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两违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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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处理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遂办发[201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处理意见。一、需拆除的“两违”建(构)筑物对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责令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一)不符合规划的:(1)侵占道路、管线、社会服务等规划用地,或影响设施建设和功能正常发挥的;(2)危及防洪、消防、人防等城市防灾、军事设施正常运行,给城市安全造成隐患的;(3)严重影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及严重影响风景名胜区风

2、貌保护的;(4)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和擅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严重影响市容景观或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5)对城市水源保护区、河道、水体、山体等造成重大破坏的;(6)在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控制区范围内擅自进行建设的;(7)未经批准已建的临时建(构)筑物;(8)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二)大广高速公路连接线、105国道、遂井公路两侧20米以内的“两违”建(构)筑物以及50米范围内的工棚、附属设施、低矮破旧房等有损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三)《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遂办发[2012]3号)印发后顶风抢建、偷建的“两违”建设行为,无论已建多少层,一律立即组织强制拆除。(四)《

3、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遂办发[2012]3号)印发日之前,仅建设一层以下的“两违”建设行为(即未浇筑一层楼面,包括仅浇筑地圈梁或仅填土的)。(五)在规定期限,拒不接受县“两违”整治办处理的。二、可处罚后补办手续的“两违”行为《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遂办发[2012]3号)印发之日前已浇筑一层楼面以上(含一层),且不在上述拆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三、处理办法(一)200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可处罚后补办手续的“两违”行为(含2008年整治期间未发现的“两违”行为),按以下情形分类处理:1、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包括2008年1月1日之后迁入的村民

4、)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按以下标准处理后办理国有出让用地手续和建设审批手续:(1)违规建设部分的处理:由违法当事人缴交相当于所没收实物的造价款:按总建设面积400元/平方米(砖混)或500元/平方米(框架)的标准缴交,并处建筑总造价10%的罚款。(2)违法用地部分的处理:按违法用地面积1500元/平方米(除工本费及契税外的所有税费,其中土地出让金按1400元/平方米计算)缴交税费,并处土地出让金50%的罚款;契税按土地出让金的4%收取。(3)时间节点及政策优惠:①干部、职工和党员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一般群众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接受处理的(主动申报并全额缴交违规建设没收实物

5、造价款、违法用地税费的,视同接受处理,下同),仅需缴交违规建设没收实物造价款、违法用地税费,不并处罚款。②干部、职工和党员在20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群众在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接受处理的,除补交违规建设没收实物造价款、违法用地税费外,对其违规建设部分并处5%的罚款(即砖混结构并处2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并处25元/平方米)、违法用地部分并处土地出让金25%的罚款(即按违法用地面积并处350元/平方米)。③干部、职工和党员在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一般群众在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接受处理的,除补交违规建设没收实物造价款、违法用地税费外,对其违规建设部分并

6、处10%的罚款(即砖混结构并处4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并处50元/平方米)、违法用地部分并处土地出让金50%的罚款(即按违法用地面积并处700元/平方米)。2、本村村民(包括2008年1月1日后因结婚迁入的村民)违法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且符合规划的:(1)对一户一宅的处理:①一户一宅的认定:由村民申请,组、村、乡镇逐级出具证明意见,并签署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姓名、有印章的还需加盖单位印章,迸县国土资源局审定;县国土资源局审定后,按村民小组汇总报县“两违”整治办公室;县“两违”整治办公室分别在申报人所在村、组张贴公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即可认定为一户一宅。②能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拆旧建新户

7、,按占地面积处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处20元/平方米的标准罚款后,办理集体土地用地审批手续。③占用非耕地的,按占地面积处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处40元/平方米的标准罚款后,办理集体土地用地审批手续。④占用耕地的,按占地面积处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处40元/平方米的标准罚款后,办理集体土地用地审批手续。(2)对一户多宅(含一户两宅)的,按其用地性质处一户一宅罚款标准的2倍后,办理集体土地用地审批手续。(3)优惠政策:在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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