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

ID:11751938

大小:35.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3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_第1页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_第2页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_第3页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_第4页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论用益物权的功能关键词:用益物权/配置资源/不动产利用/生存利益/土地规划内容提要:用益物权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用益物权在配置资源、提高不动产利用效率、保障生存利益及弥补土地规划不足等方面,具有其他物权制度所不具有的特殊功能。用益物权的功能,也就是其在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意义或社会经济价值。在现代社会,用益物权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因其具有特殊的权利结构,使得其具有不同于所有权、担保物权、债权的特殊功能,在社会经济生活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笔者认为,

2、用益物权的功能,总的说,就在于它是充分利用资源,维护物的利用秩序的法律手段。具体说,用益物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配置资源的功能用益物权配置资源的功能,也就是解决资源的所有与利用之间矛盾的功能。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用益物权配置资源的功能取决于资源的稀缺性。所谓资源的稀缺性,是指资源总量是有限度的,不能满足人的无限需求。“稀缺性意味着没有一个社会或一个社会的经济有足够的生产资料生产足够的产品。”[1]如果资源足可以达到由任何人任意使用的程度,人们对之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任何时候都可

3、以向大自然任意索取,那么人类就没有必要为资源的利用担心,也就没有必要独占地支配某种资源。因此,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了其不能满足任何主体的所有需求,这就很自然地产生了资源的所有与利用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随着人类利用资源能力的提高而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如果不加以妥善地解决,必将限制社会经济的发展。6如何解决资源的所有与利用的矛盾,法律上规定了诸多的方法。例如,法律在明确土地、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允许转移其所有权的方法,来满足非所有人对土地、房屋的利用需求。这种方法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也许是最为

4、可行的办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法律奉行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物权思想。但即使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完全通过取得所有权的方法满足资源的利用需要,也是不可行的。因此,有许多情况下,也只能求助于其他的法律方法,如租赁、借用等债方法以及设定用益物权的方法等。但因债的方法对利用人保护不力,于是,人们更乐于采取设定用益物权的方法来满足非所有人对他人财产的利用需要。因此,在古代罗马法及近代各国民法上,用益物权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在现代社会,随着人类对财产控制能力的增强和对

5、财产利用程度的加深,使得人类对本来就不太丰富的资源需求量成倍成长,资源显得更为短缺。因此,用益物权在现代社会就越来越显示出特殊的资源配置功能。用益物权是利用他人之物的权利,是以土地、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土地、房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人都需要利用土地和房屋以维持生存。但是,土地、房屋属于稀缺性资源,人人又不可能都拥有土地、房屋。这是因为:一方面,土地、房屋是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人们往往无力购买;另一方面,在有些情况下,基于社会制度的考虑,土地不允许由私人拥有,从而使取得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成为

6、不可能。例如,在我国公有制条件下,土地就是禁止买卖的。同时,非所有人确实需要利用他人不动产但又没有必要购买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在这些情况下,用益物权就成为解决土地、房屋的所有与利用矛盾的有效手段。无论是私有制国家还是公有制国家,用益物权都是非所有人利用他人土地、房屋的重要制度之一。例如,在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法律通过设定地上权解决非所有人利用他人土地建造建筑物的问题,通过永佃权制度解决非所有人利用他人土地耕种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等多种权

7、利,也为非所有权利用他人的土地、房屋创造了法律条件。同时,对于土地、房屋的所有者而言,因其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其又未必能完全充分地利用其土地、房屋。因此,与其搁置不用,还不如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使他人使用而自己从中收取利益。可见,用益物权为解决资源的所有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一条十分便捷的途径。因此,有学者指出:“在社会变迁日趋复杂的情形下,人民私法上之权利义务关系亦随之千变万化,但大致上都可以从资源分配的观点去切入,而法律界定资源分配的手段就是财产权。法律保障财产权的方式,是设计不同的机制去促

8、进或限制人民利用资源的方式。”[2]二、提高不动产利用效益的功能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规则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因此,不追求最大效益的经济绝不是市场经济。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就是要求市场主体选择合理的方式,对有限的资源加以利用,寻求有限资源的最大价值。在资源的所有与利用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对有限资源加以配置,只是解决了资源的利用需求问题。但是,资源的配置是否有效率,是否能使资源的利用获得最大的效益,仍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实现了资源配置,不等于就达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按照法经济学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