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府办字〔201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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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湾府办字〔2013〕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区长热线办理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的通知》(市洪府厅字〔2013〕433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区长热线办理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三项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1—政务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系统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保障政府系统正常运转和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各镇、街办和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选调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上,不得聘用非在编人员从事值班工作,不得将政务值班电话进行呼叫转移,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二、及时做好区长热线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作为区长热线电话受理窗口,要准确记录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照“集中受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限时办结”的工作原则将诉求事项进行转办,同时要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各镇、街办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所转办的事项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与诉求人沟通,进一步摸清真实情况,研究答复意见。回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答复,不得推诿扯皮、敷衍

3、塞责。要加快办理进度,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区政府办反馈处理结果。办理时限:对来电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能够现场答复的,应当即答复来电人;对有关停水、停电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急需处理的事项,必须当天进行处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比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一般性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应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和耐心疏导工作,在取得来电人理解和支持的同时,尽快进行处理。反馈方式:能及时解决的简单性事项,以电话的形式进行反馈;需3个以上工作日处理的事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处理情况。书面反馈格式要求规范,内容简洁明了,并加盖单位公章。—2—三、加强突发

4、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办及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在做好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的同时,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或发现)后一个小时内向区政府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瞒报、谎报。凡因报告延误时间、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镇、街办及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请于11月6日前将本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和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联络员名单上报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将加大政务值班、区长热线办理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三项工作督

5、查力度,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各单位值班电话畅通情况,详细记录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并将此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分依据。同时,加大各部门、各单位承办区长热线反映问题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办理质量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质量差和责任心不强、推诿不办,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附件: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2日—3—附件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值班电话分管领导联系人此表请于11月6日前交区政府办,联系人:胡昌民,联系电话:83765686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政

6、工科,区委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4—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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