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889456
大小:18.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08
《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为了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更好地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的规定,结合劳动部《关于印发〈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7]27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一、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二、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工资增长
2、的总体要求,坚持“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在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应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相应增长。(二)结合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调控。实施指导线一方面要保证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水平相应增长,体现工资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抑制工资增长的盲目攀比心理和过高过快的增资行为,逐步缩小社会收入的不合理差距。(三)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工资指导线既要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又要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保障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
3、四)实行协商原则,以劳动行政部门牵头,商政府有关部门、工会、企业协会等组织共同制定。三、工资指导线与弹性工资计划、工资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关系。各地在制定工资指导线方案时,应注意工资指导线与弹性工作计划、工效挂钩(包干)和工资基金审批等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共同形成一个有效的工资总量调控体系。弹性计划作为引导地区间工资增长目标,工资挂钩工资总额包干“两低于”自主决定等工资总量决定办法作为企业工资总额进成本的提取手段,而工资指导线则作为各类企业安排实发工资总额的依据,所有企业的工资使用额计划汇总不得超过弹性工资计划的目标。四、工资指导线的制定依据。工资指导线应根据国家和省
4、对企业工资调控的要求,以当地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增长水平及城镇就业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及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五、工资指导线的基本内容。工资指导线基本内容应包括当地上年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当地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情况;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及平均水平情况,本年度工资增长建议;对本地区企业工资分配的要求等。工资增长建议一般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增长预警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等指标,可采用绝对额,也可采用相对数来表达工资增长水平。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预警每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快增
5、长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的政策允许达到的增长最高限额;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这类企业工资还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六、工资指导线对企业的要求。(一)各类企业应在本地区工资指导线发布后一个月内,依据工资指导线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将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劳动部门审核,非国有企业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依据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填写《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签章。(二)当前,工资指导线对企业的调控办法,仍实行分类调控,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工资发放应严格执行
6、工资指导线,企业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上线和下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根据自身生产和效益情况,合理安排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工资增长不得突破预警线,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边快的国有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应从严控制其工资使用计划的增长;其它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等)应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确定工资或由董事会决定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企业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工资增长一般不应低于基准线水平,效益好的企业可相应提高工资增长水平。七、工资指导线的管理。(一)各地、市应在每年3月20日之前将本地区工资指导线方案报省劳动厅审核,经审核由地区颁布和组织执行。执行时间为一个日
7、历年度。(二)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的情况可按工资收入监督检查办法进行监督检查。(三)各地、市应于次年3月底前上年度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报送省厅。八、各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对企业工资增长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预测,有条件的应建立预警体系。发布日期:19970407执行日期:19970407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