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

ID:10625320

大小:5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_第1页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_第2页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_第3页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_第4页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研究本文讲述了关于大股东侵占行为及其限制途径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仔细阅读下吧。论文关键词:大股东侵占 现金股利 限制途径论文摘要:3-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时,大股东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侵占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在我国股市中现金股利也成为大股东侵占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股权分置的条件下,一股独大和股权制衡均不能有效解决大股东侵占问题,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限制大股东侵占的另一种途径。一、问题的提出(一)国外公司股权集中现象分析Berle和Means(1992)注意到股权分散在美国公司中很普遍,资本的所有权被大量小股东分散持有

2、,而控制权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二人的观点影响深远,激发了大量经理主义拥护者方面的研究文献,职业经理人负责公司的运转成为现代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Demsetz(1983)、Demsetz和Lehn(1985)、Shleifer和Vishny(1986)等人的研究却表明,即使是最大的美国公司,也存在所有权的适度集中。LaPorta等(1999)使用27个富裕国家的公司数据,通过识别这些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Ultimatecontrollingshareholder),发现除了具有非常好的股东保护国家之外,股权分散公司相对较少。一些富裕国家,如德国、日本、意大利和七个OECD国

3、家的公司,均表现出显着的所有权集中;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所有权集中的特征更加明显。Claessens等(2000)调查了东亚9国2980家公司,发现超过三分之二的公司被单一大股东控制。这些研究结论表明,公司股权的相对集中是世界范围内的一个普遍现象。当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时,大股东拥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对公司实施控制,如果大股东和小股东的目标不一致,大股东会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转移公司资源,实现自身目标,从而损害小股东利益,因此,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成为股权集中公司代理利益冲突的主要。Johnson等(2000)使用术语隧道(tunneling)来描述公司控股股东为了自己利益

4、从公司转移资源的行为。在新兴市场中,由于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隧道行为可能更加严重。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转移公司资源,对小股东和企业员工的利益进行损害的隧道行为,产生了一种新的委托代理问题,称为大股东侵占(Largeshraeholdersexpropriation)。(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特征2001年,我国84%的上市公司目前仍然直接或间接地被政府最终控制着,其中8.5%的上市公司仍为政府直接控制,75.6%的企业则由国家通过金字塔型控股方式实施间接控制。同时,我国法律及司法体制对小股东的保护较为欠缺,而股权集中程度又相当高,政府或法人机构往往充当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的角

5、色,因此,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比其他国家更加复杂。唐宗明和蒋位(2002)对大宗股权交易溢价情况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亚洲国家和地区中,我国上市公司小股东受侵害程度与印尼相近,低于泰国、菲律宾、韩国,但远高于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因此,研究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行为,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状况,解决公司代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上市公司而言,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等诸多原因,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十分突出,国家通过直接所有或终极所有,控制着多数上市公司。同时,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机制不健全,缺乏对中小股东的有效法律保护,存在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现

6、实基础。本文研究大股东侵占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解决途径,对我国上市公司具有借鉴意义。二、大股东侵占表现形式研究综述(一)国外研究大股东控制公司时倾向于寻求不与小股东分享控制带来的私人收益。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获取私人收益的侵占行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Shleifer和Vishny(1997)列举了以下侵占类型:特权消费、再投资现金流于偏爱项目的非理性扩张、不再胜任公司运营工作仍不愿被接替的贪恋权位行为。LaPorta等(2000)也给出了几种侵占类型:转移资产的完全偷盗行为、对内部人发行股份稀释外部人股权、过高的薪酬、以偏爱的价格把公司资产卖给自己或其控制的公司或以转移价格卖给他们控

7、制的其它实体。Faccio等(2001)研究了欧洲和亚洲商业集团内利益侵占的定量证据,给出了两种表现形式:公司内部人选择投资低收益或负收益项目,因为它们可以产生利益侵占的机会;家族所控制的商业集团内的关联交易,并由此来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以上各种侵占形式或多或少出现在不同的国家公司之中,但由于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不同,不同国家大股东侵占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存在差异。(二)国内研究韩德宗和叶春华(2004)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侵占的表现形式归纳为以下方面:利用关联交易向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转移利润,如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