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

ID:10464583

大小:55.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6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_第1页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_第2页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_第3页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_第4页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 ——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正义的内在与外在怀疑主义之间——读凯尔森的《正义是什么》论文一、凯尔森的答案在法律的经验实证主义理论与传统自然法学说中探求替代性中间道路的纯粹法学1会怎样回答正义是什么?这着实是一个吸引人的话题,然而,凯尔森的回答却很简单:纯粹法学坚持法律概念与正义的泾渭分明,抛弃任何借助某种超法律概念来使实证法获得正当性的努力,这些事就留给宗教信仰和社会形而上学去操心吧。2凯尔森强调区分价值判断与对实证法现实的陈述,为了建立法律科学,他借助康德的先验论证设定了“基本规范”概念,以确立位于法律效力(validity)“阶梯”理论顶端的第一部宪

2、法的合法性.freelent)成为可能。法律价值判断可以指向法律秩序中的主体行为或者立法和司法机关的行为,主体行为合法(la)概念对于描述一定现象不可或缺,但它只是一个法律和规范思维(normativethinking)的范畴、不具有形而上学的内涵,第三,“某客体具有价值”这样的表述只是宣示客体和某一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对现实的陈述;第四,如果客体只对于对其有兴趣的人有价值,那么,价值是主观的,如果它是对所有人都有价值那么就是客观的。4在“法律为什么应当被服从”这个最可能涉及正义与价值范畴的问题上,凯尔森说实证法的有效性在于其符

3、合正义、或者来源于神圣或自然秩序的观点是实证法科学不可接受的,而且,根据他的立场,实证法的有效性是其必要特征,对于纯粹法学而言,只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创制实证法的立法者主观意志为什么又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意思?纯粹法学借助符合“法律思维”(juristicthinking)的“基本规范”概念把主观意志转换成客观效力,如此与形而上的解释划清界限。5二、正义的内在怀疑主义“正义是什么?”直觉地,我们会认为这是一个围绕权力和权利、与法律和制度相关的正当性问题,然而,由上文的陈述看来,凯尔森真的不会从正当性角度分析,这不免让人失望:凯尔

4、森仅仅以构筑一个逻辑上自洽的纯粹法学理论为由,就回避了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吗?如果我们怀的是对正义概念实质性内容的期盼,确实,凯尔森就给了一句话:“‘我的’正义,那么,是自由的正义、和平的正义、民主的正义——宽容的正义”,因为他认为,他不知道也不可能说在普适的绝对意义上正义是什么,所以只能说正义对他而言是什么,6并且,仅此而已、不再赘言——是执拗且彻底的道德相对主义使这位法学大师以现身说法的方式戏虐了这个经久不衰的论题一番?抑或是用心良苦,只一句话就回答了偌大的主题,为的是告诉人们别再重蹈大多数最杰出的思想家都失败了的覆辙——做

5、那些只对他们自己个人有一点意义的努力?从另一个角度看,这至少也弥补了我们想要更多地了解凯尔森如何回答正义是什么的愿望,虽然没有更多的笔墨论证正义是什么,但是,他似乎反复在表达对于正义的诠释的内在怀疑主义观点:人们对于正义的看法只能是主观的、相对的、一定历史文化的,不存在正义的客观标准,也没有哪一种判断标准比其他的相对好一些。所以,在他看来,对于诸如个人自由是否是高于社会安全的价值、不同价值之间的位阶问题只可能有一个主观的答案,而且,价值的冲突不能通过理性认知解决;一定的社会普遍接受特定的价值观并不能说明这些价值判断具有客观意义

6、上的正确性,就像人们相信或者习惯于相信太阳绕着地球转一样——并没有证据证明这是真理,同样,正义的标准与真理的标准一样并不依赖于作出现实判断或者价值判断的频率,故而,历史上存在被普遍接受的价值之间的更替,比如血亲复仇与责任的个人主义。7,凯尔森将古今正义学说的类型总括为形而上学-宗教的和理性主义——更准确地说是伪理性主义的两大类,在“正义是什么”一文中涉及了边沁、康德、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正义观,在全书其它文章中,凯尔森分别描述了圣经、柏拉图、自然法以及自然法的动态理论的正义学说,呈现了不同历史文化、思想流派和人物对正义不同的解释。

7、三、对内在怀疑主义立场的置疑凯尔森对各种正义解释大致做了如下评述。最大多数人最大可能的幸福是边沁的正义公式,凯尔森认为,“幸福”这个理念是具有高度主观特征的,故而不具有可适用性,对正义的追求正是根源于人们对自己的主观幸福不可破坏的原始愿望。柏拉图建立在其二元论基础上的绝对正义观是形而上学的,与圣经中的正义理念一样属于神秘主义;与柏拉图自己坦言的“正义的人才会幸福”是人们服从政府的“有用的谎”相似,各种理性主义不过是假装解决了正义是什么。亚里士多德的完美主义追求美德为核心的正义理念,位于属于恶或者错误的过和不及两极中间的就是善和

8、正确的美德,并将什么是恶的和错误的由已有的传统道德或者实证的法来确定,因此,这种正当性论证不过是空洞的同意反复。同样的,凯尔森指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各得其所应得”等黄金法则、报应论(retribution)、正义的平等说、康德的义务论(categoricalimpe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