ/m3,达到欧美标准0.1ngTEQ/m3的水平。⑤烟气脱硝区氨的逃逸在应用SNCR工艺时,氨大部分与烟气中氮氧化物进行还原反应,也有一部分被氧化为氮氧化物,还有少量氨不发生还原反应或氧化反应逃逸出去。这些不再合适的反应温度区域的氨,成为氨逃逸,氨水脱硝过程在封闭的炉膛内完成,因此氨最终进入焚烧烟气通过焚烧炉烟囱排放,通过合理选择温度窗口和喷射点,减少氨水用量来减少逃逸的氨等措施,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可控制在8mg/m3以下,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焚烧炉烟气量为70640Nm3/h,计算可得氨产生速率为0.565kg/h,4.52t/a。(2)粉尘废气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在飞灰仓和石灰仓,在各贮仓顶部各置布袋除尘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起尘点主要为飞灰输送和石灰仓的物料补充,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本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3.12-1。209 表3.11-1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源排气量m3/h污染物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情况执行标准(mg/m3)排放源参数排放方式浓度(mg/m3)速率(kg/h)年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年排放量t/a高度m直径m温度K焚烧炉70640烟尘84946004800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99.8171.209.6020601.6423连续HCl20014.1311395100.715.6550HF20.01.41311.309510.07060.5651SO237826.68213.469037.772.6721.3580NOx30021.192169.5365015010.59384.768250CO5.00.3532.83050.3532.8380NH38.00.5654.521080.5654.528Hg0.100.00710.0565900.0100.0007060.005650.05Cd0.100.00710.0565900.0100.0007060.005650.1Pb0.360.02540.2034900.0360.0025430.020341.00二噁英4ngTEQ/m30.283×106ng/h2.260g/a980.08ngTEQ/m30.0057mgTEQ/h0.0452g/a0.1ngTEQ/m3飞灰仓1500粉尘10001.512布袋除尘器99100.0150.12120150.3293连续石灰仓1500粉尘15002.318.4布袋除尘器99150.0230.184120150.3293连续209 3.11.1.2.无组织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运行过程中NH3、H2S等恶臭污染物主要来自垃圾储坑、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和氨水储罐。其中整个垃圾储坑为封闭结构,并采用负压系统,确保了臭气不外溢,同时从垃圾储坑上方抽取池内气体并经预热后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用一次空气,控制恶臭气体排放。渗滤液处理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构筑物均考虑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焚烧处理。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产生量的测算方法估算本工程垃圾储坑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以NH3、H2S等为主,恶臭气体产生系数见表3.11-2。表3.11-2本工程恶臭气体产生系数恶臭气体发生源氨硫化氢垃圾储坑(g/t垃圾•a)15℃60.596.2030℃86.688.87渗滤液处理站(mg/s•m2)0.08420.0026本工程垃圾卸料厅及垃圾坑每天储量按照最大11天处理量计算,垃圾储存量最多在4469t,渗滤液处理站面积360(30×12)m2,据此估算,恶臭气体产生量见表3.11-3。垃圾储坑算按夏季来算。表3.11-3本工程恶臭气体量产生量恶臭气体发生源氨kg/h硫化氢kg/h垃圾储坑0.0440.0045渗滤液处理站0.1090.0034外逸量按照垃圾坑和渗滤液处理站臭气产生量的10%计算,氨水加注过程有少量氨气挥发,氨气挥发量按照氨使用量的万分之0.5。计算本工程NH3、H2S无组织排放源强及计算参数详见表3.11-4。表3.11-4本工程NH3、H2S无组织排放源参数序号污染源位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面积(m2)无组织排放源强(kg/h)无组织排放量(t/a)1垃圾坑NH328×210.00440.039H2S0.00050.00442渗滤液处理站NH330×120.01090.095H2S0.00030.00263氨水储罐NH39×90.00830.0731.1.1.废水209 项目的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①垃圾贮存系统废水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及成份受诸多因素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垃圾渗滤水是较难处理的有机废水之一。根据文献记载:国内焚烧厂产生的渗滤液一般为垃圾处理量的5%~28%,本项目取20%左右。根据本项目垃圾入场量,按500t/d计,平均垃圾渗滤液产生量约为100m3/d(36500m3/a)。垃圾渗滤液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浓度约为50000mg/L,本工程垃圾渗滤液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清液回用。②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废水垃圾倾卸区需要进行清洗以保持清洁的环境。本项目垃圾卸料平台、垃圾车和垃圾通道每天清洗废水约9.6m3/d(3504m3/a),主要污染因子COD浓度约为5000mg/L。这股水与垃圾渗滤液合并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③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产生量为2.4m3/d(800m3/a),主要因子COD浓度约为150mg/L,送渗滤液处理站处理。④化水制备排水产生量约27.6m3/d(9200m3/a),经中和后回用于捞渣机补水。⑤锅炉定连排为防止锅炉汽包结垢,需定期排放出一部分水,定排水8h排放一次,连排水为连续排放。锅炉定连排产生量约24m3/d(8000m3/a)。⑥冷却塔排水冷却塔排水量为82.8m3/d(27600m3/a),全部回用。⑦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9.6m3/d(3504m3/a)。⑧初期雨水本项目雨水纳入雨水管网,但厂内垃圾运输道路在降雨初期产生的雨水中会含有少量附着的污染物,若直接经雨水管道外排,则对附近水体水质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环评建议对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对厂区易造成污染的区域的前15mm初期降雨量设雨水收集池,汇水面积约3290m2,最大初期雨水为49.35m3/次209 。由于江西地区多雨,因此本项目初期雨水量按照本地区年降雨量的20%计,上高县年均降雨量为1642.7mm,则本项目年均初期雨水量=3290×1642.7/1000×20%=1081m3。项目初期雨水经管网收集排入事故池暂存,最后泵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表3.11-5全厂水污染物产排情况类型污染物产生情况处理措施产生量(m3/a)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生活垃圾渗滤液36500COD500001825“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NF+RO膜深度处理系统”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标准限值、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BOD525000912.5SS10000219NH3-N200054.75TP1005.475Hg0.0020.000146Cd0.050.001825Pb0.30.01825As0.50.01825Cr0.60.00073Cr6+0.30.000365垃圾卸料区、垃圾车和垃圾通道冲洗水3504COD60003.504BOD530001.752SS5000.7008NH3-N1500.10512TP35.50.07008Hg0.00020.000003504Cd0.0050.00001752Pb0.030.0001752As0.050.0001752Cr0.060.000007008Cr6+0.030.000003504实验室800COD1500.12BOD5800.064SS200.016初期雨水1081COD10001.081BOD55000.5405SS4000.4324NH3-N600.06486TP40.004324Hg0.00044.324E-07209 Cd0.0010.000001081Pb0.0060.000006486As0.010.00001081Cr0.0120.000012972Cr6+0.0060.000006486化水制备废水9200COD1000.92经中和池处理后回用于捞渣机补水,不外排BOD5500.46SS500.46生活污水3504COD3501.226采用MBR的组合处理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BOD52000.701SS1500.526NH3-N300.105TP20.007锅炉定连排、冷却塔排水35600COD200.712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回用于烟气净化、冲洗用水等SS301.068注:生活污水、渗滤液、卸料区、垃圾车、垃圾通道冲洗水按365天计,实验室、锅炉定连排、化水站排水、冷却塔排水按8000h计算;渗滤液出水中清水按渗滤液处理量的65%计算。1.1.1.噪声厂内主要噪声源有焚烧炉系统、风机、冷却塔、汽轮发电机组等机械设备噪声,垃圾运输车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锅炉排汽产生的偶发噪声。本工程主要设备噪声见表3.11-6。表3.11-6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主要噪声源设备台数治理前声级治理后声级降噪措施主厂房一次风机19072隔声罩、消声器二次风机19072引风机19070风机本体加隔音棉汽机房汽轮机18562汽机房内布置、隔声罩发电机18562接收(卸料)大厅高压水泵18560隔声罩、减振等螺杆空压机28565隔声罩、消声器余热锅炉房给水泵28570隔声罩、减振等水泵房118585室内布置(隔声罩、减振)冷却塔27878/锅炉对空排气/13095安装双层两级消声器1.1.2.固体废物209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副产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1)炉渣垃圾焚烧后从炉底排出的残渣经除渣机出炉即以水冷,然后输送至渣坑。根据对同类生活垃圾炉渣浸出试验资料,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炉渣的主要成份MnO、SiO2、CaO、Al2O3、Fe2O3以及少量废金属(非铁磁性)等。根据工程设计资料,炉渣(湿渣)平均按约占垃圾处理量的30%计算,据此估算本项目炉渣产生量为4万t/a。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焚烧炉渣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应满足GB16889的要求;如进入水泥窑处置,应满足GB30485的要求”,炉渣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用于制砖。综合利用协议见附件。待项目投产后对沪渣进行放射性检测,如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中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即炉渣检测结果应该符合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0的要求,则外运制砖;如不能满足相应要求,则按照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控制,及时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2)飞灰:垃圾焚烧过程中飞灰主要来源于锅炉对流受热面及尾部重力沉降和振打沉降的飞灰与烟气净化系统中除酸与除尘过程收集的飞灰(包括烟气自身含有的颗粒物及与石灰反应的生产物、吸附烟气污染物的活性炭粉等)。飞灰主要成分包括SiO2、CaO、Al2O3、Fe2O3和硫酸盐、钠盐、钾盐等反应物,还有Hg、Mn、Mg、Sn、Cd、Pb、Cr等重金属元素、以及痕量级二噁英类等有机物及其他种类污染物,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规定,“积极鼓励焚烧飞灰的综合利用,但所用技术应确保二噁英的完全破坏和重金属的有效固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飞灰产生量一般占垃圾处理量的2~5%,本工程现有项目飞灰产生量约占垃圾处理量的3.6%,据此估算本项目飞灰产生量4800t/a。本项目飞灰外运弋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飞灰委托给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资源化利用。209 (3)污泥:污泥来自污水处理站,经污泥干化设备后的污泥饼(含水率80%)约200t/a,全部回焚烧炉焚烧处理。(4)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垃圾贮坑设置抽风系统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在事故或非正常工况时,可将垃圾贮坑臭气经抽风管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以防止臭气外逸。其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30t/a,送入焚烧炉内焚烧处理。(5)破损布袋布袋除尘器在使用过程中除尘布袋因破损或除尘效率下降而被替换,从而产生废除尘布袋,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类别为HW18,采用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6)废矿物油本项目汽轮机内年产生0.6t/a老化失效的废矿物油,需及时更换。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采用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7)NF、RO废膜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会产生0.1t/a废膜,需及时更换,废膜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29。采用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7)生活垃圾职工人数60人,以生活垃圾产生量1.5kg/人·天计,项目预计产生生活垃圾32.85t/a,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各种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表3.11-7表3.11-7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序号污染物名称形态产生量(t/a)固废种类处置方式1炉渣固态40000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广西北流市国瑞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利用2飞灰固态4800HW18772-002-18委托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3污泥固态200一般工业固废送焚烧炉焚烧处理4废活性炭固态30一般工业固废送焚烧炉焚烧处理5破损布袋固态0.2HW18772-002-18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6废矿物油半固态0.6HW08209 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7NF、RO废膜固态0.1HW29900-452-29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8生活垃圾固态32.85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表3.11-8本项目危险固体废弃物产生源强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飞灰焚烧处置残渣HW18772-002-184800焚烧烟气治理固态灰分、重金属、二噁英等重金属、二噁英等持续产生T送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2破损布袋焚烧处置残渣HW18772-005-180.2焚烧烟气及粉尘治理固态废布袋、焚烧飞灰、粉尘重金属、二噁英等3-4年T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3废矿物油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900-249-080.6汽轮机发电半固态废矿物油矿物油T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4NF、RO废膜含汞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HW29900-452-290.1废水治理固态废膜重金属T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1.1.1.非正常工况3.11.5.1.烟气处理设施故障事故下的事故排放鉴于焚烧烟气处理设施各个环节均有出现故障,如活性炭不喷、半干式反应塔出现故障、布袋除尘器出现故障等,综合国内外垃圾焚烧发电厂情况,出现其中一个环节事故概率可能性较大,但整套烟气治理系统出现故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本次评价在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对最不利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即焚烧烟气全套治理措施均出现故障,烟气污染源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各污染因子处理效率为0的事故情况下进行分析,污染源强汇总见表3.12-11。3.11.5.2.焚烧炉停车和启动时非正常工况二噁英排放焚烧炉启动(升温)过程中,焚烧炉从冷状态到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升温过程耗时约为2~4h。从理论上说,烟气在850℃停留时间达到2s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有机物均能在焚烧炉内彻底烧毁。不会产生二噁英。而在焚烧炉启动(升温)、关闭(熄火)过程中,如炉温不够情况下会产生二噁英类物质。209 本工程在点火(闭炉)过程中,会启动辅助燃烧系统,但若采取措施不到位,这时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二噁英类浓度将明显高于正常工况,据有关资料,英国对六家公司垃圾焚烧炉启动时非正常工况的测试,焚烧炉启动时二噁英类在焚烧炉出口浓度比正常时高2~3倍。假定未采取喷油辅助燃烧措施,二噁英产生浓度最高可达到20ngTEQ/m3,通过烟气处理后,大部分二噁英类可去除,排放浓度不超过1.0ngTEQ/Nm3。此时,废气量低于正常工况,约为40000m3/h,二噁英的排放量为40000ngTEQ/h。持续时间不超过1小时。此时最大可信事故源强详见表3.11-9。3.11.5.3.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恶臭气体排放恶臭污染防治措施无法正常运行而失效的原因有三:①焚烧炉停炉,一次风机停止从垃圾池抽气、②空气幕装置故障停止工作、三垃圾池厂房出现大面积破损,垃圾池不再密闭等等。以上情况影响最大的是第一种,发生概率最多每年一次或两年一次,持续在2~4天。在焚烧系统焚烧炉停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垃圾贮坑配套的事故抽风系统自动开启,将卸料间、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坑的臭气经抽风管道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处理,处理后废气中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经60m高烟囱达标排放。在焚烧炉检修时,项目设计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进行除臭,活性炭对恶臭的吸附、净化效果明显高于其它净化方法,活性炭除臭效率可达到80%以上,且能同时净化多种致臭物质,也适合非长时间连续使用。非正常工况下臭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1-9。3.11.5.4.渗滤液处理系统故障情况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垃圾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在渗滤液处理系统事故状态下,渗滤液通过垃圾储坑的渗滤液集水沟,汇入经防渗处理的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调节池容积为1000m3。可供本期工程渗滤液最大产生情况下10天的储量,渗滤液不排放,待滤液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后处理排放。3.11.5.5.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汇总表3.2-9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焚烧炉烟气污染源强非正常工况名称污染物废气量(Nm3/h)排放浓度(mg/Nm3)排放速率(kg/h)排气筒参数工况1烟气处理设施故障事故下的事故排放烟尘706408494600高60m,内径1.6mHCl20014.13HF20.01.413209 SO237826.68NOx30021.192CO5.00.353NH38.00.565Hg0.100.0071Cd0.100.0071Pb0.360.0254工况2焚烧炉停车启动二噁英(ngTEQ/Nm3)400001.0(ngTEQ/Nm3)0.04(mgTEQ/h)高60m,内径1.6m工况3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恶臭气体排放NH3500000.6120.0306高60m,内径1.6mH2S0.03160.001581.1.污染物排放汇总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详见表3.13-1。表3.13-1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种类污染物单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有组织烟气量Nm3/a56512万056512万烟尘t/a48004790.409.60HClt/a113107.355.65SO2t/a231.46210.1121.35NOxt/a169.53684.76884.768COt/a2.8302.83HFt/a11.3010.7350.565NH3t/a4.52104.521Hgt/a0.05650.050850.00565Cdt/a0.05650.050850.00565Pbt/a0.20340.183060.02034二噁英g/a2.262.21480.0452无组织NH3t/a0.1530.12940.0236H2St/a0.00790.00710.0008废水废水总量m3/a64775647750CODt/a1832.4891832.4890BOD5t/a915.477915.4770SSt/a221.474221.4740NH3-Nt/a54.96054.9600TPt/a5.5525.5520Hgt/a0.00014950.00014950Cdt/a0.00184250.00184250Pbt/a0.01842520.01842520Ast/a0.01842520.01842520209 Crt/a0.00073700.00073700Cr6+t/a1832.8171832.8170固废一般工业固废t/a40054400540危险废物t/a4800.94800.90生活垃圾t/a32.8532.8501.1.总量控制分析1.1.1.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及目标全厂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原则,废水全部回用。对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并实现在上高县内平衡解决。1.1.2.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十三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并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考核)因子为: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废气中的SO2、NOX。其它污染物考核指标:废气中的Hg、Cd、Pb等污染物。1.1.3.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有组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1.35吨/年,NOx84.768吨/年。废气(有组织)外排环境铅及其化合物20.34千克/年、镉及其化合物5.65千克/年、汞及其化合物5.65千克/年。1.2.环境风险识别1.2.1.物质危险性识别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1)焚烧炉烟气中的氯化氢、CO、二噁英类等;(2)垃圾恶臭气体中的氨和硫化氢等;(3)助燃燃料轻柴油;(4)烟气脱硝系统使用的还原剂氨水等。各物料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见表3.15-1~表3.15-7。表3.15-1氯化氢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一览表品名氯化氢别名氢氯酸英文名Hydrochloricchloride理化性质分子式HCl分子量36.435熔点-114.2℃/纯沸点-85℃相对密度1.19(水=1)蒸气压4225.6kPa(20℃、30%)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气味溶解性易溶于,与水和乙醇任意混溶,溶于苯209 稳定性和危险性稳定,具有腐蚀性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50400mg/kg(兔口径);LC504600mg/m3,1小时(大鼠吸入)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能与碱中和,与磷、硫等非金属均无作用。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健康危害:氯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引起鼻炎、鼻中隔穿孔、牙糜烂、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有窒息感等。咽下时,会刺激口腔、喉、食管及胃,引起流涎、恶心、呕吐、肠穿孔、不安、休克、肾炎。长期接触低浓度氯化氢可使皮肤干燥并变土色,也可引起咳嗽、头痛、失眠、呼吸困难、心悸亢进、胃剧痛等情况。慢性中毒者的最明显症状是牙齿表面变得粗糙、特别是门牙产生斑点等。表3.15-2CO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一览表品名一氧化碳别名/英文名carbonmonoxide理化性质分子式CO分子量28.01闪点<-50℃沸点-191.4℃相对密度(水=1)0.79(空气=1)0.97蒸气压309kPa(180℃)外观气味无色无臭气体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种有机溶剂稳定性和危险性稳定性:稳定;危险性:易燃气体,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燃烧分解产物:二氧化碳毒理学资料毒性: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急性毒性:LC502069mg/m3(4小时,大鼠吸入)表3.15-3氨气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一览表品名氨气别名氨气英文名ammonia理化性质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闪点/沸点-33.5℃相对密度(水=1)0.82(空气=1)0.6蒸气压506.62kPa(4.7℃)外观气味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稳定性和危险性稳定性:稳定;危险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氨。毒理学资料毒性:属低毒类氧急性毒性:LD50350mg/kg(大鼠经口);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表3.15-4硫化氢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一览表品名硫化氢别名氢硫酸英文名hydrogen sulfide理化性质分子式H2S分子量34.08闪点<-50℃沸点-60.4℃相对密度(空气=1)1.19蒸气压2026.5kPa(25.5℃)外观气味无色有恶臭气体溶解性溶于水、乙醇稳定性和危险性稳定性:稳定危险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燃烧分解产物氧化硫毒理学毒性: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209 资料急性毒性:LC50618mg/m3(大鼠吸入)表3.15-5轻柴油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一览表品名0#轻柴油由各族烃类和非烃类组成的混合物英文名0#dieseloil理化性质分子式/分子量/闪点38℃沸点180~360相对密度(水=1)0.87-0.9蒸气压/外观气味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等溶剂稳定性和危险性稳定性:稳定危险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C50>5000mg/m3/4h(大鼠经口),LD50>5000mg/kg(大鼠经口)表3.15-6氨水的理化特性及毒理特性一览表品名氨水别名氨水英文名Ammoniumhydroxide;Ammoniawater理化性质分子式NH4OH分子量35.05闪点/沸点/相对密度(空气=1)0.91蒸气压1.59kPa(20℃)外观气味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溶解性溶于水、醇稳定性和危险性稳定性:稳定危险性: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燃烧(分解)产物:氨。毒理学资料毒性:属低毒类急性毒性:LD50350mg/kg(大鼠经口)表3.15-7二噁英类理化性质及毒性数据品名二噁英别名TCDD英文名Dioxin理化性质分子式C12H4Cl4O2分子量321.96熔点302~305℃沸点/相对密度/蒸气压/外观气味无色无味、白色结晶体溶解性极难溶于水,可以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稳定性和危险性在500℃开始分解,800℃时,21秒内完全分解。二噁英在土壤内残留时间为10年,非常容易在生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危害严重,它的毒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有“世纪之毒”之称。它有强烈的致癌性,而且能造成畸形,对人体的免疫功能和生殖功能造成损伤。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5022500ng/kg(大鼠经口);114μg/kg(小鼠经口);500μg/kg(豚鼠经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A.1表1“物质危险性标准”,物质的危险性判定标准见表3.15-8。表3.15-8物质危险性标准类别LD50(大鼠经口)mg/kgLD50(大鼠经皮)mg/kgLC50(小鼠吸入,4小时)mg/L有毒物质1<5<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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