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

ID:12583667

大小:2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7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_第1页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_第2页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_第3页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_第4页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标题:电煤供应问题及根源作者:nullauth时间:2010-2-50:00:00来源:《中国电力发展与改革研究》正文:  一、煤炭价格双轨制与市场扭曲  价格双轨制源自1985年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当时煤炭基本上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反映在矿价上,很多乡镇矿出矿价仅仅略高于计划出矿价,而低于国营统配矿平均价格;反映在销售上,各省生产能力闲置,有的运力不足,有的煤种质量差,被小煤矿冲击。承包制规定:确定以1984年分配计划为包干基数,包干基数以内的实行平价,年度国家计划以内的超包干基数部分加价50%。超计划生产的煤炭,如果纳入国家分配的加价100%,不纳人国

2、家分配的议价自销。根据承包制安排,国有煤矿首先要完成煤炭产量定额并按国家统一低价出售给电力、钢铁、冶金、化工、交通等重要下游行业,超定额煤炭才能在限定范围加价。后来加价这一部分被改为指导性计划,从而形成煤炭计划价、指导价和议价并存的价格体系。  在上述体制下,通过国家计划指标下达给燃煤电厂的煤被称为“计划煤”;或者说,指每年全国煤炭会上,电厂与重点国有煤矿签订计划供煤合同并安排了铁路运输计划的煤,又被称为重点合同煤;与之对应,电厂从煤炭交易市场上直接采购的煤炭称为“市场煤”。不同种类的电煤价格不相同。1990年以来,除了煤炭市场极为低迷的1999-2000年,重点合同

3、电煤价长期低于电煤市场价。如果再加上各种中间交易费用,二者价格有时相差高达100元/吨以上。  煤炭价格“双轨制”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中的过渡产物。在20世纪80年代,价格双轨制不仅仅出现在中国的煤炭行业,在农业、钢铁和劳动力市场等众多行业都曾出现。1985年推出煤炭价格双轨制有两个目的,一是鼓励煤矿增加产量,二是保护低效率的下游产业。在计划经济时期价格双轨制发挥了特殊作用:  1.在价格改革难以较快完成而统一价格又使煤炭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部分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  2.煤炭产量超基数和超计划的加价,极大地激励了煤炭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在统配煤矿实行总承包后

4、,很快摆脱了天天追产量、催进度的被动局面。  3.企业多产可以多得,从而可偿还部分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欠账,使企业超亏得以部分弥补,还可以积累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因此,增超产煤的加价及议价政策起到了以“计划外”保“计划内”的作用。  另一方面,煤炭价格双轨制也暴露了一些特殊问题。首先是国内煤炭商品价格对价值的背离以及煤炭供需的矛盾。由于煤价始终被严格管制,企业缺乏自主定价权,每次调价都是因企业亏损被迫进行,政策调整缺乏整体方案和连贯性。可以说,双轨价格差距越大,说明这种背离程度越大,供需矛盾也会越突出。煤炭价格双轨制让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却是必然的一个后果是:计划内煤炭逐渐

5、减少,越来越多的煤炭在计划外出售,人为低价的计划内煤炭难以维持,煤炭实行市场定价的压力增加。特别是在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其他煤炭下游行业的市场逐渐放开,因此这些行业对煤炭市场定价并没有很大的抵触。但是,电力行业很例外,电价一直受政府严格控制,电煤价格市场并轨有很大压力和顾虑。  1994年之后,当政府完全放开煤炭价格控制后,煤电争端更严重。一些电力企业无力按市场价购煤,煤炭企业则拒绝供煤,停电经常发生。在此情况下,1996年中央政府被迫规定,无论是国有、地方还是乡镇煤矿,所有对电厂供煤都执行国家指导价。此后,电煤的政府指导价虽逐年提高,但始终低于市场价。尽管政府

6、要求所有发电用煤执行政府指导价,但政策并不能完全落实。由于政府指导价低于市场价,煤炭企业普遍以各种借口不完全履行合同。而且,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煤炭合同对煤炭企业来说是一个软约束,煤炭企业的违约风险和可能遭受的惩罚极为有限。除煤炭价格矛盾,煤炭运输能力严重不足是另一个重要矛盾。很多情况下,即使电力企业能够以政府指导价拿到电煤合同,但如果不能拿到铁路运力指标,电煤合同也不会得到有效执行。  历次煤炭订货会上,发电企业一直是最大买家,煤炭定货会的实质就是煤电行业讨价还价的场所。历次煤炭定货会也都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过程。2002年终于出现煤炭订货会历史上的首次失败,仅9000

7、万吨重点合同电煤成交,只占当年电煤总量的37.5%。  出于对通货膨胀、社会稳定和影响电力行业竞争力的担忧,从电价逐步调整到现在的煤电联动,国家对提高电价一直相当谨慎。电煤价格管制产生以下几种结果:  1.由于低于市场价格,重点合同电煤供不应求,国家不得不实行资源配给制,在订货会上按计划进行分配;  2.计划煤和市场煤的价格差异产生炒卖合同的行为。每次煤炭订货会上,都有大量“煤倒”炒卖电煤合同从中渔利;  3.煤炭生产企业通过降低煤炭质量使电煤变相涨价。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煤炭产能并不短缺,困难在于煤电双方的价格分歧,背后根源是煤炭市场定价和电力行政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