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ID:11558588

大小:37.01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12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_第1页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_第2页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_第3页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_第4页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府发(2000)22号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包部队:《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医改协调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00年5月17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内政发[1999]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施,制定本办

2、法。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现阶段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三条 全市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暂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9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分类指导、分

3、步实施、整体推进,根据我市具体情况,暂定为七个统筹区,即市直(含市三区)统筹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白云区、石拐区、九原区统筹区。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其中,市直统筹区职工本人按2%缴纳,用人单位按6%缴纳。其它各统筹区职工本人按2%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各地区自行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1%。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社

4、会月平均工资总额80%的,按80%计算,高于80%的,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超过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总额300%的,按300%计算。第七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为基数缴纳。第八条 9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用人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减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或少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拒缴、拖欠和少

5、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职工,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代扣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第十条 用人单位撤销、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承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单位及其职工的医疗保险责任。原单位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由接收或者继承经营者负担。第十一条 破产企业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为原在职职工缴足1年和为退休人员缴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二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比例,随我市社会生产

6、力发展水平及医疗费用支付水平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与管理第十三条 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的总比例为30%,分不同年龄段,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和养老金的下列比例计入个人帐户:45岁以下(含45岁)按2.5%计入;45岁至60岁(含60岁)按3%计入;退休人员按养老金总额的3.25%计入。第十四条 个人帐户中的本金和利息为职工个人所有。个人帐户基金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职工死亡后,

7、其个人帐户的基金余额可一次结清。第十五条 职工在本市内流动时应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手续,个人帐户的基金余额不转移;调离本市时,个人帐户基金余额转入调入地区的社会保障机构,调入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个人帐户的基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个人帐户予以注销,记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也不转移。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用人单位缴费计入个人帐户的基金后,计入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七条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按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第五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第

8、十八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未间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