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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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YYTH20424—2005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05-06-06实施2005-06-06发布内部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制度InternalCapitalOnerousUseManagementSystemQ/YYTH20053—2005Q/YYTH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1Q/YYTH20053-2005内部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往来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减少货币资金占用,减少财务费用,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适用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公司、云天化集团公司

2、托管的资产经营单位及各相关企业。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Q/YYTH20424-2005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3总论3.1本办法指的资金占用是指各单位与

3、公司财务,各单位之间因业务关系产生的需收款项和公司为各单位垫支的各种款项。3.2资金占用费是指相互占用资金而收取的资金使用费(即利息)。4公司内各单位资金占用管理4.1各单位的流动资金由财务部根据业务情况每年核定一次。4.2各单位与公司财务、各单位之间的需收款项,需及时结算,对超过1个月未结算的,从下月起收取资金占用费。4.3资金占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者,财务部有权强制划转该单位存款。4.4向各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财务预算不予安排,但纳入各单位的盈亏额予以考核。4.5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需及时清理,保证资金有效

4、使用和账务的正确性。4.6职工欠公司的备用金,按备用金管理办法执行。5各控股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金管理5.1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的货款及其它债权债务,需及时清理,定期核对,保证资金流的畅通。5.2各子公司欠公司货款及其它款项,超过1个月未支付,需加收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5%。5.3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收取欠款时一并计收。如中间遇有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算。5.4公司一律不直接借款给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的需要委托银行定向贷款。5.4.1委托贷款是指由公司提供资金,由商

5、业银行根据公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5.4.2委托贷款必须用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项目,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Q/YYTH20053-20055.4.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且必须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同时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之一。6对托管单位资金占用管理6.1对云天化集团水富分公司所属的机械厂、云天化中学、云天宾馆、物管中心、云天成都商贸中心、幼儿园等单位,需及时清理公司为其代发的工资和其它

6、代付款。6.2对不及时支付代付款,超过1个月未结算的,从下月起收取资金占用费。6.3资金占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财务部有权要求结算中心强制划转该单位在公司结算中心的存款,收取本金及需收利息。6.4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5%。6.5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收取欠款时一并计收。如中间遇有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算。7公司与各关联单位的资金占用管理7.1水富云天医院、水富县天盛公司、水富县天成公司与公司的代付工资、采购资金和其它往来款项,需及时清理,按时支付。7.2对不及时支付代付款,超过1个月未结算的,从下月起收

7、取资金占用费。7.3资金占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5%。7.4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收取欠款时一并计收。如中间遇有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算。7.5资金占用费由资金垫付单位财务部门收取,计入当期损益。7.6资金占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财务部将采取强制措施收取本金及需收利息。8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管理8.1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占用费可以自行协商,但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也可以参照公司的规定收取。8.2各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清理、定期核对往来款项。8.3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及时清理、定期核对往来款项,及时支付货款的,公司

8、财务可强制措施予以收回。9附则9.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9.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9.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加说明: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起草人:杨旭本制度审核人:周先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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