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

ID:10749140

大小:25.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08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_第1页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_第2页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_第3页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_第4页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返还利http://www.juhe888.com/kxgdy  〔摘要〕政府财政支持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条件。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财政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保险费补贴、经营管理支持、风险责任分担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四方面内容。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财政支持政策存在中央和地方责任划分不合理、保费补贴存在隐忧、经营管理支持不充分、风险分担和分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明确中央及地方政府在财政支持中的职责划分,逐步完善中央财政支持体系;优化保费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补贴

2、程度,提高参保率;改进对保险经营机构的财政补贴方式;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问题,对策建议  〔  农业和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农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持。国际经验及国内实践也表明,政府财政支持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条件。2004年,中国保监会逐步批准在全国试行不同区域模式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随后上海安信、法国安盟、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农业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同年,在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政策的扶持下,我国部分省区(江苏

3、、新疆、四川、内蒙古、湖南)开始了以省级财政补贴为主的农业保险试点,逐步激活农业保险的发展。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保险补贴,随后各省区也相继跟进,开始或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支持的范围与力度。到2007年底,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全国范围内以试点形式普遍展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分散决策方式,由于不同地区试点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实力等方面的差异,各地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也各有不同。本文拟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的财政支持政策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4、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财政支持政策  目前,我国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财政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保险费补贴、经营管理支持、风险责任分担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四方面内容。  (一)保费补贴。保费补贴的目的在于增加农民的付费能力,提高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从补贴层次看,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对江苏等试点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的特定种植业险种如玉米、水稻、小麦、棉花、大豆、花生等提供35%的保费补贴,为中西部22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的能繁母猪、

5、奶牛保险分别提供50%和30%的保费补贴。其余地区及其他种类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支持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多数试点地区要求省、市、县(区)财政共同参与分摊。  在补贴方式上,中央财政采取与地方财政的“联动补贴”〔1〕,即对于补贴险种,只有在补贴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的前提下,财政部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各试点地区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保费补贴分摊方式有三种类型:一是按固定比例分摊,即在试点范围内,不考虑各地具体情况,一刀切地承担统一责任;二是区域化差额分摊,即依据各县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能力的差异,在补贴

6、分摊比例上有所区别;三是自主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即不明确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摊比例,由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协商。  从补贴标准上看,各地均采用了比例补贴方式,补贴比例一般视参保农产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不同而有区别。对于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作物和牲畜如水稻、棉花、小麦、奶牛、生猪等补贴比例可高达50%,而对于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养殖品种补贴比例则相对较低,一般也在30%以上。大多数地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低保额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与发达国家相比,保费补贴比例较低。  从补贴对象看,各试点地区主

7、要采取三种做法:一是面向所有农户,凡是参保农户都能获得保费补贴。二是面向“大户”,即对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给予保费补贴。三是面向“小户”,即对生产规模较小的分散经营的农户参加保险给予财政补贴。  (二)经营管理支持。农业遭受灾害风险频繁,且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规模分散,承保、调查、索赔成本较高,较易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农业保险业务成本较高,与之相应的保险费率也就比较高。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机构提供财政支持,目的是解决农业保险经营成本过高的问题。其具体措施包括“明

8、补”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和“暗补”形式的“以险养险”措施。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国对种养两业的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除少数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外,多数地区采取了“以险养险”的“暗补”,即通过非农业保险业务的盈利来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风险责任共担。即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分摊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赔款责任,解决农业保险赔付压力过重的问题。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