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刑法修正案浅析我国商业受贿犯罪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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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刑法修正案浅析我国商业受贿犯罪体系完善商业贿赂行为在世界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但它在我国的情况比较严重,存在于我国社会各行业中,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之所以能形成这一现象,除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和重人情、重关系的社会传统外,我国相关立法的缺陷是商业贿赂盛行的主要原因。本文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商业贿赂条文的修正,对我国相关立法趋势进行探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谈几点个人的看法和观点,欢迎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修正案(六)》确定了医生等单

2、位人员的商业受贿主体资格       在《刑法》修正案(六)草案颁布生效以前,学者们对医生是否具备受贿罪主体资格存在分歧。而具体到司法实践,亦因法律规定笼统而困难重重。针对药品回扣的罪与非罪的讨论,目前大体有两种主要观点,即肯定说和否定说。肯定说认为,目前临床医生行为中的“公务性”成分越来越淡薄,处方行为看似医生的一种脑力劳动,但不能就此认为收受处方回扣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刑法》修正案(六),将97年《刑法》中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自然已经包括了医疗机构中的广大医疗技术服务人

3、员,这包括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护士等。        二、《修正案(六)》强调了商业受赂罪与公务受赂罪的刑法界定   商业贿赂是一个行政法律关系下的名词,而商业受赂罪与公务受赂罪是刑事法律关系下的名词。商业贿赂,是指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违法行为,即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受贿罪与公务受贿罪,是符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或三百八十五条之犯罪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中只有一部分违法行为可以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而根据其犯罪主体的不同,分别依据《刑法》第一百

4、六十三条或三百八十五条之条件可以构成商业受贿罪或公务受贿罪。《修正案(六)》特别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受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公务受贿罪定罪处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因此,公立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例如,院长、药剂科负责

5、人、财务处负责人、药事委员会委员均可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而具有公务受贿罪犯罪主体的适格条件。       三、《修正案(八)》进一步加强了对单位行贿和海外行贿的打击力度  饱受舆论关注的黄光裕案件让更多人对单位行贿罪有一种耳熟能详的认识,在刑法修正案(八)中,除了把一般的行贿罪作了扩展,同时也加强了对单位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由于之前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只限于国有企业、国有机关,对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企业等等的受贿罪没有任何规定,导致一些现实中的受贿问题无法根据刑法处理。  例如现在大的卖场零售商,在商

6、业贿赂中单位受贿非常严重。我们通过调查,现在下游的供应商要进入这些大卖场除了正常合同以外,要被迫给予各种交费项目达到42项之多,实际上完全应当是按照商业贿赂来处理的,因为现在的法律没有规定,工商局只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在修正案八颁布之后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监察部近年来将治理商业贿赂放在六个重点领域,包括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同时,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和环保等九个方面,也是治理的重点。在这些商业贿

7、赂高发地带,跨国企业的身影愈来愈多。目前有几十万家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办企,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走出去到国外经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贿赂成为跨国公司面临的共同挑战。《修正案(八)》将“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将为营造良好的公平市场环境创造更加有力的支撑。     四、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扩大我国立法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调整范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暂行规定》,商业贿赂是指在商品的购买和销售中经营者采用财物和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

8、或个人的行为。实践证明,我国现行法律调整的商业贿赂行为的范围过窄,在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时,应该适当扩大其范围。首先,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发生在商品的购买和销售环节,商品认证、市场准入、金融信贷等领域也可能发生商业贿赂的行为,为了将这些行为都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应该将商业贿赂行为定义为在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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