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交通运输部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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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2、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 23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

3、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   第六条 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八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二)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

4、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件;   (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   (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下列要求:23   (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第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规范,手势标

5、准参照公安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   (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   (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或者有过激言行的,要冷静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   (二)提倡使用普通话;   23(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

6、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   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

7、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23   第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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