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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沪商院保〔2014〕80号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内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本规定印发与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商学院2014年7月11日上海商学院内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一、门卫管理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人员出入1.本校师生员工进出校门应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门卫检查。2.外来单位临时来校工作、进修、听课、培训、实习的人员,一律凭学校有关部门签发的证件出入。3.外来务工人员(含
2、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租用场地、房屋人员)凭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出入。(二)车辆出入1.本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均应挂贴“上海商学院机动车停车证”标志。2.外来机动车辆进校时应主动停车,说明进校原因并登记,登记时需留下行驶证换领“上海商学院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离校时换回行驶证。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经门卫允许进校的(如:接送病人,装载仪器、设备等)也应登记并留下行驶证换领“上海商学院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离校时换回行驶证。4.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三)携带物品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生产产品、工具
3、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部门主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的出门单出校。2.携带私人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门卫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3.未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剧毒、易燃、易爆、腐蚀品等)入校。4.外来人员进校。如有随身物品应在会客单上注明或主动向门卫人员说明,便于离校时带出。(四)对外接待和会客1.外来联系工作或访客,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填写会客单后方可入校,离校时将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回门卫室;无证者不予接待。2.凡各部门、学院主办的校际活动、外借场地或参加集体
4、活动等,应事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提前书面告知保卫处。3.来访客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处留宿。(五)保安人员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检查职责,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校门内外十五公尺以内不得停放各种车辆、堆放物品,以免影响或妨碍交通。2.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3.对夜间23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六)其他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告、无理取闹的,按《上海商学院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二、监控室管理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正常发挥其防
5、控功能。1.监控值班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和保卫处的双重领导,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值班岗位,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报告,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2.监控值班实行24小时双岗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准脱岗,因故不能在当班时间值班的,事先须经物业公司领导的同意后,并在有人代班时方可离开。3.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4.校领导和二级学院以及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检查工作或查询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领导,并积极配合做好接待查询工作。5.爱护和管理
6、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6.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准抽烟、吃零食、聊天、玩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或利用设备玩游戏、上网。7.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8.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向物业公司和保卫值班室(电话:67105487)报告。9.监控值班员应时刻翻看监控录像,发现有价值的资料,应及时存入存储设备保留,并作好标记。10.认真登记好每天值班的监控情况,并将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11.监控设备
7、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卫处。12.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三、遗失物品管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位公民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为帮助广大师生员工寻找不慎遗失的物品,更好的保护遗失者物品的财产权,规范对遗失物品的归还和管理,依据《上海商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一)登记要求1.如有人上交遗失物品,应如实做好登记、编号工作;2.如图书馆、餐厅、教室等管理部门收到个人直接上交的失物,应及时上交,不得滞留;3.遗失物品经清点后,由上交物品者、专人
8、保管物品者共同填写“遗失物品登记表”,并签名;4.登记表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潦草,不得涂改,不得遗漏事项。(二)保管要求1.如遗失物品中有说明失主身份的证卡时,应主动、及时与失主取得联系;2.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遗失物品,对贵重物品要设专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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