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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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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初审:对要件是否齐备进行审核↓↓↓↓不受理:要件不全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要件齐全符合申请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现场核查:按照《受理通知书》中明确的内容进行现场审查(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审核:对办理要件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退件:对审核不合格的出具《退件通知书》予以退件审批: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不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出证:出具《粮
2、食收购许可证》(5个工作日)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理服务指南一、主办机构:满洲里市粮食局二、审批事项名称: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三、法律法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四、审批范围和条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五、办事流程:1、申请者向粮食部门提交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2、粮食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3、。六、申报提交的材料目录:(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资信证明;(4)粮食仓储设施以及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5)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七、办结时限:粮食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八、有效期和日常管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四年,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年检管理。九、资格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申请的、粮食收购者有效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办理条件的、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的、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
4、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发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收购资格,并将注销资格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十一、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到粮食局业务科索取或在内蒙粮网下载专区十二、咨询及投诉电话:0470-28156030470-2815604十三、受理地址:满洲里市东五道街党校对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许可项目一次性告知人需补正的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主办机构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
5、齐全补退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到主办机构领取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打印(限10个工作日)核准申请人驳回核准人员审查(限5个工作日)简易程序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满洲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科审批事项名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审批事项子名称:无法律法规依据: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审批范围和条件:1、满洲里市所属事业单位;2、经审批机关设立;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办事流程:1、申请2、
6、受理3、审查4、核准5、发(缴)证书6、公告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场所使用权证明4、经费来源证明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结时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到登记机关领取咨询电话:0470-6262173投诉电话:0470-6262173受理地址:满洲里市新区党政办公大楼1319室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
7、请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限5个工作日内分送当场当场当场主办机构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申符请合材法简料定退补易齐形程全式序驳回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核准人员审查(限10个工作日)核准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打印(限5个工作日)申请人到主办机构领取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主办机构: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批事项名称: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法律法规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
8、令第41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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