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

ID:11084352

大小:6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09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_第1页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_第2页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_第3页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_第4页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探析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得益于产业升级转型、国家政策支持和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等利好因素的影响,跨境电子商务呈现井喷式的高速发展。根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2014年我国的进出口交易总规模达到26.43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占比同比上升3.99个百分点。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跨境支付的支撑,跨境支付市场已成为极具潜力的经济金融增长点。  跨境支付是指交易双

2、方借助境内外的支付清算系统,通过特定的结算方式实现资金在两个国家或地区间的转移支付行为,包括跨境电子支付、跨境转账汇款和境外线下支付。其中,跨境电子支付形式多样,主要模式以第三方支付机构、X上银行、信用卡和移动支付为主。截至2015年8月,全国已有112家企业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互联X支付业务资格,各类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涌现,以其跨境便利性、支付低费率、交易灵活性得到广大境内消费者的青睐。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属于新兴产业,发展时间短、速度快,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滞后,跨境属性体现了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

3、层面的联系和冲突,支付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本文从法律角度界定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以境内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跨境交易为例,研究整个过程中各方法律关系以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的法律监管和政策建议,旨在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为促进跨境支付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界定及法律关系分析  (一)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界定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概念界定涉及到电子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和跨境三个方面,电子支付的法律界定基于不同

4、的适用对象而产生差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属性体现了其法律界定的特殊性,跨境特征则决定了电子支付服务在跨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协调性问题。  1.国内界定。电子支付界定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以下简称《支付指引》)第二条的规定,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主要类型包括X上支付、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指引》规范的对象是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具有一定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且独立于商户和银

5、行、为境内外的消费者提供支付、转账、结算等服务的支付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属于该指引的适用范围。  第三方支付服务界定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包括X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方面的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其中,X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X络或专用X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X支付、移动支付等。因此,第三方

6、支付机构提供的境内或境外的支付服务均应遵循《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界定方面,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2015)(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X支付所涉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跨境电子支付服务需遵循《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依

7、法合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提出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申请,并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本文所研究的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应遵循《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提供中介服务的非金融机构,为促成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的贸易或服务交易而提供跨国家或地区的互联X支付服务。  2.国际界定。电子支付方面,WTO《服务贸易总协定》(1993)(以下简称《服贸协定》)第一条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跨境交付是指任一境内的成员

8、向任何境外的成员提供服务,在金融服务附件5(H)和5(N)中也涉及了电子支付服务的相关内容。根据2011年中美电子支付服务争端案中WTO专家组的裁定,电子支付服务是指处理涉及支付卡的交易及处理并促进交易参与机构之间的资金转让服务。  跨境电子支付方面,《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1992)(以下简称《划拨示范法》)被认定为支付领域的代表性法律文献,其关于跨境电子支付的界定原则在于电子资金在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之间的贷记划拨是否属于同一主权国家。该法是属于非约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