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767600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3
《《庆元县蒙洲街道路工程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为确保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保护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为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衢宁铁路(浙江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一、补偿实施主体庆元县衢宁铁路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庆元县人民政府负责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征迁工作的组织协调,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
2、的征迁实施工作。二、实施范围衢宁铁路建设项目(庆元段)、站场功能布局规划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受影响范围内的边角地和夹心地、环境敏感区内的房屋,以及实施范围外的房屋与实施范围内的房屋不可分割时,一并纳入实施范围。三、补偿对象(被补偿人)被征收土地涉及补偿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四、房屋面积、用途的确定(一)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按照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被补偿人在同一实施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合并计算。-5-(二)在征收范围内未确权登记建筑物,按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理确定。五、住宅用房补偿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3、也可以选择迁建安置。(一)货币补偿。被拆除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的3倍及相应区域的土地成本费之和给予补偿。并另增加房屋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其他款项)20%的奖励。计算方法:货币补偿金额=(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价值×3+区域土地成本费单价×土地证证载面积)×(1+20%)。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成本费500元/㎡,规划区范围外土地成本费480元/㎡。(二)迁建安置。迁建安置是指征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迁建安置结算办法对被补偿人予以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在规定的地点由被补偿人自行建房的安置方式。住宅用房实行迁建安置的,其被补偿人必须是所在
4、行政村的村民。迁建安置实行就近原则。1、赤坑洋区块迁建安置。采用集中迁建安置方式。迁建安置点:必须满足火车站场功能规划前提下的附近(周边)地块。安置地块实行集中统一规划,迁建安置房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景观式样、统一外墙装饰。安置地块的地基平整、道路、供排水、供电、排污等配套设施由铁路业主公司或项目指挥部出资,所辖乡镇(街道)负责统一实施建设。安置建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安置建房的审批手续由安置户申请办理,所辖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建房审批费用根据县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由铁路业主公司或项目指挥部承担。-5-安置建房户型标准,按照被拆房屋的建筑占地面积来确定安置建
5、房的建筑占地面积。户与户之间的安置面积不得相互调剂。安置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以27㎡(13.5m×2m)为等差,户型为54㎡、81㎡、108㎡等,以此类推。如受地形限制,可根据地形实际进行设计。被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不足54㎡的,且属于唯一住宅给予安置建房建筑占地面积54㎡(13.5m×4m),超过54㎡的,选择相对应户型,无相对应户型的,向最接近面积的户型上(限)靠。2、其他区块迁建安置。采用零星宅基地安置方式。安置地应在本行政村范围内,零星宅基地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同时其建房必须符合2014年出台的《庆元县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建房审批手续由所辖乡镇(
6、街道)协助被补偿人办理,建房审批费用根据县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由铁路业主公司或项目指挥部承担。3、迁建安置结算原则。集中迁建安置结算:被拆除住宅房屋补偿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安置建房建筑占地面积小于被拆除住宅房屋占地面积的,差额部分面积按1500元/㎡给予补偿;安置建房建筑占地面积大于被拆除住宅房屋占地面积的,实行梯级计价,13㎡(含13㎡)以内的,超过部分面积由被补偿人按500元/㎡支付,超过13㎡以上的,被补偿人按1000元/㎡支付。零星宅基地安置结算:按照被拆除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及相应区域迁建安置土地成本之和给予补偿。计算方法:零星宅基地安置补偿金额=
7、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价值+零星迁建安置土地成本单价×土地证证载面积。零星安置土地成本为1500元/㎡。六、其他房屋及设施的补偿与补助-5-1、生产性用房和私有住宅用房附属的畜禽棚舍、室外厕所等实行货币安置。建筑物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的价值给予补偿,对其依法享有使用权的用地面积,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按500元/㎡补偿,规划区范围外480元/㎡补偿;未取得合法使用权的用地面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补偿。2、原私有住宅改作非住宅用房的,仍作住宅用房安置,按照《关于公布2014年度庆元县县城房屋征收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庆建〔2014〕40号文件,下同)规定的
8、标准给予停产停业补助。3、企业等其他用房以及其他构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