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朝阳刑法学人刑法思想述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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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国时期朝阳刑法学人刑法思想述要论文.freelond)者。”而在陈瑾昆看来,作为刑法学者,重要使命“仍在对于已成法律,本其已定目的,以为精确之认识与系统之阐明。”深谙刑法学的王瑾对刑法学者的使命作出了深刻的剖析,“学者,自复杂现象之中,取共同点,发见共通之要素,以得秩序的知识为目的者也。”因此,“以理想的刑法,评判刑法使是非者,自不在刑法学范围之内”,研究现行刑法,“指摘其缺点,为立法者异日修改刑法之资料,固研究研究刑法学者所应有之责任,不过非刑法学之主要目的而异。”相比较,现今有些学者动则批评刑法之不足,主张刑法修改,对此,王觐先生为我们提供一个刑法学

2、者应有态度:维护刑法尊严。正如张明楷教授所指出,“法律并不是嘲笑的对象”,法律不应受到裁判,而应是裁判的对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既然信仰法律,就不能随意批判法律,不要随意主张修改法律,而应对法律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不理想”的法律条文解释为理想的法律规定。2.刑法学方法论之倡导陈瑾昆在分析刑法各流派后,指出:“现时刑法学,有新旧二派学派之争,其中各出有名将,各筑有坚,已成持久战,而有两不相下之势,”进而他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故自刑法立法言之,固不能偏于一端,应同时注意于一国民族固有之伦理思想与社会现象,以期制立于一国民族最能适应而最能

3、调和之法律;自刑法学言之,亦不可囿于一派,应同时注意于一般科学方法应有止分析研究与实证讨论,以期创设于一国法典最为精当最为实用之法理。”刑事法学研究不能脱离整个法律制度体系,尤其是了解现行宪法精神对于刑事法学研究至关重要。为此,赵琛指出:“研究刑事法学者,自应理解宪法精神,而研究宪法者,亦不可不涉猎刑事法之内容,从事法学理论与事务问题之研究者,固无论矣,凡国民之关心宪政者,亦有明了宪法与刑事法关系之必要也。”同时,赵琛也敏锐注意到刑法国际化趋势,他指出:刑法国际化的问题,已有三种之倾向:一则为刑法之比较法学的研究,比较法学的使命在于,一方面,比较各国法律制

4、度与学说,取长补短,“以供本国立法上司法上之参考资料”,另一方面,评论各国法律得失,从而树立“最善法制之楷模,”适应世界法律统一的需求,“实现法律社会化法律国际化”;二为刑法原则之国际的统一,为求镇压犯罪,世界刑法典虽不可一蹴而就,不妨先求“一般原则之统一,如缓刑、假释、未遂、共犯、累犯、故意、过失等问题”;三为国际刑事法庭之设置,有助于发挥刑法的“平和作用”。总之,刑法国际化的趋势为刑法学研究拓展新思路和新空间。3.刑法基本语义的确定关于刑法有两层含义:一是形式意义之刑法,亦称狭义之刑法,乃指一国刑法典。二是实质意义之刑法,亦称广义之刑法。民国时期学者有

5、两种不同学说:一则是刑法为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二则是刑法规定实体刑罚权之法律。所谓刑罚权是指:“国家对于犯罪科处刑罚权之权,又分为实体刑罚权与形式刑罚权,自实体以规定刑罚权之发生者,则为刑法;自形式以规定刑罚权之实施者,则为刑事诉讼法。”陈瑾昆则采纳第一说:“谓刑法为规定犯罪与刑罚之法律,乃着眼于刑法之客观关系;谓刑法为规定实体刑罚权之法律,乃着眼于刑法之客观关系。故二说实属内容相同,而尤以第一说为足以表明刑法之本质。”相对于陈瑾昆较为模糊的态度,王觐则态度明确,他认为,规定罪刑之法曰刑法或者刑律,“刑法者,对于犯罪行为,附与刑罚法律的效果之法规也。”而

6、古往今来,“东西各国刑法,对于罪刑性质,未能辩明,往往有偏而不全之弊,即以清律而论,多定刑而不定罪,现行刑法以罪为刑之条件,以刑为罪之法律后果,比之旧律,严格命名,必称之罪刑法,始为臻当。”刑罚,作为国家对犯罪人适用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是以犯罪成立为前提的,即无犯罪无刑罚。随着刑法学发展,刑事责任作为刑法的范畴,成为连接犯罪与刑罚的纽带。因此,刑法成为了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或许有人不解: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这么浅显的定义值得探究吗?事实不尽如此。民国各时期的刑法典脱胎于《大清新刑律》,虽稍作调整,但基本的原则与精神仍然未变。作为一部现

7、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虽经颁布但未实际施行,现代刑法理念并没有在中国社会中生成,而传统司法制度长期影响着中国的司法实践,旧有多定刑不定罪的司法模式,使得对犯罪研究被偏废,而刑法成为仅仅规定国家刑罚权的法律。可见,在当时语境下,王觐对刑法正确定义,为“刑法正名”,对于刑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前提性的注脚。4.刑法谦抑性之倡导王觐认为,法可以分为禁令法与制裁法。禁令法是指为保护人类社会的生活利益,维护社会秩序,而规定人们必须禁止或命令为一定行为的法规;制裁法是指人们违反禁令法规,侵害法规所保护生活利益,应得不利益的效果的法规。在他看来,刑法为制裁法,是以禁

8、令法规为基础,确保禁令法规的服从。同时,他认为,“(刑法)对于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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