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 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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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珠海蓝琴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一年十二月-28-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总则11.1项目由来11.2环境功能属性31.3评价标准31.4评价等级、范围51.5环境敏感点、环境保护目标62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72.1建设项目概况72.2工程建设内容72.3项目四置现状情况72.4工程占地72.5土石方平衡82.6项目施工进度92.7建筑方案92.8工程污染源分析113区域环境概况和社会经济状况213.1自然生态环境状况213.2社会环境

2、状况26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小结-28-5生态影响分析小结-29-6水土保持方案总体结论-30-7评价结论与建议-32-7.1评价结论-32-7.2评价建议-32--28-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8-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1项目由来横琴国贸大厦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口岸服务区A401b03地块中的C2商业性办公用地区域(地理坐标:东经113°32´40″;北纬22°08´47″),项目用地13000平方米,地上由199.6米高塔楼及裙楼组成,兼容国际五星级酒店以及商业、办公等多种功能类型;地下四层,设置商业、车库、酒店后勤用房、机电设备

3、用房等功能。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00万元,约占总投资0.8%。工程为1栋地上41层、地下4层的商业大厦。项目建成后以五星级酒店、商务办公为主,并配套有商业、餐饮业等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87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845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420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容积率6.5,建筑密度41.04%,绿化率30%。五星级酒店客房区规划设计279间套房,共558铺床位;商务办公区规划办公室150间,预计可最多接纳办公人员约2000人同时办公(不含本项目工作人员),规划地下停车位497个。

4、本项目在横琴新区的位置见图1-1。-28-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1本项目在横琴新区的位置-28-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环境功能属性根据《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修编报告》、《珠海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08~2020)》以及《珠海市声环境标准适用区划修编报告》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1。表1-1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功能区区划建设项目所属类别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马骝洲水道(又名洪湾水道)属于海水三类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标准;磨刀门水道、十字门水道属于海水二类区,执行

5、《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二类标准2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根据根据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3类。项目商南侧、西侧边界距离规划市政道路红线距离约20米,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1994)划分要求,项目南侧、西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项目内及其余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否6水库库区

6、否7城市污水集水范围是。近期,项目污水纳入珠海市南区污水厂处理;远期,纳入横琴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8管道天然气干管区否9是否预拌混凝土区是10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否11地下水功能区划地质灾害易发区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根据“珠海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内容,评价区域大气功能规划为二类区(图1-3),环境空气质量拟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同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0]1号文件,对此标准进行了修改,具体标准值见表1-2。-28-横琴国贸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7、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污染物名称年平均日均值1小时平均选用标准SO20.060.150.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NO20.080.120.24PM100.100.15—TSP0.200.30—(2)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地面水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横琴岛近岸海域磨刀门水道河口、十字门水道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马骝洲水道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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