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社区的改革与重建 (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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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乡村社区的改革与重建(上)论文一、前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的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也使农村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负责组织农民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的生产大队、生产队两级组织因农业经营制度的变化失去了依托而逐渐瘫痪。农村基层——村庄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序和混乱状态。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建立起与农村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已成为农村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内在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创设了村民委员会这一新的组织形式。1980年2月,

2、全国出现了第一个由农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广西宜州市屏南乡果作村民委员会。这些自发组建的村民委员会自治程度较高,与村民一起订立村规民约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809二、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化根据1987年试行后来于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同时,

3、村民委员会还必须“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1由此可见,根据该法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既是一个实行所谓“四大民主”的“三自”自治组织,又是乡镇人民政府的附属机构,因为它需要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它还既拥有办理公益事业的权利,又有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向村民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责任。也就是说,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既是一个实行“四大民主”的自治组织,又是一个必须听命于上级政府的行政组织。显然,这是村民自治组织在其诞生之日起就已经深刻地打上了早几年瓦解掉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烙印。这种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制度在颁行初期人们曾对其

4、倾注了很多期望,认为这个自治制度不仅能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为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基础,并为政治体制的改革寻找到一个自下而上的突破口。可是,这20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个当年曾被举国一致寄予基层民主建设厚望的村民自治,非但没有帮助我们实现上述目标,相反,我国的“三农”问题还随着这个村民自治制度和联产承包制度的实践和推行反而日益地恶化和严重起来了。也就是说,我国推行了这么多年的以实行基层民主政治为宗旨的村民自治制度,尽管其在培养和训练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程序方面立下汗马功劳,并为中国现今的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了一

5、个良好的基础,历史功绩不容否定,但它并没有给我国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带来实质性的好处。随着大包干制度的推行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所谓“三提五统”2以及农业税的取消,村民委员会原有的经济基础越来越薄弱,除了少数拥有较多数量集体资产的之外,绝大多数村民委员会已在经济上越来越难以为继了。再加上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在办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上存在高度的重叠,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党委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又完全不同,这种矛盾很难调和并变得日益尖锐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除了进行彻底的改革之外,别无选择。要改革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首先

6、要弄明白村民委员会这个自治组织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自治组织,是行政组织呢?还是社会组织?抑或是经济组织?对此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正面予以回答,只是将村民自治制度设计成为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按照四个民主原则进行运作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这里我们却忽略了用法律规定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这些在各个方面都体现了基层民主精神的所谓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将带领它们的村民进行什么样的自治呢?是行政自治?还是社会自治?抑或是经济自治?对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没有明确定性,但从其第二条规定的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来看,

7、村民自治组织是既要办理公共事务,也要办理公益事业的全面自治组织。从办理公共事务和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角度看,村民委员会这个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是一个行政组织。但如果从法律授权该组织负责办理公益事业的角度看,村民自治组织还具有一个社会组织,甚至经济组织的性质。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办理公共事务只能是政府机构或行政性组织的职能,而办理公益事业则属于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职能。所谓公共事务是指那些涉及社会公众共同利益并需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事务,主要是指政治性事务和社会性事务,也包括部分经济性事务,如办理民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人口、

8、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事务,以及办理通讯、邮电、铁路和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煤气等方面的公用事业。众所周知,办理公共事务是政府的职责,也只有政府才是办理公共事务的主体。可是我们却把所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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