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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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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费的追缴1、送达物业服务收费通知单根据物业服务收费收取时间间隔的约定(半年),物业管理企业应将收费通知单定期及时地送达到业主或使用人手中,应由业主或使用人签收。2、加强立法,追讨拖欠费用如果业主(使用人)不能如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财务部门应进行催款。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维护的,业主有享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权利,同时也有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3、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追讨方法
2、(1)一般性追缴:当上月费用拖欠后,物业管理企业在下一次收费时将向业主(使用人)发催款通知单,此单将上次费用以及本次费用一起通知业主(使用人)。一般限期7天内交清。(2)针对性追缴:对于费用大户,要亲自登门拜访(有时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也要亲自去)进行劝导和解释,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一些“钉子户”,则应严格按照法律执行。4、区别性追缴。业主(使用人)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而耽误了交款作为财务部门提醒业主也是应该的。然而确实有少数人当收费员上门催交物业服务费时,仍然拒付,对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违反物
3、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当注意催款工作的书面记录是及其重要的,它是按照法律程序到法庭解决时的物证,通常程序如下:催款通知书与业主沟通最后通知书按法律程序裁决善于把握时机,及时协助解决他们的投诉和困难,取得他们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理解,这也是解决催交费用问题的好办法。二、解决物业服务收费难的对策1994年4月1日,建设部颁发了33号,即《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住宅小区应当初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
4、”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物业管理的新体制,为物业管理的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规依据。1999年10月14日,建设局颁布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对物业管理专业机构加强管理,鼓励物业管理机构规模经营,特别是《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和保持整洁、安全、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促进和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三、转变业主和使用人的消费观念以前居民习惯的是“只享受,不(少)付费”。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人们不仅获取住宅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使得产权结构也发
5、生了变化,物业管理也随之出现,而人们对物业服务不认识、不理解。因此就产生了如何转变消费观念、认识和实践物业管理的问题。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人们在得到住房成为业主后,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各种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对于支付了大笔房款后,还要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不理解,有业主甚至不清楚应交物业服务费,更不会想到应主动去交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阐明,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有连交纳任。四、物业服务费的追缴应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按照物
6、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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