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

ID:11118681

大小:5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0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_第1页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_第2页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_第3页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_第4页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_第5页
资源描述: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比较一、引言“掏空”(Tunneling)是指控股股东为了自身利益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代理问题主要不是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问题,而是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问题,即大股东盘剥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Claessens等(2000)通过对2658家亚洲公司的实际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大股东占有的控制权强于现金流权,这促使大股东倾向于利用其控制权的优势来掠夺公司资产以获取私有收益,由此造成了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不一致性,中小投资者利益因为大股东获取私有收益的行为而受侵害。自建国以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虽有成就但仍然存在很多痼

2、疾。国有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催生了上市公司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的股权结构。股权分置所导致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严重分离,使得我国广大中小股东成了证券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无法享有与其所持股份相匹配的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却要为上市公司内部由于产权关系无法理顺而导致的决策失效行为所带来的风险买单。另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建立和完善,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频频受到无视和肆意侵害。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拉开序幕,目前沪、深两市大部分上市公司均已完成股改程序,我国的证券市场终于迎来了“全流通”时代,这对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减少中小投资者利益被侵害现象

3、等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张祥建等(2008)认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束,我国证券市场“二元股权”状态的消除,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更趋于一致,原先在股权分置状态下出现的大股东掏空行为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有可能得到有效抑制。但仍应看到与改革前相比,由于大股东集中持股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现有法律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而通过对比股改前后大股东掏空方式的变化,理清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脉络,这对于更好地理解大股东行为、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有重要意义。二、股权分置时期大股东掏空行为实施途径及对中小股东的损害股权分置直接导致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益对立。

4、由于非流通股不上市流通,股票价格的波动对非流通股股东几乎没有任何影响,股票价格的上涨或下跌均不会给他们带来直接的获利或损失。“同股不同权、不同价”,非流通股股东关心公司的净资产,而流通股股东更关心股价的波动,两者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导致控股股东非理性的利益侵占行为。股权分置改革前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而非二级市场上的股价波动,其主要通过高溢价融资“圈钱”、非公允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等方式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股权分置条件下二级市场融资的成本和风险实际上都由流通股东承担,因此上市公司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几乎不会考虑“融资优序”的问题,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高溢价融

5、资攫取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从而实现其资产价值快速膨胀。利用信息披露的制度缺陷获取超额收益的现象频繁发生,披露虚假信息使公司财务指标达到上市融资的标准,上市后大股东又通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庄家”进行内幕交易,进一步攫取中小股东利益,使其收到严重侵害。在二级市场以外,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大股东利用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优势,向其控制的上市公司低价购买商品或高价出售原材料,利用价差将利润转移至关联方,或在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中,母公司拖欠子公司货款而不计付逾期违约金,从而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另外通过非法占用资金,大股东低息甚至无息拆借上市公司的资金拖延不还,导致该上市公司报表上的巨额亏损,

6、中小投资者无法分辨上市公司质量,引起股票市场的价格震荡和投机行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三、“全流通”时期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新特征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动性差异,大股东资产价值市场化,其可以通过公司股票上涨获得收益,同时也和广大中小股东一样承受由于股价下跌所带来的损失,基于大股东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非公允关联交易和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会大幅度减少。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在根本上取决于经营业绩等基本面,上市公司的持续成长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现金流等将成为上市公司资产估值的核心指标。因此全流通时期的公司经营状况真正成为股东的共同关注点,大小股东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础。但是改革结束后

7、的证券市场,全流通带来的大小股东利益趋同并没有使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完全消除,掏空行为有了与股权分置时不同的新表现,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不仅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改善,甚至还有恶化的趋势,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出现了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一)股份全流通的市场中大股东并未丧失股份优势和资金优势全流通只是消除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区别,并不能消除大股东与小股东之分。改革后,相当于流通股票两倍数量的非流通股进入二级市场,大股东因其手中持有的巨额股数自然形成二级市场的庄家。目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