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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7
《2016年度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决算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6年度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决算说明按照《关于批复大田县财政预算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一、 单位主要职责中共大田县委县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抓好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党的组织,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发展党员教育,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全市人才工作,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包括10个机关行政科室:列
2、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大田县委县组织部行政2117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2016年大田县委组织部在市委、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题、聚焦主业,务实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持续提升人才区域核心竞争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主要是:(一)真学实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3、”学习教育(二)选贤任能,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三)固本强基,有效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四)筑巢引凤,实施人才强县需求战略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2016年大田县委组织部年初结转和结余70.59万元,本年收入449.44万元,本年支出458.7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3万元。(一)2016年收入449.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88万元,增加7.89%具体情况如下:1.财政拨款收入449.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2.事业收入0万元。3.经营收入0万元。4.上级补助收
4、入0万元。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6.其他收入0万元。(二)2016年支出458.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76万元,增长32.59%具体情况如下:1.基本支出458.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0.49元,公用支出71.16万元。2.项目支出0万元。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4.经营支出0万元。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五、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
5、政拨款支出22.92万元,同比下降12.77%。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68%,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团省委、团市委及村团工作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批120次、接待总人数700人。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51%,主要是: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
6、陪同人数.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73万元,比2015年增长32.59%,主要是:用于人员支出。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十、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7、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
8、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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