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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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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孔子、孟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观论文.freelote)则将“儒”的起源与比殷商时代更早的巫师传统相联系,认为“儒”乃原始巫教文化传统经过改造和理性化的结果。(4)应该说,中、外学者的这些看法基本符合中国古史实际。中国是以“亚细亚的”“维新”路径而由上古迈入古代文明社会门槛的,这就使上古初民氏族社会的组织形式被带入到古代文明社会,从而血缘关系成为人与人之间相联系的基本纽带,故而“尧、尧之道,孝弟而已”(5)。儒家的基本精神体现在他们对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所谓“三代”之治的追述和阐发之中,而夏、商、周三代的血缘宗法社会特征则是其阐发社会理想的前提。夏以前的历史笼罩一片神话传说的云雾之
2、中,但按儒家之见,那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基本特征是传贤不传子。《论语·尧曰》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这就是广为流传的所谓尧、舜、禹“禅让”之说。后来,《孟子·万章上》对此有更生动的描述。这些话虽不可作为信史,但可以视为儒家藉对上古社会的迫忆而提出的社会价值理想。而且,他们还以之来追摹三代社会,并通过这种追摹使其社会价值理想得到进一走的闸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人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
3、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6)这里,“天下”的最基本含义是“公”,是私有观念、人我隔阂产生之前的社会关系圆融无码的状态。其现实原型,只能是原始的氏族部落群体。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和聚落组织复杂化程度的提高,群体内部关系的分化愈来愈明显,单纯的血缘亲情的维系作用逐渐分化或蜕变,或者说是提升为“礼”一一“礼俗”乃至“礼制”。这意味着原始的家族公社为相对后起的氏族部落联盟乃至宗法等级封建社会所取代,“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让渡给了“天下为家”的“小康”时代: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
4、,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睦兄弟,以和夫妇,发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智,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7)由“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大同”演变而为人“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小康”,因而不得不实行“礼”制以“示民有常”,积极应对“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的现实,这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组织内部结构变迁重组的需要。所以,“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8
5、)一方面,“礼”以别异,礼制的“小康”社会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解体后(“大道既隐”)的产物;另一方面,毕竞有“六君子”出,制礼作乐,“以著其义,以考其信”,使得“小康”社会在变化了的历史具体条件下对“大同”精神仍有所承继。就后一方面来看,“礼”乃是在承认现实差异的前提下维持原始氏族血缘亲情基础上的“大同”精神的一种手段,故孟子谓:“唐虞禅,夏后,般周继,其义一也。”(9)三代社会的“家天下”,因此才会被视为与五帝“公天下”本质相通的历史阶段。这样,“礼”就具有了双重性质,即:它既致力于区列社会人群中尊卑贵贱上下长幼的不同职分,显出其“别异”的性质;又具有凝聚家族血缘亲情,并进而以
6、之作为整个社会组织整合手段的“尚同”性质。这也就使礼制的三代仍保有浓厚的民主传统遗风。南宋陈亮说:“禹以为苟未得非常之人,则立与子之法以定天下之心。子孙之不旅皆贤,则有德者一起而定之,不必其在我,固无损于天下之公也。”(10)禹虽传子,但由于当时实际社会历史条的制约,根本上仍保留着“天下为公”的精神。在这样的背景下,“天下”中的“天子”,其文化意义完全不同于后世专制国家乾纲独断的君主。“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11)“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12)“天下”是某种至高无上的价值依归、意义本原,并成了有时是全体民众、整个民族的简称。正是在此意义上,孔子称尧颂舜,对大禹亦予以
7、讴歌。孟子更明确否定“尧以天下与舜”的说法,认为三代“禅让”制度并非天子的个人意志,因为“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13)“天”的意志又反映着民意,故而“天下”是与“民”、“公”同一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14)“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15)这同法家站在后世专制君主立场上,以天下为某种有待被攻夺、占有、瓜分、享用的客体对象甚至财产利益的论调(如韩非所谓“能独断者可以为天下王”(16))是截然不同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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