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ID:10813301

大小:61.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8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_第1页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_第2页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_第3页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_第4页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摘要】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但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由原告提供证据的可能性。本文对行政诉讼被告举证、原告举证进行了简要概述,并深入剖析如此立法的原因和初衷;最后对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中存在的矛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引起相关法律人士对此制度的重视。【关键词】举证;责任;原告;被告;论文下载【写作年份】2013年【正文】举证责任制度最早才产生于古罗马,在当时已经十分健全,并且对后世产生了十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从法理学理论而讲,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具体到行政诉讼法而言

2、,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法律按照一定的标准,规定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对诉讼中的相关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就应当承担败诉后果的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但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由原告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有效的证据,不能承担举证责任,将对其产生不利的后果,但不必然导致败诉,法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仍可对案件作出判决;但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如果不能承担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不能举出作出具体行政的事实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法院在此种情况下

3、也不必也不应当为其查证,因为根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行政管理原则,行政机关作出每项具体行政为的时候,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的法律依据。因此,直接判其败诉,有利于行政机关的依法合理行政。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行政诉讼法在三大诉讼法制度中第一次明确规定被告的举证责任,这对于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使其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机关违法滥权都具有十分积极的而重大的意义。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一)被告举证责任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

4、举证责任倒置,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主体是被告。行政诉讼的原告以及受诉人民法院对此均不负举证责任。因此,原告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行政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也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证据[1]。具体而言,被告提供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需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只需证明合法性,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证明其适当性;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期限超过了法律

5、规定的期限,那么被告应当提供适当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院就推定原告的起诉期限是符合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起诉期限。另外,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即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且充当了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依据的证据证明材料。在行政程序中,被告可以收集到没有收集的证据,在行政程序终结后,特别是在行政程序中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同样地,行政机关虽然已经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但是没有座位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仍然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二)原告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

6、担举证责任,但是这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原告对有关事项也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仅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若干解释)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原告起诉被告的不作为,当然负有责任先行证明其已经提出过申请,才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但是,以下情形,原告无须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明材料:1,被告应当依职权

7、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且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在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实时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原告必须对行为的存在、损害的存在以及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予以证明(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2]。同时,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再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

8、,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予以采纳的。二、必要性分析(一)举证责任倒置原因分析1.行政程序合法性的要求。行政机关做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实质上是依据客观事实适用相关法律的过程,应当遵循先取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