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柔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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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佟柔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考论文.freel?根金(疑应为尤金的不同译法――作者)、A?B?维涅吉克托夫和C?C?阿列克谢耶夫等人提出的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与价值规律相联系,民法的平等原则系由价值规律所决定等观点,提出了关于民法与商品经济关系的完整理论。11这也佐证了梁慧星教授关于佟柔先生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仅仅来源于尤金教授的观点是不成立的,尤金教授只是众多对佟柔先生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形成产生影响的学者之一。两位教授皆为佟柔先生的入室弟子,因为亲炙其言,更能窥其堂奥。其中,王利明教授直接从佟柔先生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内容入手

2、,史际春教授从该理论的产生背景角度入手探讨其渊源,两位教授的观点是考证佟柔先生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的重要线索。但是,两位教授的文章不是专门的考证文章,有的仅涉及某些特定的方面,尚不能说明佟柔先生民法调整对象理论形成的全部渊源。徐国栋教授在《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12一文中,较为全面地考证了商品经济民法观的历史流变。他指出,黑格尔把家庭从市民社会排除,强化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单纯的财产关系的趋势(这导致前苏联学者和俄罗斯学者遵循黑格尔的这一观点,把家庭法排除在民法之外)。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发挥,形成了历史唯物

3、主义思想,在法的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首次把民法与经济关系联系起来,开启了民法的财产法转向。前苏联将马克思主义的上述思想贯彻在其民法理论和立法实践中,中国在1950年代全盘苏化后,在民法理论和实践中亦追随前苏联的作法,佟柔先生当然也不例外。徐国栋教授的考证廓清了商品经济民法观的渊源流变,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对本文的写作也具有启发意义。四、本文的考证在上述学者论述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佟柔先生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前苏联民法理论和实践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特别是民法观的影响一个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其自身的

4、知识结构决定了其学术进路和具体观点,佟柔先生同样如此。佟柔先生1946年进入东北大学学习法律,1948年毕业。1949年进入华北大学,华北大学停办后,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外交教研室,参加研究生学习。1950年9月调到中国人民大学民法教研室,任中国民法和婚姻法教员。13当其时,旧的政权崩溃,新的政权登场,“另起炉灶”,“一边倒”,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新的指导思想包括民法理论和学说以及新体制均“以俄为师”。佟柔先生所在的这中国人民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所大学,为新中国的样板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在1950年

5、成立后就设有法律系,按照“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先进经验与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与目标进行教学和研究,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全盘继受苏联的法律理论。14佟柔先生就是在此背景下由新中国培养出来的第一代民法学者。虽然在东北大学所学的民法理论是国民政府时期的民法理论,但对于一个少年时期“颠沛流离,深受国破家亡之苦,饱经战乱灾荒之患”,“目睹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累累罪行,对腐败无能的国民党政府深为不满”的、沐浴在新中国的阳光之下的佟柔来说,在当时的背景下,必然会与同时代的人一样,虔诚地接受苏联老大哥的模式和作法:在华北大学和中

6、国人民大学,佟柔先生“如饥似渴地学习马列主义,尤其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经济和法律的经典著作”。15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特别是民法观,由于徐国栋教授已经具体论述,此处不再赘述。受其影响,在前苏联,由于主流的观点认为民法的对象主要是财产关系,而且将婚姻法放在民法典的作法,是将婚姻家庭关系从属于金钱,把婚姻作为交易而子女被看作是家长权力客体的资产阶级的作法,这样,婚姻法就被排除出民法典。16同时,无论在立法还是理论上,在坚持计划经济的同时,认为民法也调整商品关系。1922年制订的《苏俄民法典》,是在列宁号召“按商业原则

7、管理经济”的背景下,并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制订的。该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民法的调整对象,但从结构上看,由总则、物权、债和继承构成,该法的第3条并规定“土地关系、由雇佣劳动所产生的关系、家庭关系,都由专门法典调整。”17,《苏俄民法典》实为商品关系性质的民法典的肇始。1962年的《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纲要》的绪言明确写到“在共产主义建设中,要按照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具有的新内容,充分利用这种关系,并利用经济核算、货币、价格……等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苏维埃民事立法,调整在共产主义建设中由于利用商品货币形式而

8、引起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关的人身非财产关系”。18在苏联民法学界,同样也认为民法调整商品货币关系。我国在1950年代翻译过两本苏联民法教科书,分别是布拉图西的《苏维埃民法》19和坚金、布拉图西主编的《苏维埃民法》20,二者都是依据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为依据编写的。另外还有一本由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根据苏联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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