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中介服务标准

即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中介服务标准

ID:1295243

大小:36.50 KB

页数:1页

时间:2017-11-09

即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中介服务标准_第1页
资源描述:

《即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中介服务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即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中介服务标准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即墨市粮食办公室行业投诉电话8505312288513383设立依据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八条第三款;2、《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第七条第四款;3、《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法》(鲁粮发[2016]4号)第二条第三款。办理条件1、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自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200吨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3、具有水分测定仪、容

2、重器、天平、磅秤等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提交材料即墨市计量测试所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委托书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依据1、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49号)2、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山东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155号)第一条:凡在山东省内的各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机构(国家级除外)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均按《山东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附件二)和

3、《山东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附件一)收取检定费。委托检定的收费标准,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参照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确定。收费标准1、水分测定仪:105元/台(不含砝码)2、容重器:暂未列出。3、天平,其中:一级460元/台;二级380元/台;三级275元/台4、电子称,其中:60公斤以下150元/台;60公斤以上225元/台。5、台秤:(500公斤或1000公斤)均为280元/台6、电子汽车衡,其中常用10吨为1150元/台;20吨为1450元/台。办事流程申请送检—受理—现场或实验室检定/校准—缴费—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其他事项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