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的法律救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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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的法律救济问题以《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2款为中心StudyonChina’sLegalRemedyforMarineEcologicalDamagebyOilSpillFocusontheSection2,Article90ofChina’sMarine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朱晓勤【摘要】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2款对海洋生态损害的救济问题作出了规定。但该款规定过于简单原则,造成实践中的诸多问题。现有关于船舶油污损害的民事责任公约并没有将海洋生态损害涵盖在内,而一些

2、国家国内法院已有相关司法实践。为此急需探索建立一套新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索赔主体、索赔范围和赔偿标准等问题,使我国的海洋生态损害救济有法可依。【关键词】海洋生态损害;法律救济【全文】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上交通、石油勘探开发、海洋渔业等生产活动日益繁忙,船舶突发事故引发的重大溢油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石油消耗量的急速上升,我国已经成为石油进口大国。庞大的进口石油主要通过海上船舶运输进入我国境内,因而在我国海域发生溢油事故的概率大幅上升。国家环境部公布的2006年和2007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

3、报显示,2006年全国沿海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24起,总溢油量1216吨,其中50吨以上的石油和化学品污染事故5起。2007年全国沿海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07起,其中发生0.1吨以上溢油事故38起,总溢油量748~898吨,50吨以上重大溢油事故5起。频发的船舶溢油事故使我国海域本就令人堪忧的生态环境状况雪上加霜。    一、海洋生态损害的涵义    客观地说,目前学界尚没有对“生态损害”这一术语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国外有许多学者试图为生态损害下一个学理定义。如拉恩施泰因(Lahnstein)博士认为,“生态损害指对自然的物质性损伤,

4、具体而言,即为对土壤、水、空气、气候和景观以及生活于其中的动植物和他们间相互作用的损害。也就是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部分的人为的显著损伤。”[1]    从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学者们所使用的措辞来看,“生态损害”(ecologicaldamage)、“纯生态损害”(pureecologicaldamage)、“环境本身的损害”(damagetotheenvironmentperse)、“环境损害”(environmentaldamage)、“纯环境损害”(pureenvironmentaldamage)、“环境损伤”(impairmen

5、toftheenvironment)及“自然资源损害”(naturalresourcedamage,NRD)是经常被混合使用的术语。    其中“生态损害”是欧洲学者所经常使用的,而“自然资源损害”是美国法上和美国学者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如美国1990年的《油污法》(OilPollutionAct,简称OPA)第2702条b款第2项所使用的“自然资源损害”,指“对自然资源的侵害、破坏、丧失或者丧失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包括对损害评估的合理费用”。    而“纯生态损害”、“纯环境损害”和“环境损伤”通常被用来指代对环境本身的损害,其

6、侵害行为的对象一般指那些无主的生态环境要素。冠以“纯”字以后,它们都特指那些不以受害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为条件而产生的损害。[2]    海洋环境包括海水、溶解和悬浮于水中的物质、海底沉积物和生活于海洋中的生物。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5条第1款,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笔者认为,其中的“损害海洋生物资源”、“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及“减损环境质量”这些有害影响就是海洋生态损害的具体

7、表现。    二、立法过于原则带来实践中的困惑    对海洋生态损害的救济问题我国法律已有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该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但该款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实践中的诸多困惑和无奈。    例如,2002年11月23日,马耳他籍“塔斯曼海”轮装载8万吨原油在渤海湾与中国籍“顺凯1号”轮相撞,约200吨原油泄漏,造成我国渤海海域的大面积严重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8、。由此引发了一场历时两年,涉及十个案件1500余个原告、涉案标的达1.7亿元人民币的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于此案是我国加入《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第一例根据该《公约》向外国公司保险人进行索赔的案件,也是我国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框架内提出首例涉外海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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