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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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成食药监市〔2013〕29号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食药监局、市局高新处: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6-规划和新版药品GSP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结合我市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实际,我局制定了《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成食药监〔2013〕89号),明确了在过渡期间,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以通过执业药师远程网络药学服务(以下简称:远程服务)系统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药学服务,但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2、,不得实施远程服务。经前期试点和调研,现就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远程服务设施设备及功能要求(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单独设置远程服务办公室(或审方工作室),每个执业药师工作平均面积不少于2平米,具有独立远程服务操作系统且运行完好的电脑设备,同时必须接入互联网并和本企业远程服务门店系统相连接。2、应配备专用服务器用于自动调度注册执业药师进行远程服务,加密存储考勤记录、影像资料及处方图片。并且有一个固定的外网IP,能够满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3、连锁企业总部远程服务系统应具备高清摄像头及语音对讲设

3、备,能通过视频和语音对讲实现实时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双方视频语音对讲流畅,不停顿,且影像资料能上传专用服务器加密封存备查,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能及时审核连锁门店处方、查询药品基本信息等相关数据。4、远程服务审核的处方应及时上传专用服务器上加密封存备查,防止处方图片的修改与删除。系统必须做到先审核后销售。普通药品处方单保存时间为一年以上(含一年);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单保存时间为二年以上(含二年)。-6-5、为规范注册执业药师的行为,药品连锁企业应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在远程服务办公室安装高清视频设备,并

4、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子信息系统对接,以实现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执业药师远程服务情况的实时监控(实施时间另行通知)。6、药品连锁企业远程服务办公室必须建立考勤制度和考勤设备,远程药学服务执业药师上下班必须进行指纹考勤,且与远程服务系统登陆关联,工作时间必须与门店处方药的营业时间同步。同时,指纹考勤情况上传专用服务器加密存档备查且不能修改。7、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应在远程服务系统中注册保存执业药师注册证书,联系方式,指纹信息,保证远程执业药师登录的唯一性。(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具有独立远程服务操作系统且运行完好的电脑设备,同时必须接入互联网并和本

5、企业总部远程服务系统相连接。2、应具备高清摄像头及语音对讲设备,能和本企业总部远程服务执业药师通过视频和语音对讲实现实时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双方视频语音对讲流畅,不停顿。3、应具有专用的高清摄像头来采集处方图像,处方静态图像必须清晰可辨。-6-4、门店营业员应熟悉远程服务系统的使用,并能主动指导、协助群众正确使用远程服务系统。(三)远程服务系统软硬件及网络配置应符合《远程药学服务系统配置标准》(另行通知)的具体要求。二、远程服务的监督管理要求(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我局《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成食药监〔2013〕89号)

6、要求配备远程服务执业药师,即每10个门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每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最低不少于2名,其中执业中药药师不少于1名;总的执业中药药师配备数量不应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25%),专职从事远程门店处方审核及指导用药服务。(二)承担远程服务工作的执业药师同时应作为对应的10家门店的药品质量负责人(体现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应门店药品质量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巡查。(三)开展远程服务的连锁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远程服务管理规定、执业药师岗位职责、对门店药品质量督查和巡查制度等,并张贴在远程服务办公室内。-6

7、-(四)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在职是指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的在册人员;在岗是指相关岗位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在规定的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连锁公司远程服务执业药师除督查、巡查门店药品质量情况外每天在岗率必须达到50%以上,临时不在岗的人员须交接手续和记录,委托其他执业药师进行远程药学服务。(五)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电子信息系统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连锁企业开展远程服务执业药师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一月内三次未达到在岗率的连锁企业取消远程服务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三、远程服务的具体事项请咨询市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咨询电话:028-6

8、1882921028-6188292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10月14日-6-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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